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朋友要用我的账户,说是消费贷的贷款必须打入他人账户,再转给他才可以,请问是这样吗
贷款支付方式分为自主支付和受托支付,如果采用受托支付的话,受托支付是贷款资金的一种支付方式,指银行(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贷款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目的是为了减小贷款被挪用的风险。
平安银行贷款资金须按监管规定和贷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贷款发放后,我行有权对贷款的使用、贷款资金流向进行监管,包括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资金使用凭证时,借款人应予以配合。我行有权通过账户交易数据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借款人的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用途、方式使用贷款资金或以提供虚假资料等方式规避我行资金流向监控的行为,均视为贷款违约,我行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执行罚则。
应答时间:2021-02-09,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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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银行在办理受托支付过程中,苐一步银行从贷款帐户中,将贷款支付给借款人帐户
⑶ 贷款资金可以通过借款人他行账户受托支付吗
当然要通过借款人账户,因为贷款账户不能直接支付其他账户。
⑷ 贷款人受托支付与借款人自主支付是什么意思
自主支付”就是申请好贷款额度后,银行根据贷款合同约定,将贷款资金直接支付给资金收款人。
“受托支付”就是由银行根据贷款人约定的资金特定用途,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约定用途的收款人,通过银行审核机制,可以降低贷款被挪用的风险。
在贷款新规前信贷资金的管理程序都没有明确的规定,从而国家相继做出了许多禁止性条例,如严禁信贷信贷资金进入股市、严禁信贷资金进入高风险行业等。贷款新规则明确赋于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管理和控制权,同时,这也是一种责任。
在两种支付方式的选择上,合符受托支付的,商业银行不能选择自主支付;合符自主支付的,必须满足相关程序才能支用。在利弊关系方面,银行减少了信贷资金风险,提高了信贷资产质量,但减少了信贷资金在银行停留时间,减少了贷转存的收益。对借款人来说,降低了信贷资金的筹资成本,提高了财务核算水平,但增加了与银行用贷的衔接过程的程序,增加了工作量。
(4)受托支付贷款资金在借款人账户停留的时间扩展阅读
贷款采取受托支付方式的,在贷款授信申报材料中就已经确定了交易事项,甚至交易对手,银行的审批过程相对较严,贷款发放时只存在履行。
传统的自主支付方式借款人的灵活性较大,随意性较强,而贷款新规对自主支付则有明确的规定: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定期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并通过帐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是否符合约定用途,这对信贷资金管理精细化要求更高了。
贷款用途的真实性是执行两种方式的前提。如果客户或银行的客户经理在申报时隐瞒贷款的真实用途,那么,不论贷款的使用是采取受托支付还是自主支付,都是难以通行的,要强行操作,那就会违规。相反,真实的贷款用途,“实贷实付”不论是采取哪种支付方式,其过程都会是简单易行,同时,对借款人的财务管理也会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⑸ 银监会贷款新规中受托支付的问题
关于受托支付:原则上是当天要发放给借款人交易对手,但因客观原因当天不能支付的(例如放款时间已经柜台已经下班了等等),贷款人应在下一工作日完成受托支付。
关于流贷那个:这种情况自主支付对于借款人比较方便,如果要受托支付的话,要根据购销合同中的约定批次分次发放,而每次发放,借款人都要提供订单、发票、资金使用计划等其他能证明借款人及其交易对手交易行为的资料等,因为每次发放支付前,贷款人都要对交易行为进行审查。
借款合同只需要签一次,每次审查前这份合同是审查人必然要查阅的,然后再对借款人当前该批支付所提供的证明交易行为证明资料进行审查,这个手续有点像个人经营性贷款的循环发放,合同只需要签一次,每次提取都需要用途证明。
⑹ 房屋抵押贷款银行走完程序显示完成放款钱多久才能到账
一、银行抵押贷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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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银行抵押贷款可用来抵押的第一样就是房产,比如个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动产厂房、商铺等。用房产抵押贷款,一般需要先评估,评估后,可以贷款至评估价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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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关于银行贷款资金回流问题,我在银行以消费为由贷款一笔,受托支付收款人为我的朋友,放款后我朋友账户收
从正常业务应该算。如果把朋友剩的1000元转到你其他银行个人账户,这样就彻底脱离贷款资金回流的关系。
⑻ 银行受托支付到底需不需要通过借款人的帐户来支付给其交易对象
受托支付需要通过借款人账户来支付给交易对手。
委托支付必须通过单位的账户划转资金,应该是和对方签订一份委托付款的协议,上面约定同意支付什么款项还有单位的账户名称、帐号,银行是依据这份委托协议书从单位的账户划转自己的,比如说委托支付水电费。
受托支付是贷款资金的一种支付方式,指贷款人(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目的是为了减小贷款被挪用的风险。
受托支付目前适用的情况是:贷款资金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8)受托支付贷款资金在借款人账户停留的时间扩展阅读: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五条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的行业特征、经营规模、管理水平、信用状况等因素和贷款业务品种,合理约定贷款资金支付方式及贷款人受托支付的金额标准。
第二十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一)与借款人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
(二)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较大;
(三)贷款人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应根据约定的贷款用途,审核借款人提供的支付申请所列支付对象、支付金额等信息是否与相应的商务合同等证明材料相符。审核同意后,贷款人应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