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贷款未还是否影响服刑人员的减刑
服刑人员的贷款未还清,会影响减刑吗
㈡ 判骗取贷款罪判一年半能减刑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的,符合减刑的适用规定。最多可以减刑九个月。
㈢ 诈骗银行贷款罪能减刑吗
诈骗银行贷款得到减刑的条件是:
一、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
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
四、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
五、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㈣ 诈骗银行贷款如何减刑
在执行刑期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就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㈤ 今年是不是有新规定贷款诈骗的犯人不能减刑了
看具体情况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诈骗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上述和解程序
其他情形下,积极退赃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㈥ 如何做贷款调查
贷前调查是信贷管理的一个重要程序和环节,是贷款发放的基石,直接关系到贷款决策的正确与否。个别信贷人员由于只查看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而造成贷前调查失实。在贷前调查中,除了按一般的调查方式对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调查外,还要摸清申请人的真实背景。贷前调查工作如果不扎实,一是可能增加信贷资产风险,二是可能丧失与每个优良客户建立信贷关系的机会。贷前调查主要分为个人贷款与企事业贷款两种。个人贷款相比企业贷款而言,它的贷前调查较为直观,着重查看客户以前的信用记录,其次可以看一下客户的学历、经历、经营管理能力、业绩、社会关系、爱好、生活习惯、品行、年龄、健康状况等等,最后再查看一下第二还款来源情况。企事业单位贷款的贷前调查较为复杂,我们要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一、借款人资格。审查企业是否具备贷款条件,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确定借款人是否是经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看其法人代表的社会关系、爱好、生活习惯、品行、年龄、健康状况等,再了解企业的职工人数及构成人员情况,特别是管理人员、科技人员的专业技能、经验。例如,一个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再高,如果没有与之相适应的管理人员、科技人员、管理文化理念等,该企业生产的产品也不会有多大的竞争力,因此获利能力不可能太强,从而会给银行资金带来相当大的风险。最后是查看企业的其他负债、融资与对外担保情况,要按照银行制定的《借款人对外保证及保证人管理办法》去执行,超过该标准数的企业就不具备借款资格。
二、数据分析与采集。查看企业历史记录,与银行有无信贷关系、其他资金往来关系、有无不良记录、担保情况、其他个人负债情况等等。首先要把企业当作一个对立面来查看企业与银行的历史记录。通过第一步分析得出初步结论,实地查看经营项目的可行性、营利能力、法人代表综合能力、其他管理人员情况、财务人员情况,了解企业的用电近期内是否有大幅度的增减变化,并分析原因,因为用电量基本上能从侧面反映企业的生产情况。其中,查看企业的上年度财务报表要有财政部门签章、上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三、调查借款原因。借款单位申请贷款的原因、用途、用款计划,这是贷前调查的主要内容。要分析申请贷款的借款人是否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无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借款申请人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否合规合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
四、分析与总结。经过以上步骤的分析与总结,再进一步分析企业的相关情况,具体要分清企业的产品类别,不同类型的企业要区别对待,从而决定其借款期限。例如,有的企业生产周期性较短,有的企业生产周期性较长。
最后,总结出贷与不贷的结论,把符合条件的客户变成自己的优良客户,成为银行利润的新增长点,把信贷资产的风险降到最低。综合以上几个步骤,撰写贷前详细的调查报告。
贷前调查是贷款发放的第一道关口,贷前调查的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贷款决策的正确与否。在贷款营销过程中,个别信贷人员因拘泥于借款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而造成贷前调查失实。在贷前调查中,除了按一般的调查方式对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调查外,笔者建议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申请人的有关情况进行深入的核查和分析,以摸清申请人的真实背景。
1、对企业真实性的调查。需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查企业的登记记录、年检记录,了解企业的历史由来、出资人、出资额,确认企业的真实身份。
2、法人代表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调查。有关法人代表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调查应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不要一味听从企业介绍的情况,对申请人提供的有关企业领导人学识水平的凭证应以原件为准,并可向教育行政部门了解其学历的效力。对其个人品行的调查应面向申请人的员工和客户,并要了解他们在相关企业任高级职员以来的情况。
3、申请人的信用道德、信用品行的调查。一方面要调查申请人的应付款帐簿、明细帐,了解申请人拖欠他人的明细帐项、拖欠时间长短;另一方面可向被拖欠企业电话或发函,调查申请人拖欠他人货款的原因,从而摸清企业的一贯信用道德和偿债能力。
4、生产经营管理能力调查。一要查看申请人近两年各项指标增长率、增长幅度,尤其是市场占有率的变化更能反映企业竞争力的变化。二要查看申请人近两年应收帐款的数额、增减率、帐龄,防止企业虚增销售额和利润额,也可以向其上游企业了解拖欠申请人款项的原因,从而侧面了解申请人的产品质量、竞争力和市场前景。三要通过财务费用、资金周转率、销售利润率、单位产品毛利率、管理费用等指标来判断申请人管理能力的变化。四要通过申请人交纳电费、水费的变化情况来了解其生产量和开工率的变化情况,一般企业的生产量与能源消耗成正比,这样可以避免只听申请人的一面之辞。
5、盈利能力的调查。目前比较简便的办法是到税务部门了解申请人所得税的交纳情况,这样申请人的净利润额一目了然;如果申请人提供给银行的会计报表与提供给税务部门的报表不一致,则可与税务部门、申请人一起分析原因,以便银行能清楚地知道申请人真正的盈利能力。
6、负债真实性的调查。部分企业的银行借款不放在相应的科目核算,以调整自己的资产负债率,还有的企业将应付票据如银行承兑汇票,不进行帐务处理;也有企业对提供担保的情况根本不作登记,给银行贷前调查带来许多假象。目前相对可行的办法是查询央行信贷登记系统。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在《贷款证》的基础上开始建设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登记范围主要包括办理信贷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和在国内注册的其它经济组织;登记内容包括目前商业银行开办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担保以及借款人的基本概况、其他经济大事等。中国人民银行从总行到省(区)到地(市)城市建立数据库联网,城市数据库与各商业银行连接,形成了人民银行与各商业银行间的信息采集和提供咨询的网络体系。目前,全国联网工作已即将完成。商业银行可以通过网络查询自己客户已登记的全部信用情况,包括客户在各地发生的借款、担保、被起诉、欠息等情况。这样就可以彻底弄清保证人的真实借款情况和已提供担保的情况以及其或有负债情况。
通过以上这些方面的调查,可以更全面地了解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从而为贷款决策提供真实完整的基础资料。
㈦ 关于经济犯罪服刑的最新细则.因贷款诈骗罪被判11年,现已服刑一年半,是否可以减刑或假释
减刑是属于刑罚的具体运用:
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假释【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您叙述这种情况,现在看来不能马上假释,但是不影响减刑。
㈧ 减刑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
第七十八条:减刑条件与限度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8)贷款调查减刑条件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
第七十九条:减刑程序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第八十条:无期徒刑减刑的刑期计算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