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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借10万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河南省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发布时间: 2021-12-18 18:45:37

㈠ 河南省周口市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手续和条件,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都有什么好处

我知道周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地方,你可以去那质询。大庆路交通路口北400米路西网络地图

本数据来源于网络地图,最终结果以网络地图最新数据为准。

㈡ 在郑州用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么

在郑州用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的条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3、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

4、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6、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2)河南省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扩展阅读:

所需的材料:

1、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

3、出租车从业者提供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4、借款人结(离)婚证(附相关协议书)复印件2份。

5、《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3份;《合同信息备案摘要》复印件2份。

6、首付款发票原件(二手房为资金监管付款凭证)及复印件2份。

7、《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2份(购买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除外)。

8、《国有土地使用证》(全部)复印件1份。

9、《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带附图)复印件1份。

10、借款人用于还款的银行帐号。

㈢ 河南省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呀

一、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1、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2、使用配偶公积金贷款额度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3、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二、公积金贷款额度规定

1、贷款额度不得超出个人还款能力,即:借款人月缴存额/借款人公积缴存比例+借款人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配偶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50%×12(月)×借款期限

2、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7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80%)

3、借款人(含配偶)要具备偿还贷款本息后月均收入不低于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能力

(3)河南省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扩展阅读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以下: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㈣ 个人在河南办理公积金贷款,最多能贷到多少额度

单笔贷款最高金额同时按以下三个条件核定:
1、贷款金额不超过相应最高贷款限额
夫妻双方均在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购买郑州市区内住房、首次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其他情况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统一不超过40万元。
2、严格按照缴存余额规定的倍数发放个人贷款
贷款金额不超过缴存余额的规定倍数: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确定单笔贷款金额。单笔贷款金额应小于或等于缴存余额乘以相应倍数的积。夫妻双方均在省直公积金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缴存账户余额为夫妻双方余额之和(不含近6期内一次性补缴金额,单身或配偶未在省直公积金中心缴存及缴存不满6个月的,取借款人缴存账户余额);此次申请贷款前6个月未办理柜面提取业务的,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时,按1万元认定,其他情况按实际余额认定。贷款申请前6个月在柜面办理过提取业务的,按实际余额认定。缴存时间不满1年的,倍数值为15,缴存时间超过1年的,每超过1年倍数值增加1。异地贷款依据缴存地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认定缴存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
3、月还款额度不超过家庭收入的60%。
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以1、3两个条件核定。
其他有关规定
1、对首付款来源、借款人家庭已有住房数量、借款人信用资质和购房合同真实性等情况加强实质性审核。
2、征信查询有贷款记录已结清,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房屋查询无此套住房的,需提供买卖合同。
3、对于非郑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已有1套住房,再次购买180平方米以下(不含180平方米)的住房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本通知自2016年10月15日起实行,未涉及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仍按原规定执行。

㈤ 申请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最近,很多人想用河南省直公积金贷款买房,但是不知道该如何使用或者在什么条件下可以使用,小编这次做一下统一解答。

申请河南省直公积金贷款的9个条件:

1)参加省直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正常缴存的职工;累计连续缴存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具有城镇户口;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在郑州市购买自住住房;

4)具有固定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5)具有不低于符合相关部门规定比例的购建房自筹资金;

6)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有关证明文件;

7)提供委托人同意的担保方式;

8)贷款月还款额不能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如借款人和配偶同时有其他商业银行贷款,月还款额要合并计算;

9)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1-2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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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河南南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1,《南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中规定,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的条件:
(1)申请贷款前,个人及其所在单位均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所在单位欠缴公积金,但单位已经按照规定补缴并重新连续足额缴存一年以上的,视同连续缴存。
(2)具有本市的常住城镇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证件。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个人信用良好,有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申请时效:购买新建住房的,从签订购房合同预付购房款之日起到付清房款后一年以内;购买二手房的,以契税票据或房屋产权证核发之日起半年以内。
2,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
(2)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借款人婚姻状况的有效证明(夫妻户口在同一户口簿,可不提供结婚证;借款人未婚的由户口所在辖区的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4)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房管部门联机备案购房合同和已支付占购房款总额30%以上首付款票据;
(5)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合法有效的买卖契约合同和房产交易契税票据及交易房产的产权证;
(6)以现房抵押的,提供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房屋产权证;
(7)以期房抵押的,提供售房单位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在房管部门办理期房抵押预登记备案手续。

㈦ 河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商品房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一、贷款条件:

1.申请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

2.贷款年限:男不超过65岁,女不超过60岁,最长30年;

3.
贷款申请人单方缴存状况符合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状况同时符合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

4.贷款月供不能超过家庭月均收入60%。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直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2.省直中心受理、审批;

3.审批通过后,客户到所在省直中心签订借款合同;

4.办理抵押登记;

5.发放贷款划转到开发商备案账户。

三、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人或配偶(共有人)申请省直公积金贷款,无需出具收入证明。如缴存公积金单位为代理公司,需按要求格式出具出入证明。

2.若申请人或配偶(共有人)不在省直缴交公积金,需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公积金缴存明细及未在当地公积金贷款证明原件1份;

若配偶(共有人)单位未缴交公积金须提供未缴公积金证明(须说明未缴原因)1份加盖单位公章。

3.配偶(共有人)无业需社区开无业证明1份,加盖社区或居委会公章 ;

4.申请人缴存公积金单位不在省直中心单位统计表内,开户时间

不足二年,需提供辅助证明(社保);缴交社保单位要求与缴存公积金单位一致,社保缴交时间在缴存公积金时间之前或保持一致,社保月缴费基数须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符。

5.申请人及配偶(共有人)的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各1份。

6.申请人、配偶和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申请人、共有人彩色复印件1份,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7.夫妻双方(共有人)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处于就学状态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1份。

8.已婚人员需结婚证复印件1份,离婚人员需带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附带法院送达回证或法院判决生效证明)复印件1份。

9.首付款发票复印件1份,商品房信息备案摘要复印件1份;预告登记证明复印1份;

10.委托银行借记卡复印件1份。

11.开发商另备资料:土地证、预售证、(带附图)复印件各2份,商品房信息备案摘要原件1份,预告登记证明原件1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2份。郑东新区房屋需个人带抵押档案袋1个,抵押合同3份,抵押权预告登记申请书1份。(如商品房为现房,则需提供初始登记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

四、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地址、网站

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地址:金水区经三路六号(经三路与纬二路交叉口东北角)

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东区分理部地址: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东北角(贷款业务仅限建设银行)

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址:www.hnszgjj.com

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65908401

五、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委托银行咨询电话

建行直属支行:65906631 65508305 65506993

交行文化路支行:65508830

农行花园路支行:65509495

浦发二十一世纪支行:15713686201

中信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55150265

以上内容来自于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1)

引用资料

  1. 省直住房公积金商品房贷款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