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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没有转存到贷款账户怎么办理吗

发布时间: 2021-12-23 09:33:50

1. 以前每个月都会把公积金账户的钱自动转到还贷的银行卡上,怎么最近两个月没有往贷款卡上转钱

内分泌紊乱、贫血、低血钾等都是可以引起。中医的情况是可有虚证的情况的。 意见建议:注意保养。不要劳累。保持心情舒畅。饮食清淡丰富。

2. 想贷款,但是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怎么办

贷款时发现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可以补缴,但是要通过单位办理。

连续缴纳一年以上公积金的职工在贷款时发现公积金余额不足,可以补缴,但并非私人前去办理,而要通过职工单位办理。

具体流程为:

当事人向单位提出补缴申请,单位出具补缴说明,再连同《住房公积金(补)缴书》等材料直接到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网点或分中心办理补缴手续。

超过一万元的补缴金额就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中心审批,同时,当事人所缴纳的公积金也将由当事人所在的单位通过转账方式划至住房公积管理中心归集账户。

3. 如何住房公积金转至还款账户,而不是贷款账户

住房公积金转至还款账户,需申请“委托扣款”。

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即按月自动划扣):

① 办理了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办理公积金委托提取住房业务;

② 此业务必须本人持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或办事处审批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③ 贷款银行为除建设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申请人,必须先到单位开户的相关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联名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激活)后,方可办理此业务。

4. 办理公积金贷款是不是账户要一直存13个月公积金

提取须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或在本市无产权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八)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符合(一)、(五)、(六)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第(六)项(不含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中的房租按实际承租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超过下列标准的,按下列标准计算租金:一人户40平方米,二人户50平方米,三人及三人以上户60平方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一)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
(二)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三)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四)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重大疾病按照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进行认定。
职工与父母(或子女)购买同一住房的,均可以提取;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购买同一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
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变动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提取额度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建房和修房支出。
拆迁后购买住房的,其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扣除拆迁补偿款后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购买住房若约定住房产权份额的,按各自产权份额核定相应的购房支出。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及其配偶累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贷款本息。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的,职工及其配偶当年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超额房租。租住公租房的,可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及其配偶符合上述提取范围的(一)、(五)、(六)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至少应当保留人民币1元。
职工符合本上述提取范围的(二)、(三)、(四)、(七)项规定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符合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至少应当保留人民币1元。
职工符合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其提取额度不超过医保核定的“个人支付”与“个人自理”金额之和。
职工符合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符合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规定的,其提取额度由管理中心根据其实际情况确定。
提取凭证和期限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其配偶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当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其家庭成员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当提供家庭关系证明。
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本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下列规定提供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的,应当提供市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正本和首付款发票,购房时间以预售合同登记时间为准;
(二)购买二手房(含开发单位转为自管产的商品房)的,应当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存量房买卖合同》(《商品房现售合同》、《存量房交易合同》),购房时间以交纳契税时间为准;
(三)购买公有住房的,应当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全额购房发票(收据)、《公有住房买卖契约》,购房时间以《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时间为准;
(四)在单位参加集资建房的,先由单位向管理中心提供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该集资建房项目的批准文件、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该集资建房项目分配方案的批准文件和参加集资建房职工花名册,经管理中心核准后,职工应当提供集资建房购房契约(合同、协议)、购房发票(收据),购房时间以购房契约签订时间为准;
(五)在国有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应当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翻建住房职工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房时间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布时间为准;
(六)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应当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翻建住房职工提供)、《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建房时间以《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发布时间为准;
(七)在国有土地上大修自建自住住房的,应当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街道(镇)及其以上政府城建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修房时间以城建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签署时间为准;
(八)在集体土地上大修自建自住住房的,应当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街道(镇)及其以上政府城建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修房时间以城建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签署时间为准。
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每平方米价格参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当地经济适用房每平方米建安造价计算。
在外地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比照本地同等情况办理。
职工(配偶)在购房、建房和修房的有效证明文件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若购买的房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开具之日前一年内已发生产权变动并被用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按照提取还贷有关规定办理。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于当年十二月份到管理中心及所辖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一)租住单位或房管部门公房的,应当提供《公有住房租赁契约》、职工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当年全部租金发票、婚姻状况证明和户口簿;
(二)租住私房的,应当提供与出租人签订的租房合同、房地产管理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职工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当年全部租金发票、婚姻状况证明和户口簿;
(三)在校研究生住在学校宿舍的,应当提供学校出具的当年住宿费发票或收据、婚姻状况证明和学生证;
(四)租住公租房的,应当提供《公租房租赁合约》,职工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当年全部租金发票、婚姻状况证明和户口簿。
职工离休、退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退(离)休证,不能提供退(离)休证的,应当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有效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职工按国家有关规定延迟退休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后、男职工年满60周岁后,可持单位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至少应当保留人民币1元。
职工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相关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或者《残疾人证》。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或在外地就业的劳动合同、社保关系转移到外地证明或者在外地缴纳社保证明、户口迁移证或者外地户口簿,不能提供户口迁移证或者外地户口簿的,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职工出境定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和定居国出具的定居证明。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其合法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户口注销证明、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继承权证明文件。
职工满足下列规定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如下材料:
(一)职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应当提供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待遇证明》。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提供市总工会制发的特困职工证书;
(二)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应当提供病人的医保卡、当年医保中心医药费专用发票、与职工身份关系证明。每年办理一次;
(三)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应当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
(四)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应当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5. 以前每个月都会把公积金账户的钱自动转到还贷的银行卡上,怎么最近两个月没有往贷款卡上转钱

原则上公积金只能用来还房贷,如果你是房贷,可以到银行柜台重新设置,因为现在电子设备经常升级。出现问题早解决,不要造成逾期,贷款逾期是影响自己的信用的。

6. 公积金贷款已经办下来了,现在停缴有影响吗 如果公积金账户里没有余额,是不是会转成商业贷款

这个要看你们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具体规定。我们这边是这么规定的,如果申请公积金贷款成功后停缴公积金连续满3个月,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前收回贷款,也就是贷款人要一次性提前还清所有贷款。也可以由贷款人到指定的工行网点开一个“零星公积金”专用账户,自己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公积金账户里有没有余额没有关系。每个地方的公积金贷款管理政策都不完全一样,你应该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以那边答复为准。

7. 我公积金在公司没有转到地方,但是我现在想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怎么办。

你的题目有问题,什么叫公积金在公司?公积金怎么会在公司呢?
公积金在公积金中心,只不过通过公司来缴纳公积金而已,所以没有公积金在公司这个说法,你的公积金一定在在某个区的公积金中心,和你的公司没有关系。
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首先确认这个楼盘可不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然后签订购房合同,按照公积金中心的要求提供材料去贷款即可。如果是异地购房,可能需要公司开一个异地购房证明之类。总之按要求交材料就行了

8. 公积金贷款买房贷款已尽下来了但是一直没到房管局监管账户怎么办

他们在市场检查时也发现,目前,一些楼盘为了避免在缴纳首付款后出现退房、被银行拒贷等问题,将购房者缴纳的定金暂时存入企业账户;等购房者确定要买房、能贷款,才将首付款存入监管账户。这属于企业一种避免风险的方式,但企业需要提前告知购房者。
该人士提醒,不管是什么方式,购房人的首付款必须进入监管账户才能进行合同网签和备案,所以开发企业如果想尽快合同备案,也会督促银行尽快审批、尽快将购房人的首付款划入监管账户的。如果购房者是付全款买房而未进入监管账户,可以向房管部门举报。
记者采访一些房企负责人了解到,根据武汉市规定,监管资金使用的第一个节点是领取预售证后的一个月,目前大多数楼盘还没有到使用监管资金的节点。
据介绍,虽然目前有些楼盘因为完成了年度任务而放慢了推盘节奏,但是大规模的捂盘不会发生,因为捂盘意味着无法快速获得销售回款,回款未进入监管账户,也就意味着无法尽快动用资金。
望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