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办完公积金贷款后,账户里面的余额可不可以取出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Ⅱ 办理完公积金贷款后,能提取账户余额吗
公积金贷款后余额是可以提取的,不过要符合相应的条件。一般公积金贷款后,可在12个月后凭借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或收据等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月供(不能超过公积金余额)。
住房公积金可提取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Ⅲ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后 里面的余额怎样取出来
一、购房时未提取住房公积金,且没有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以后任一时间办理提取购房时账户内公积金余额。提取材料按购房提取材料提供。
二、购房时未提取住房公积金,且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以后任一时间办理购房提取,提取额度为购房时账户内公积金扣除用于计算贷款额度后的余额。提取材料按购房提取材料提供。
三、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购房的,可按购房提取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额度为扣除用于计算贷款额度后的账户余额。提取材料按购房提取材料提供。
四、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未办理还贷提取的,可提取以前年度可按还贷提取而未提取的额度。提取材料按还贷提取材料提供。
(3)公积金贷款批下来后公积金账户余额扩展阅读:
所谓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是指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托的各个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办银行网点,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
对提取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和提取行为真实性进行检验的方式,目的在于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
定义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特征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2011年10月27日,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表示,住建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
Ⅳ 公积金贷款审批下来了,多长时间后可以把帐户里的余额提取出来
1、应该是泥巴得提取的。都公积金贷款了,应该没人余额了。
2、例如你公积金余额有30万,想申请贷款60万,30万直接从余额支付了,实际贷款只有30万,贷款合同上也是30万。
3、都是先用账户余额的。
Ⅳ 公积金贷款发放以后,原来账户内的余额可以提取吗
公积金贷款发放以后,原来账户内的余额是可以提取的
Ⅵ 我的公积金贷款已经批下来了,但还没开始还款,能不能提取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了
已有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是不能提取公积金现金的,
只能提取公积金用于提前还贷。
Ⅶ 公积金贷款审批下来了,多长时间后可以把帐户里的余额提取出来
各城市的公积金支取规定不一样,建议您联系当地公积金中心咨询。
应答时间:2020-12-03,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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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后还能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吗
建议贷款未审批下来之前不要提取公积金,以免影响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