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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贷款银行账户变更

发布时间: 2021-12-28 18:59:52

❶ 银行基本账户变更需要注意什么

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需要注意两点:一是按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一家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申请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二是自账户正式开立日起3个工作日后,才能办理付款业务
按照规定,她只需要先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上述相关证件的变更手续,然后再到银行办理基本账户的变更,就可以继续正常使用了。

❷ 如何变更工商银行的贷款还款账户

在贷款还款期间,您可向经办行申请还款账户的变更,具体手续请您与贷款经办行联系咨询。

❸ 银行账户变更说明如何撰写

公司收款账号变更通知函

尊敬的客户:

因公司管理需要,现特发此函通知贵公司,即以后凡是贵公司对我公司的汇款转账,我公司收款账号为:

户名:北京XXXXXXXX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XX银行XX支行

账号:XXXXXXXXX

如给贵公司造成不便,敬请谅解!再次感谢贵公司对我公司的支持与理解。

特此函告!

单位:北京XXXXXXX有限公司

201X-X-X

变更手续

(1)存款人如需变更单位名称、法人等事项,应书面向开户行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如变更后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变更后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有权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经开户行签署意见后持原开户许可证正、付本或审核卡到当地人民银行换发新证(卡)。

(2)存款人如需撤销存款账户,必须向开户行交回开户许可证正本由开户行于7日内报送人民银行进行撤销。

❹ 因贷款要求变更银行结算账户的原因怎么写

就写“为改善公司财务管理,拟进行账户归集清理,所以要变更部分银行结算账户”就可以啦。
别人又不会深究真正原因的。

❺ 银行账户如何变更

银行账户变更,可以直接去柜台办理,需要带上以下资料:
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划转委托书
4、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
5、财务人员代办,请带上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6、法人代表身份证、财务经办人员身份证
7、在税务局机关填表
8、是网上申报扣缴的,要在银行撤销代扣缴委托签约,在税务机关领取新委托书,在其他银行签约。

❻ 请问银行基本帐户变更怎么办

您好,请问您是出于什么原因需要变更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如果是由于单位更改名称,您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行提交正式公函申请变更,填写《中国工商银行变更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和非法人企业,应出具营业执照正本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
2、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非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
3、军队、武警团级(含)以上单位以及分散值勤的支(分)队,应出具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财务部门、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变更证明。
4、社会团体应出具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和民政部门的证明,宗教组织还应出具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5、民办非企业组织,应出具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6、外地常设机构,应出具其驻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证明。
7、外国驻华机构,应出具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外资企业驻华代表处、办事处应出具国家登记机关颁发的登记证。
8、个体工商户应出具营业执照正本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
9、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10、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基本存款账户登记证和证明。
11、其他组织,应出具政府主管部门的证明。
如果是由于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的,您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银行提交正式公函通知,填写《中国工商银行变更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提供有关证明(所需证明文件与更改名称所需的证明文件相同)。
开户行对单位客户的变更通知和证明文件审核无误后,为单位客户办理变更手续,并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报告。
至于工商、税务部门的变更手续,建议您向相关部门再具体咨询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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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如何变更还款账户

在个人网上银行“贷款管理-贷款还款-变更还款账户”页面,选择相应贷款账号所对应的“变更还款账户”操作;在“请输入变更还款账户信息”页面,选择网银已关联的其他还款卡号/账号,选择认证工具,点击“下一步”;签署“客户授权”,经安全工具认证(中银e令+手机交易码)后,“确认”提交。
手机银行客户可以通过贷款—我的贷款—选择需要更改的贷款,进入贷款详情页,在如果该贷款还款账户为存款账户时,在贷款账户详情页,在还款账户后,会显示‘更改’按钮,点击后,进入变更还款账户页,选择新的还款账户,点击提交,进入变更还款账户结果页面,系统显示,变更还款账户申请已提交。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❽ 银行账户变更说明怎么写

尊敬的客户您好: 因业务办理需要,我公司银行基本帐户进行了变动,为了方便客户资金往来,我公司特将银行户账号变动告知如下:收款银行:中国XXXX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卡号:收 款 人:XXX 请您在与我公司进行资金往来结算的时候以新的账号为准,给您造成的不便请原谅! XXXX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❾ 公司银行账户变更流程

变更银行基本户流程:

1、银行账户的撤销操作流程:

(1)存款人(开户单位)填写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2)会计主管与存款人核对其结算账户存款余额~同时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登记证~会计主管核对无误后由记账员办理销户手续。

(3)存款人未按规定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的~会计主管应要求其出具有关证明~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再由记账员办理销户手续。

(4)会计主管在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注明销户日期并签章~同时于撤销银行结算账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联社财务会计部报告~由财务会计部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2、到原开户行注销基本账户,注销基本户需以下资料办理:

(1)营业执照副本、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件、授权人身份证件和复印件以及授权书;

(3)未用完的支票、电汇凭证等空白凭证(记得要留一张支票好把账户里的剩余现金提现或者转帐用);

(4)开户印鉴卡;

(5)基本帐户开户证可证;

(6)填写销户申请书、公章、支票财务章及私章(原来预留在印鉴卡的章)。

3、再到要开户的银行设立基本账户,开设基本户需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正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原件、相关授权文件(授权办理业务、授权使用印鉴章作为预留印鉴用);

(5)开户申请表(开户取表填写)、单位公章、预留印鉴(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私章)。

(9)不良贷款银行账户变更扩展阅读

1、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2、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3、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它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4、一般税务稽查以基本户入手。

❿ 不良贷款审计的主要方法有哪些

案例一:发放无效抵押贷款

在对某农商银行进行审计时发现,该农商银行向客户范**发放抵押贷款53万元,抵押人杨某。在抵押贷款发放过程中,抵押合同相关文本、抵押人夫妻双方签字均非本人,贷款公证及抵押登记手续均由贷款审查人胡**(分理处主任)代签、代办,贷款不良诉讼后,经当地人民法院认定抵押无效,农商银行无法处置抵押物。目前该笔贷款已核销。

从本案例看,检查过程是简单的,从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就可以看出,无效抵押的事实非常清楚。那么在实际的审计过程中,如何对抵押有效性进行审计呢?或者说该从哪些方面入手审计呢?

(一)关注两类贷款

1.关注抵押物未处置的核销贷款

近年来,特别是《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版)》(财经〔2014〕146号)文下发以后,呆账核销的条件、程序都比以前放宽很多。但是,一般情况下,在抵押物未处置的情况下,行社不太可能去核销贷款,除非抵押物存在瑕疵,或者抵押手续存在瑕疵。所以要重点关注抵押物未处置的核销贷款。

2.关注长期未诉讼的抵押贷款

相对于保证贷款、信用贷款,抵押类贷款处置要容易得多,受损失的程度也较小,可以采取普通诉讼的方式,也可以直接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处置速度比较快。在抵押物足值的情况下,直接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往往是最好的选择。也就是说,抵押贷款的处置应当是比较迅速的。在审计过程中,如果发现有长期未诉讼的抵押贷款,应当引起审计人员的足够重视。

(二)具体的审计方法

如果在审计中发现存在上述情况,审计人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检查抵押的有效性:

1.抵押手续是否为本人办理(一是检查抵押人签名与贷款调查人、审查人签名是否相似,包括笔迹、墨水等,这主要考虑内外勾结作案的问题;二是检查抵押人与共有人的签名是否相似。这个主要考虑共有人不同意抵押,抵押人冒共有人签名的情况。)

2.抵押合同是否存在瑕疵,执行合同号有没有差错(包括抵押合同、借款合同、抵押物清单等执行合同号是否一致);

3.是否签订了抵押物补充协议,是否存在抵押人恶意以租赁权来对抗抵押权的情况,特别是关注租赁期限在5年、10年以上的情况;

4.有没有共有人共同签章(主要是关注抵押物权证上为共有权属的,抵押物清单上有没有共有人签章);

5.抵押物本身有没有存在瑕疵(比如是否是未成年人房产抵押;部分房产没有房产证的,有没有与抵押人签订同意一并处置的承诺书;是否存在相关税费没有缴清的房地产抵押的情况等)。

6.抵押物评估价值是否偏高。抵押物评估价值过高的问题,在实践中比较普遍。如某农商银行向客户潘**发放船舶抵押贷款550万元,该笔贷款抵押物为两艘远洋鱿钓船。办理抵押前,两艘船进行了维修,因修理费问题与修理船厂发生了法律纠纷,当地海事法院裁定船厂对两艘渔船享有留置权,调查人员调查报告未反映上述情况。办理抵押时,该农商银行自行评估价值分别为1400万元和550万元。贷款不良后,当地海事法院以300万元和30万元的评估价公开拍卖,法院评估价只有该行自行评估价的16%,最终拍卖价款为345万元,修理船厂优先受偿后该农商银行仅受偿25.86万元,损失率在95%以上。

在这个案例中,一方面,客户经理贷前调查严重失实,对抵押物被留置这一重要情况未调查清楚;另一方面,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与实际价值偏离过大,拍卖价只有评估价值的16%。在实践中,抵押处置不足这类情况应予以重点关注。

案例二:发放借名贷款

在对某农商银行进行审计时发现,**支行向郑**、徐**等六户借款人发放贷款共计130万元,实际均为**暖通设备有限公司使用,贷款利息及到期归还贷款本息资金均来源于该暖通设备有限公司,或该公司主要股东、法人代表子女账户。

2014年4月15日,某农商银行向某化工有限公司发放抵押贷款1900万,由该公司名下房地产抵押,到期日2015年4月14日,用途归还政府应急周转资金。贷款逾期后,三次拍卖抵押物流拍,最终法院裁定以1294万的金额以物抵贷,尚悬空本金606万元及利息272万元。后与企业协商,于2016年3月28日,将悬空的606万贷款平移给某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实际为原企业法人代表控制),所欠利息272万拟核销;将该抵债资产转租给该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同时,对已诉讼,并对其个人资产进行保全的企业法人代表夫妇进行撤诉,解除资产查封。

该案例中,通过平移将贷款本金予以落实到新的债务人,从表面上看,似乎损失了部分利息也可以理解,毕竟是处置不良贷款。但是,平移后的企业实际上也是由原法人代表控制,无非是换了个股东而已。同时,该支行放弃了对原法人代表夫妇已查封的个人资产,一旦平移企业无法正常经营下去,再想对原法人代表夫妇主张权利已不可能,其个人资产面临被转移、被其他债权人查封的风险。因此,上述案例实际上是放弃了对借款利息的进一步追偿。

对于债务重组、平移的贷款,审计时应当关注以下方面的内容:

1.通过查看企业重组、平移的相关协议,看平移过程中,是否有贷款本金、利息悬空的情况;

2.关注重组、平移后,担保条件有没有弱化(比如抵押变成保证、房地产抵押变成机器设备抵押、保证人能力明显不足;平移后原法人代表、主要股东、保证人脱保等情况)。

(二)放弃对借款人或保证人的追偿。

第一个案例:2009年8月31日、12月28日某农商银行分两笔向某镜业有限公司发放贷款总计600万元,由某玻璃销售有限公司提供保证。贷款不良诉讼后,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保证人于2011年7月31日前支付325万。事后经当地人民法院调解,该农商银行放弃对保证人其余债权的追偿。

第二个案例:2013年4月12日,某农商银行向某伞用新材料有限公司发放抵押贷款106万元,由该公司名下房地产抵押;同年12月27日,向该借款人签发银行承兑汇票500万元,敞口50%,由某纺织漂染有限公司保证。原法人代表王某与农商银行签有保证函一份,约定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期间最高额融资750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在起诉时未将王某列为共同被告。

上述两个案例中,一个是放弃对保证人的追偿,一个是放弃对借款人的追偿。审计当中应当关注以下两个方面内容:

1.关注法院调解书、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是法院裁定借款人(或保证人)免除责任(或部分责任),还是行社没有将部分债务人共同起诉,或起诉后又撤诉,撤诉的理由是否充分。

2.关注企业不良前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在实践当中,我们应关注企业股东变更登记表,多次变更的,要关注是否连续,检查变更登记表与公司章程是否匹配;关注贷款发放时,企业所提供的章程是否为最新的章程,必要时可以到工商登记网上查询。

目前,有很多企业为逃废债,将股东、法人代表变更,上述案例中,王某为原企业主要股东和法人代表,后将股权转让给其父亲,法人代表变更为其父亲。这是有明显的逃废债意图,由其父亲承担债务,将个人资产转移到女儿名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原来的保证函仍有效的,必须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

(三)未及时处置不良借款人账户资金或股金。

第一个案例:2013年4月至2014年2月,某农商银行向某照明有限公司累计发放贷款6笔、共480万元。经查,2014年4月23日,借款人首笔贷款逾期至审计日2016年5月6日两年时间内,借款人账户入账166笔,转入金额452.42万元,该行未采取相关追偿措施。

第二个案例:2014年10月11日,某农商银行向某铜业有限公司发放保证贷款750万元,贷款逾期后,已于2015年7月31日核销,核销贷款本息786.83万元,保证人之一的赵某在农商银行有99750股股权,并于2016年2月18日赠与其女儿,至审计日止尚未处置。

上述两个案例,一个是没有对债务人存款账户进行冻结、止付处理,另一个是没有对债务人在本行的股权进行处理,没有对其股权赠与行为提出疑义。

对于这类问题,审计时可借助计算机辅助审计系统,重点关注以下三个模型,发现可疑数据要逐户核查。

1.逾期贷款的借款人及担保人存款账户余额监控;

2.逾期贷款未结清担保人股金明细;

3.逾期贷款未结清客户股金明细。

案例五:融资性担保公司合作不规范

审计发现某农商银行合作的某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风险金账户未实行专户管理;签订的担保合作协议中无担保代偿时间的规定,担保合作协议书中规定“在被担保信贷客户出现违约情形时,应按规定首先对被保客户进行司法追偿”,这一规定与连带保证责任规定不符,不利于及时实现债权。

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的初衷是好的,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也有利于银行防范信用风险。但是,从担保公司实际运作的结果来看,“种下的是龙种,收获的是跳蚤”。从担保公司自身看,大多数担保公司偏离主业,利用担保公司平台从事倒贷、融资业务。从银行的角度看,好的客户自己有抵押物、好的保证人,不需要多支付费用找担保公司担保。往往是借款企业本身不太符合贷款条件,从增强保证实力的角度出发,要求借款人必须由担保公司担保,将风险转嫁给担保公司,最终出现大面积违约。由于担保公司牵扯到政府出资等方方面面的关系,给我们的不良处置带来很大的困难。

在实践中,审计时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保证金(风险金)有没有专户管理;(现实当中,由于很多行社考虑到支行考核问题,保证金没有实行总行专户管理,而是分散在各支行,不利于保证金的处置)

2.关注贷款放大倍数;(按照银监部门和浙江省联社相关规定,担保公司担保总额最高不超过其缴存保证金的10倍,要关注担保公司保证金是业务发生一笔缴存一笔,还是一次性缴纳,余额控制;单户最高担保余额按不超过担保公司净资产的10%控制)

3、关注担保公司合作协议。(要关注有没有合作协议;合作协议中的条款有没有不利于债权实现的条款。上述案例中,合作协议规定,被担保客户违约时,应首先对被保客户进行司法追偿,这一条款就将连带保证责任变成了一般保证责任,不利于银行债权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