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纳税人发生了符合条件的住房贷款利息,可开始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时间是:
住房贷款利息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中的一项。
51个税问答提醒,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实际可扣除时间为:
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因此,在不超过240个月以内,纳税人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办理符合条件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240个月后不能享受附加扣除!
简单来说,对于2019年之后还处在还款期,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扣除。
2. 填报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是本人或者配偶购买的中国境内住房;
二是属于首套住房贷款,且扣除年度仍在还贷;
三是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和住房租金支出未同时扣除。
3. 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如何定义的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同时办法中还规定,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按照纳税人用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情形来掌握,即纳税人第一次用贷款购买住房的利息支出可以扣除。
财税君(ID:shuizhenghd)提醒大家必须了解。
4. 个税改革新政: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怎么理解适用条件是什么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这指的是个人所得税的缴税金额的专项扣除,并不是贷款的还款金额减去1000。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租房及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都具备条件扩展阅读: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第三条 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
(一)子女教育。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二)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三)大病医疗。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四)住房贷款利息。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五)住房租金。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六)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学历教育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期间,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5.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房屋为共有的情况
谁在供房呀,可以供房的那个人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