㈠ 异地公积金贷款所需的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
2、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缴存职工;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
4、有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出具的缴存证明。
具体流程:
1、业务咨询
向其所在城市的公积金管理进行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公积金管理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的材料。
2、提交申请
向缴存城市公积金提出申请,查看缴存贷款情况,请求管理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核实信息
贷款城市公积金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
4、标识和记录贷款情况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转入城市公积金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5、偿还贷款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应贷款城市公积金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㈡ 公积金异地贷款有“门槛”三种情况能办理!
公积金作为一项购房福利,对每位职工来说都十分重要。然而,由于工作的变动,城市的迁移,许多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公积金账户叹息,却不知怎么使用。
不过,这种情况已在目前有了初步进展,因为全国基本已实现公积金异地贷款。虽然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是一则好消息,但真相其实并不简单!因为只有在以下3种情况下,才能进行公积金异地贷款。
1.省内异地贷款
省内异地贷款是指职工户籍本来在贷款城市,只是在该省其他城市工作并缴存有住房公积金,回户籍所在地买房,可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目前,大多数城市都支持省内公积金异地贷款,部分城市有户籍要求,比如洛阳、兰州、昆明、合肥、宁波等。所以,购房者在申请前,最好向缴存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是否可以进行异地贷款。
2.全国公积金异地贷款
全国公积金异地贷款是指职工在全国任何一个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都可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
不过,目前支持全国范围内公积金异地贷款且没有户籍限制的城市很少,各城市间政策方面也不同。对户籍限制的城市有北京、广州、深圳、青岛等。
3.跨省公积金异地互贷
跨省公积金异地贷款是指职工在工作地所缴存的公积金,回户口所在地买房,同样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即使工作地和户口所在地分别在两个省。
目前中三角城市、南宁及20省省会城市均可办理跨省公积金互贷业务。
由上可知,公积金异地贷款目前还并不是想贷就可以贷的,其要求条件比较严格,不过,至少我们能看到跨城“唤醒”公积金的趋势,异地购房者也可以多多关注两地的相关政策。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9-2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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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做重大调整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2009年2月25日起,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二手房申请内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最高贷款额度由原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有 共同申请人的贷款额度提高到25万元;最低首付比例可由30%下调为20%;最长贷款期限可由15年延长到20年。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其中5年期以下(含5年)由现行的4.05%下调为 3.33%,5年期以上由现行的4.59%下调为3.87%,分别下调0.72个百分点。此次贷款政策的调整将使我市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更加显现服务于民、方便于民、有利于民;同时对我市的房地产市场 起到积极有效的稳定作用。
㈣ 内江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不是本地户口可以贷吗
看是否有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政策,具体咨询12329
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至受理网点申请贷款;
2.受理网点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
3.受理网点受理;
3.签约;
4.审批;
5.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银行放款。
㈤ 公积金异地买房贷款条件需要哪些材料
为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2014年10月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新政策要求,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1、河北石家庄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石家庄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户籍在石家庄但在就业地(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石家庄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山东济南
就异地公积金贷款方面,早在2008年,济南就已开办了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但在本次新政中,异地贷款政策由全省推至全国范围,济南市户籍人口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凭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证明,在济南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对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要求由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含)以上改为已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外地缴纳公积金的市民在济南申请购房贷款,需要携带缴纳地公积金部门提供的证明,证明其在当地公积金贷款已经还清。此外,还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薄及复印件等资料,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建议申请者办理新房和二手房贷款时,先咨询贷款经办银行进行了解。在外地缴纳公积金可在济南申请贷款,那么在济南缴纳是否可在外地申请呢?济南公积金中心表示工作人员,这还要看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政策,建议市民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
3、浙江杭州
2014年10月31日,杭州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杭州户籍职工,视同本地缴存职工,执行杭州市公积金贷款政策。在杭州市购买首套和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可持缴存所在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公积金存贷证明和缴存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的借款人家庭房产查档证明,向杭州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4、内蒙古呼伦贝尔
2014年11月10日,呼伦贝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新政落实三部委文件。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呼伦贝尔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做出调整: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具有呼伦贝尔市户籍并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呼伦贝尔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在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5、四川成都
2014年10月30日,成都公积金住房管理中心对公积金贷款政策做出调整,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从下月1日起,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符合其他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成都市缴存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从外地调入成都工作的职工,在成都缴存公积金不满6个月的,提供由外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连续正常缴存证明后,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据了解,此次调整还开通了异地贷款业务,成都市户籍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6、泸州
从2014年7月1日开始,泸州市行政辖区外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泸州市行政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此规定执行时间限两年。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公积金是在泸州以外的城市缴存的,如今也可以在泸州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了。
7、吉林长春
从2014年7月起,长春市民在省内异地购房,可使用其长春市公积金账户进行贷款购房。省内异地购房贷款业务由铁路分中心具体承办。购房地有铁路分中心分支机构的,职工向当地铁路分中心分支机构提出申请;购房地没有铁路分中心分支机构的,职工向铁路分中心提出申请。
2014年10月21日,长春公积金管理中心再次做出调整,在长春市市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其它市、州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在市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市公积金中心为其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职工向户籍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市公积金中心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8、湖南长沙
2014年8月11日,湖南省住建厅印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规定异地购房者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缴存地以外的省内其他市州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房户租赁住房用于本人自住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但月提取额不得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2014年9月16日,长沙关于恢复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长沙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支持中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根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批同意,现决定于2014年7月29日起恢复办理省内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含省直分中心)。凡省内其他中心的缴存人在本中心申请贷款,执行本中心贷款政策,且借款人夫妻双方的房产信息均需查询(缴存地与贷款地均需查询)。
9、湖北武汉
2014年9月15日,湖北省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被媒体称为“鄂六条”。《意见》第十五条规定:在本省范围内异地购房的家庭,可使用缴存地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探索缴存职工购房时同时申请使用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家庭代际间的互助作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
2014年11月6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职工异地住房公积金转入业务流程及资金结算方式的通知》,对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异地住房公积金转入业务流程及资金结算方式进行调整。
对于异地调入武汉市的职工,应由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正常缴存6个月及以上的缴存证明,并将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全部转移至本地公积金账户,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按其缴存时间系数(参数值统一设定为1)及缴存余额倍数参与贷款额度计算。
10、甘肃兰州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1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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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异地购房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用公积金贷款
以往,公积金只能在缴存地买房贷款使用,随着公积金新政的逐步落地,很多城市和地区放开了异地购房的限制,也就是说在上班的地方缴存的公积金回老家也可以用了。那么异地购房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才能用公积金呢?在异地购房时应该注意什么呢?
异地购房需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用公积金贷款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2、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4、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在异地购房时应该注意什么呢?
1、了解当地的公积金贷款买房政策
不同地区都有自己的购房政策,所以如果要在外地买房子,首先要了解当地的购房政策,如限购情况、税收、房贷利率等。特别是在公积金异地贷款购房,还要了解当地公积金贷款额度及贷款条件等。
2、亲自到当地看房
异地购房的主要障碍之一就是距离远,不能方便随时去了解房屋状况。但是如果因为距离远而全权托付给中介,而不亲自去当地看房也是行不通的,因为一些房子的细节问题如果不是亲临现场是无法发现的。
3、尽量购买名牌开发商所开发的楼盘
在外地购房,还有一个重大弊端——信息不对称。购房者相对于开发商来说是弱势权利,异地购房一旦出现纠纷,维权是个大难题。为了最大程度规避这一问题,应尽量选择口碑好的名牌开发商所开发的楼盘。
4、注意把握最佳购房时机
凡是商品都有价格,有价格就会有波动,房产作为一种商品,自然也存在这个规律。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很多,尽可能选择房产价格处于低谷的时机出手,这样买到的房性价比较高。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8-2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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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四川最新政策如何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
成都的政策。其它地方差不多:
为进一步加强对职工基本住房需求的保障力度,更好的支持职工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以下简称《通知》)和成都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相关决议,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于11月1日起做出部分调整。其中,职工贷款申请条件调整为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已有一套住房并结清贷款余额的家庭,再购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调整一
连续缴存六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按照现在执行的政策,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一年,调整后,这一时间将缩短为半年,职工可以更早的提出贷款申请,参加工作时间不长的职工也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从下月1日起,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符合其他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成都市缴存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从外地调入成都工作的职工,在成都缴存公积金不满6个月的,提供由外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连续正常缴存证明后,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调整二
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
据了解,下月将实施的另一项重要调整为公积金单笔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随着房价的上涨,贷款额度相应调高才能更有效的解决职工的贷款需求。“公积金贷款的主要功能是服务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近年贷款业务的运营情况分析,公积金贷款职工以购买首套房和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为主。而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合作楼盘主要分布在二环外,综合考虑区域住房均价等因素,当前条件下,50万元的额度能较好的满足职工的贷款需求。同时,由于近年来公积金贷款需求非常大,我市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一直保持高位运行,目前个贷率已经达到87%,资金使用率达到94%,对贷款额度作出这一调整,既能更好的支持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也能支持更多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此外,贷款额度提高还能给职工带来不少实惠。“额度提高后,按照20年的贷款期限,首套房在执行基准利率的条件下,职工采用等额本息还款,公积金贷款比商贷少付利息13.9万元,二套房在利率上浮10%的条件下,公积金贷款比商贷少付利息15.7万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调整三
首套房贷款结清再购房可执行首套房政策
此次二套房贷款政策也有部分调整。据了解,目前,购买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最低需要5成,利率需要上浮10%。11月1日后,对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贷款余额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公积金贷款再次购买自住住房的,执行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同时,二套房贷款放宽,购买我市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职工,其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自住住房,取消对现有和所购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44平方米的限制。
调整四
成都籍职工回蓉购房可办理异地贷款
据了解,此次调整还开通了异地贷款业务,成都市户籍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服务提示
我市公积金贷款中间费用不涉及调整
在此次住建部等部委联合下发的《通知》中,要求降低贷款中间费用,减轻贷款职工负担。记者了解到,我市目前执行的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流程,基本没有涉及《通知》中提到的收费项目:我市公积金贷款不涉及贷款保险费、新房评估费等费用;2010年就取消了强制性合同公证、未婚声明公证;能够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的“现房”、“二手房”贷款,不需要再办理其他担保和缴纳担保费用。
同时,对于贷款办理中涉及的授权委托书公证和“期房”阶段性担保,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也进行了详细说明:“授权委托书公证是由贷款职工自由选择是否办理的,办理后职工可以将办理抵押预告登记、领取房产证、办理抵押登记等贷款后续事项委托给担保公司或银行,避免自己亲自到场办理的繁琐和不便。职工也可以选择不委托,亲自前往房管部门办理所有后续事项。对于‘期房’担保问题,三部委文件明确规定公积金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期房’由于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无法以所购住房办理抵押,在发放贷款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期间有一段时间较长的“抵押物悬空期”,因此需要贷款职工提供阶段性担保。”
㈧ 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现在公积金可以异地使用了,也就是除了工作地也可以在其他地方使用,但是是有一定条件的。那么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异地住房公积金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2、申请人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3、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住房公积金七大用途
1.购房
①.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②.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
③.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④.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3.租房
①.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②.用公积金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4.父母给儿女购房
①.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②.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③.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5.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①.离、退休的;
②.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③.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④.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⑤.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⑥.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⑦.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的;
⑧.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6.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5-0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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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办理流程是什么
公积金是不能在异地进行贷款买房的。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该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单位及个人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4.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须具有建设、规划、土地管理等部门批准的文件;
5.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
6.同意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以上条件者均可以在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 可以的,你可以先在韶关订房,交30%的首付款,第2套的话交40%,依次上推,交完首付款之后开发商会给你一个购房合同,你可以拿着购房合同到广州去办理公积金贷款,快的话大约2-3个星期就能放出贷款来,放的款将会打在你制定的帐户上,然后你在帐户上取钱出钱交给开发商就可以了,也可以直接吧贷款放到开发商指定的帐户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