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用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限制一:公积金贷款有缴存时间要求
限制二:贷款有最高限额
限制三:账户余额影响贷款额度
限制四:申贷周期长,时间成本高
限制五:申请组合贷款要经过银行、卖家同意
一,1,早在去年,住建部等部门发文要求所有开发商不可以拒绝公积金贷款,之后多个城市响应该政策。之所以出台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公积金贷款的申贷时间相对更长,对于开发商来说回笼资金周期变长,风险性加大,所以市场上时常有购房人抱怨,说有开发商通过提高房屋售价等方式变相拒绝或者直接决绝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客户。而买房人处于相对弱势的位置,要么接受对方的条件,要么改成利率更高的商业贷款,相当于被动增加了购房成本和购房难度。
2,上述举措能对开发商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有利于提高购房市场的公平性。随着商业贷款利率不断上浮,通过商贷买房的成本压力越来越大,公积金贷款利率低的优势显现出来,不过,也发现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包括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等情况在内,都存在一些门槛限制,不是想贷就能贷的。
限制一:公积金贷款有缴存时间要求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一定的缴存时间,一般城市要求借款人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公积金账户处于缴存状态,比如北京;也有规定连续缴存12个月(含)以上才能贷款,比如天津。
3,中途断缴就有可能影响申贷,所以对于那些跳槽换工作的人来说,要注意公积金缴存时间对贷款的影响。
限制二:贷款有最高限额公积金贷款还有最高额度限制,各个城市的要求有差异,而且部分城市夫妻和个人对应的贷款额度也有差异,比如北京地区夫妻和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都是120万,深圳个人和夫妻分别是50万、90万元。
4,另外,不是所有人都能申请到最高额度,公积金中心在批贷的时候,要根据借款人的收入、职业、缴存情况计算额度,在额度有限的情况下,各项条件都优秀的优质客户更易获得最高额度,资质平平的人就不好说了。
5,限制三:账户余额影响贷款额度公积金账户里面的余额也影响贷款额度,比如广州规定:在满足最高限额等条件的同时,公积金贷款额度=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这也是为何在有些城市提取公积金会影响日后买房贷款额度。
6,限制四:申贷周期长,时间成本高由于公积金贷款涉及了住房公积金中心、银行等多家机构,流程上相对商贷复杂些,申贷周期也会长些,快的不到一个月,慢的话可能要等上几个月,着急买房的人要慎重考虑。
7,限制五:申请组合贷款要经过银行、卖家同意有的购房人因为公积金贷款额度有限,就申请组合贷款,可是却被银行告知一套房子不能同时抵押给两家银行,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要在同一家银行办理才行,而且卖家那边也有可能嫌放款周期长不接受组合贷款。
8, 所以,如果真的想申请组合贷款,最好和房主商量好,找能等待放款的卖家;银行方面的话,可以优先选择有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银行,向信贷员咨询清楚相关要求,提前做好准备。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公积金贷款政策地域差异性比较大,具体放款情况取决于公积金中心的业务要求,建议买房前咨询当地的公积金中心,根据自身情况做选择。
㈡ 广州对公积金贷款有要求吗
广州户口并且在广州工作满一年之后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公积金可贷款的额度受多方面因素限制,广州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其一般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
其中在广州公积金贷款的额度:
1、个人未婚可贷上限60万
2、已婚可贷上限100万
㈢ 广州怎么办理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实行对象是所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城镇和私营企业在职职工。专项用于职工个人购、建、大修住房等。 对所申请的个人住房公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所需款时,不足部分可向银行申请商业性贷款。申请公积金抵押贷款 由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指定承办银行受理。
申请条件
已参加缴交住房公积金,并连续缴交的职工
有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每户只能享受一次本项贷款
借款人购买的住房必须是解困房、 经济适用住房、已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普通住宅和二级市场住房。
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书
(A)有购买一套自住房所需资金30%以上的自有资金,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款(买一手房)
(B)拟购房产位于福州市内,首期款项(不低于评估价的40%)已存入指定银行帐户(买二手房) 7.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货款额度、期限、利率
每户最高可贷款额度为12万元,贷款额度随着住房公积金存量的增长而调整。
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贷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不能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贷款期限在5年以内的为4.14%,5年以上的为4.59%,贷款本息采取按月等额均还的方式。
偿还方式
公积金贷款本息采取按月等额均还方式,借款人须按借款合同规定,每月到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也可委托所在单位每月从工资中代扣转交贷款承办银行。待还清贷款本息后,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办理程序
A.买一手房
借款人到福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领填申请表-资金中心审查贷款资格(5个工作日)-承办银行审查贷款安全性(20个工作日)-承办银行分别与借款人和售楼单位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和房产保险-承办银行放贷-购房者还款-清户
B.买二手房
申请人与卖房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并向中介公司申请 —中介公司收齐资料并配合申请人到银行办手续 —资金中心审查贷款资格— 承办银行审查贷款安全性,并向买卖双方及中介公司出具《贷款承诺函》 —评估机构对物业评估的确认 —借款人办理贷款,抵押合同签字和房产保险 —中介公司负责办理房产过户及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并将他项权证交银行收押 —承办银行放贷 —购房者还款 —清户
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
申请时申请表须经所在工作单位证明盖章并提交:
( 1 )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
( 2 )合法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及复印件
(3)拟购住房售价30%以上自筹资金的证明(已预付给售房单位的部分提供付款收据原件)
(4)售房单位同意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承诺等。
(5)职工申请时,须以自有、共有或第三房产进行抵押,或用有价证券质押。
注:借款人已婚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明。
若申请人买的是二手房,还需提供:
( 1 )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或纳税证明
( 2 )提供银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评估的《评估报告》
公积金的转移与支取
一.当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住房公积金本息转入新调入的单位职工公积金帐户下
二.购买,建造,翻造,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当职工离退休或户口迁出本市、出境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其积累的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退还本人,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四.当职工在职期间去世,可由其继承人或受赠人根据 《继承法》的有关 规定办理提取
手续。职工在符合有关条件下经单位批准可支取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
支取住房公积金步骤
到开户行支取审批表和支款凭证 —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批 —到银行支取住房公积金
㈣ 广州 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改善居住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下称公积金贷款),是指按规定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住房时,以所购住房作抵押所申请的住房公积金优惠利率贷款。
第三条 公积金贷款实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委托人是指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人是指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借款人是指按本办法向受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自然人。
第五条 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内容办理公积金贷款,并代理委托人履行本办法规定的有关权利与义务。 受托人在贷款合同中享有的权利不影响受托人在委托合同中承担的相应义务。
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六条 公积金贷款对象是在本市按规定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第七条 贷款对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一)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件,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三)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四)购房首期付款符合规定比例;
(五)所购房屋可用于抵押;
(六)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七)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借款人还清公积金贷款本息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再次购买住房时,仍然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公积金贷款。
第三章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九条 公积金贷款额度包括可贷额度和最高限额。 个人可贷额度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按借款人在离、退休年龄内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总额的规定倍数计算;
(二)不得高于购房总价款的规定比例;
(三)不得超过贷款最高限额。 本条所指的倍数、比例及贷款最高限额由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照有关规定拟订,报经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时,借款人可以向受托人申请商业性个人购房抵押贷款,并与受托人签订有关合同。
第十一条 公积金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最长期限。
第十二条 借款人应与受托人制定公积金贷款还本付息计划,贷款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1年以上的,按月归还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 公积金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时,于次年1月1日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第四章 贷款程序
第十四条 公积金贷款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借款人到受托人处填写申请书,并按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文件。
(二)受托人对借款人的资料初审完毕后,将借款人提交的资料送委托人终审。
(三)委托人审查批准后,受托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按规定办理房屋抵押、保险及相关手续。
(四)受托人将办妥房屋抵押、保险手续的有关资料及借款合同送委托人,委托人审核后,将贷款资金划入受托人账户。
(五)受托人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将贷款资金支付给售房人。
第五章 贷款抵押、偿还
第十五条 借款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将所购住房用于贷款抵押。
第十六条 未经受托人同意,借款人已抵押的房产不得再作其它抵押或转让、变卖、赠予等。
第十七条 借款人应履行借款合同的规定,按期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归还,受托人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的有关规定收取罚息。
第十八条 受托人应在借款人还清全部公积金贷款本息后30日内,将抵押房屋的房地产证及其它权益文件退回借款人,并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到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借款人提前归还公积金贷款的,应征得受托人同意,并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提前还贷手续。
第十九条 债务履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受托人可依法对抵押物进行处分:
(一)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被宣告死亡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义务;
(三)借款人被宣告失踪后无财产管理人,或财产管理人拒绝履行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义务;
(四)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监护人且不能履行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义务,或监护人拒绝履行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义务。
第二十条 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抵押物处分所得价款应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直接费用;
(二)支付与处分抵押物有关的税款;
(三)偿还借款人所欠公积金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以及赔偿金;
(四)剩余部分退还借款人。 处分抵押物所得金额不足以支付所欠公积金贷款本息和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所需的费用时,受托人有权向借款人追索不足部分。
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既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又办理了商业性个人购房抵押贷款的,对抵押物进行处分所得款项不足以偿还全部欠款时,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第六章 房屋及贷款保险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在抵押合同签订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有关保险手续,保险金额不得少于借款额,并将受托人作为保险合同的第一受益人。
第二十三条 房屋及贷款保险期限应与借款期限一致。在合同约定借款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解除保险合同,否则,受托人有权代为保险,一切保险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在保险期内,房屋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因借款人过错而造成损毁的,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
第七章 贷款监督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应保证公积金贷款专款专用,否则受托人有权提前收回公积金贷款。
第二十五条 借款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合同内容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解除合同前,原合同继续有效(有法定合同解除事由的情形除外)。
第二十六条 借款合同双方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受托人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 借款人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而获得公积金贷款的,受托人应依法解除借款合同,追回已发放的贷款。委托人应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处理。
第二十八条 因受托人或委托人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而导致公积金贷款损失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追究其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㈤ 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在哪里办手续
一、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条件
1、申请贷款前6个月已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公积金,并且申请贷款前两年内没有欠缴公积金(不同城市对缴存期限的规定不一样,具体以城市为准);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3、申请人所购的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
4、申请人是所购住房的房屋权人或共有权人;
5、申请人可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作还款保证或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
6、申请人夫妻双方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7、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它贷款条件。
二、公积金贷款办理地点
个人办理公积金贷款要去当地公积金管理办公室,有市公积金、省公积金、直属单位公积金(铁路、煤炭等)。
(5)广州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扩展阅读: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中山东临沂市9县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
2017年8月15日,由住建部等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15年9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取消2成首付!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㈥ 广州公积金贷款条件及额度
广州公积金贷款条件及额度分别是什么?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大陆居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台港澳同胞具有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港澳居民居住证;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具有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2. 申请贷款时,申请人的缴存情况应满足以下条件:
(1)广州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非广州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含);异地缴存时间以及退役军人在军队缴存时间可以和广州市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2)自愿缴存者还需满足在广州市按规定自愿连续缴存半年(含半年)以上的条件;
(3)符合广州市人才购房政策且持广州市、区人才绿卡或人才绿卡副证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享有广州市户籍缴存职工待遇;
(4)港澳台同胞及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在任职单位名下开设个人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照非广州市户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执行;
(5)港澳台同胞及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按《广州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以个人名义开设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照非广州市户籍自愿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执行;
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4.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存量房首付款需资金监管,详见本指南第四点);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
(1)单位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 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2)自愿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日均账户余额×8+月均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㈦ 广州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您好,具体您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首付款证明;
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