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积金贷款是公积金审批还是银行审批
要看你是组合贷款还是只贷公积金了
两者都要审批,主要还是银行审批,因为贷款的钱是银行的
审批的事情你不用多虑
提前去公积金中心查询下自己的资质
窗口和你说资质没问题公积金部分就不会审批被卡住
反倒是商业贷款部分审批比较严格你自己多关注
㈡ 住房公积金贷款和银行按揭贷款有什么区别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二,根据定义可知:在个人公积金贷款这个问题上,公积金管理中心只负责审核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贷款条件是否符合贷款要求,而最终发放贷款的是商业银行,借款人也是向商业银行偿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所以二者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
㈢ 按揭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是什么关系
公积金贷款利率低,而且是一种福利,如果你不做公积金贷款,那么你所有的公积金只能退休以后才能拿到。不过公积金贷款手续比较麻烦,限制多。不知道你是哪个城市的,不同城市的公积金贷款要求稍微有些不同。你可以登陆“XX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查一下。我告诉你一些大概其的吧。
1、公积金贷款有上限,2007年1月调到了40万,就是说你最多只能贷款四十万,而且还得根据你的缴存比例和贷款年限来推断出来你贷款额度的上限,这样,不是每个人都能够贷到40万。
2、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并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所在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但单位已经按照规定制定补缴计划,并在职工申请贷款时已按计划补缴完毕住房公积金的,可视同连续缴存。
职工因工作单位变动,办理转移手续造成3个月(含)以内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3个月内须办理完毕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恢复逐月缴存,并将未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补齐后,可视同连续缴存。
3、购买私产住房的,应当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并且采用质押担保或保证担保方式。(各城市首付规定不完全一样)
4、非本市常住户口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采用质押担保或保证担保方式。(这条不知道其他城市有没有)
5、公积金贷款还款三种途径
第一种:借款人采用柜台现金还款,应在还款日到支行偿还到期应还贷款本息。
第二种:借款人可以在每月还款日到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或委托贷款银行通过信用卡、储蓄卡、存折等方 式代扣还款。
第三种:借款人在建设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和贷款银行签订委托提取协议书,办理委托提取业务。
按揭贷款相比较公积金贷款则利率高,而且各个银行的利率是不完全一样的,但是会在一个国家控制的范围内。各个银行对于按揭贷款的规定也是不一样的,包括贷款限制,是否要担保人、是否能大额还款、大额还款在几年以后才可以,共限制几次等等。出具的证件都是差不多的。一般来说,国家四大银行要就就要严些,包括审批也比较严格。但是一些企业银行,像中信、浦发、招商等银行的限制就松些。按揭贷款的上限也有要求,两三年前是200万,这几年不知道变了没有。按揭贷款还款途径和公积金前两条一样。
此外,这两种贷款都要交保险费、抵押登记费等等,但所交金额的标准不完全一样。
二者的联系就是可以合在一起贷款,就是组合贷款。组合贷款必须在同一家银行(天津开发区公积金贷款是在农行,不是建行)办理。组合贷款指的是在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的情况下可以按揭贷款。举个例子,如果你想贷款60万,而你的公积金只能贷20万,那剩余40万你就可以做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的20万按公积金利率还款,按揭贷款的40万按按揭利率还款。组合贷款的手续比较麻烦。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流程:
申请过程:借款人携带“所需资料”,到贷款银行进行贷款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表。
贷款银行进行贷款审查,同意后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审核通过后,贷款与借款人签订合同:选择保证担保的,需签订保证借款合同及反担保抵押合同;选择抵押担保的,需签订抵押借款合同;选择质押担保方式的,需签订质押借款合同。
担保过程:选择保证担保的,由担保公司办理反担保抵押手续;选择抵押担保的,借款人应办理抵押保险手续;选择质押担保的,由银行办理质押手续。
审批过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材料进行审批。
划款过程: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所需资料根据购买房屋种类不同也有不同。
A:购买商品房所需材料
1、借款人资料
①借款人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提供临时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
②本市户口簿、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二份复印件。
③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④借款人正楷人名章。
⑤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及三份复印件;无配偶的借款人需填写《无配偶声明》三份。如借款人实际婚姻状况与户口本上不符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及复印件三份。 。
2、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借款人,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②配偶同意借款人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承诺书》二份。
(4)配偶同意借款人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承诺书》二份。
3、购买商品房资料
购买商品房的,提供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章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合同》)四份及一份复印件;提供《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款专用收据》及四份复印件。
B: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所需材料
1、借款人资料
①借款人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提供临时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
②本市户口簿、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二份复印件。
③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④借款人正楷人名章。
⑤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及三份复印件;无配偶的借款人需填写《无配偶声明》三份。如借款人实际婚姻状况与户口本上不符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及复印件三份。 。
2、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借款人,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②配偶同意借款人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承诺书》二份。
3、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资料
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章的《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四份及一份复印件;提供《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款专用收据》及四份复印件。
C:购买网上交易私产住房所需材料
1、借款人资料
①借款人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提供临时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
②本市户口簿、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二份复印件。
③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6-2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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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公积金贷款流程银行审批要多久
一般40个工作日左右。
1、提交资料
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2、审核通知单
管理部对借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
3、审批
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办机构负责代理并代收担保服务费。(注:代办中介机构须具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质认证,且与担保中心签有合作协议。)
4、缴费
借款人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对审批通过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盖担保中心公章。
5、材料转送
审核后的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包括盖章后的合同),由担保中心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料的传递工作。
6、签署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监督指导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
1.借款人提出书面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㈤ 组合贷款是先到公积金中心审批还是先银行审批
组合贷款的流程:
1、申请组合贷款应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或其分中心提出申请,并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行初审。申请人应先到公积金中心归集部领取《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借款申请表》,内容包括拟购房价款,拟借金额、期限和本人及配偶或共同申请人公积金余额等,同时提交已签署的”房屋认购书”及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2、公积金中心进行初审后,再由评估公司对房产进行评估。评估事务所出具评估意见书后,公积金中心归集部签发贷款承诺书。申请人就可以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了,至此公积金贷款部分宣告完成。
3、申请银行贷款部分,申请人须填写《个人住房款借款申请表》等相关文件及提交相应的申请贷款的资料,经银行审批放贷后,由银行将贷款金额一次性转入申请人帐户。
㈥ 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后,规定多久才放款的吗
提交申请资料齐全,审批时间大约15个工作日左右,因为中间涉及评估、办理抵押登记等环节,每个客户情况会有差异;贷款具体的放款时间、能否取消等相关信息,请您直接联系经办网点或贷款客户经理确认。
1、贷款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当日完成;
2、银行进行贷前审查,同意后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复审,2个工作日内完成。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进行审核,1个工作日内完成。
4、审核通过后,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2工作日内完成。
5、选择保证担保的,由担保公司办理反担保抵押手续,6个工作日内完成;选择抵押担保的,借款人应办理抵押保险手续,7个工作日内完成;选择质押担保的,由银行办理质押手续。
6、贷款银行将借款人资料报送市住房公积金,2个工作日内完成
7、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材料进行审批,3个工作日内完成。
(6)按揭贷款银行审核公积金账户吗扩展阅读:
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5、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6、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7、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㈦ 按揭贷款与公积金贷款购房流程区别
按揭贷款购房流程
一、操作流程图 提供咨询 —>受理申请 —>贷前调查 —>贷款审批 —>贷款发放 —>贷款回收 —>贷款管理
二、流程中各环节简要说明
1、提供咨询、受理申请 、贷前调查
(1)提供咨询 经办人向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咨询内容包括:已开办的个人信房贷款种类,对象、条件、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情况。
(2)受理申请 借款人在向建设银行咨询后,根据要求填写《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抵押人夫妻关系证明(单身需提供有效证明,借款人收入证明,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及建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3)贷前调查 经办人受理借款申请后,对借款申请人递交的《申请书》和要求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进行调查。通过贷前调查,认为符合贷款条件,准备报批。
2、贷款审批
(1)经办行审批权限内 经办行信贷人员——信贷部门负责人——经办行负责人
(2)经办行审批权限以外经办行审批同意——报上级行信贷审批机构审批经办人员经调查后,在《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审批表》写明情况并写出审查意见,并将贷款审批表及审批材料交信贷部门负责人,信贷部门负责人在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并交支行分管行长在审批表上鉴署审批意见。超过支行审批权限的,经支行签署审批意见后交上级行信贷审批机构审批。
3、贷款发放
签订合同——办理抵(质)押登记、保险、公证等手续——合同生效后填各类凭证——借款人开立存款帐户——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1)签订合同 贷款审批后,经办人员按不同的借款用途和贷款担保方式要求分别填与合同、借款人当事人(借款人、抵(质)押人、保证人)与建设银行有权签字人签订有关合同。
(2)办理抵(质)押登记、保险公证、开立借款人存款帐户等有关手续,签订抵(质)押合同及收妥抵(质)押物后,信贷部门应按抵 (质)押物逐项登记“抵(质)押物及权证登记簿”同时根据抵(质)押价值填制“中国建设银行抵(质)押物收妥通知书”加盖经办人 名章、业务部门公章及借款人或抵(质)押人名章后,连同抵(质)押权证、质物及权证交保管部门和会计部门。
(3)合同生效后填制各类会计凭证。
(4)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会计部门收到信贷部门的发放款通知并审核无误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贷款划付手续、划款采用直按款或专项划款中的一种方式划款
4、贷款回收
(1)委托扣款方式:借款人应与贷款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
(2)柜台还款方式:借款人将现金或信用卡、储蓄卡交柜台经办人办理。
5、贷后管理
(1)日常管理:对所发入个人住房贷款进行跟踪管理、查询分析、具体包括贷款台帐、贷款日常通知、逾期催收、贷后检查、查询统计、抵(质)押物日常保管,直至贷款结清。
(2)清户撤押:当借款人按期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后,信贷部门应销记“抵(质)押物及权证登记簿”同时填制“中国建设银行抵押物、质押物转出通知书”通知会计部门和抵(质)押物保管部门。会计部门、保管部门、保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据此办理清户撤押手续。
(3)档案管理:信贷经办人员办妥每笔贷款后,定期将收集齐全的有关资料整理后,将合同正本交档案专管员,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合同副本留信贷部门专人保管以备日常管理。贷款本息结清后信贷部门应通知档案专管员将档案正式归档。
公积金贷款购房流程: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xx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xx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公积金贷款利率要低于商业贷款,5年以内(含5年),月利率3.45%,年利率4.14%;5年以上,月利率3.825&,年利率4.59%。国家规定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能超过借款人退休年龄内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数额的两倍。国家规定贷款期限是一至十年,最多不超过二十年,银行一般要求借款人采取先付息、后还本的等额还款方式还本付息。
银行一般有3种方法来确定究竟给借款人多少借款金额、多长借款期限。
(1)以借款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的10倍来决定放款金额;
(2)按借款人工资总额的40%作为可以申请的贷款额度;
(3)根据借款人的月还款能力,以及银行的贷款月利率3.825%,代入相应公式,可以算出大致还款年限。此外,银行会在每年的三月份办理公积金的“冲还贷”,冲减金额不超过当年每月等额还款数的12倍,也就是说,您缴纳的公积金不光可以申请利率较低的贷款,还可以帮您偿还一部分贷款额。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2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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