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公积金贷款条件是:
(一)借款人购买的是贷款人认可的经济适用住房;
(二)借款人是在“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五)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二、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B. 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条件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贷款前6个月已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公积金,并且申请贷款前两年内没有欠缴公积金(不同城市对缴存期限的规定不一样,具体以城市为准)。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C.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呢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贷款的申请人是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其申请原因是正在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以及职工有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能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担保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D.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3、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4、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20%。
5、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6、能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