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
其实在很多人贷款买房时,都会考虑是用公金积还是商业贷款买房。在买房子的时候,很多销售人员都会说,用商业贷款,手续简单,以后提前还款方便等。今天咱们深入的了解用公积金买房子有哪些优势与劣势及公积金的限制有哪些?
有部分购房者,在买房子时,因为公积金贷款额低,想提取出来付房子首付,转而用商业贷款购房,怎么办。有部分城市禁止购房提取公积金,可以提取的城市也要付清房子首付后,拿着购房合同去提取,一般都是在办完贷款后资料才能准备齐全。
总结
买房子能用公积金尽量用公积金,在购房前一年做准备,不断交不续交,已婚要比单身贷的多一些;用不了公积金,短期没有购房打算可以提取公积金。包括重大疾病,低保家庭子女上学,住宅加装电梯等都可以咨询当地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取。
㈡ 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公积金贷款的要求各地可能略有差异,以长沙为例,想要使用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者需要有长沙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身份,有购房资格,公积金正常缴存满一年以上,公积金账户的余额要能够达到公积金中心规定的额度。
借款申请者需要有稳定的工作,收入来源稳定,征信满足要求,近两年内逾期次数累计不超过6次,能够出得起首付,首付一般不低于30%,能够提供购房合同或者协议。
日前举行的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会议上,包括武汉、长沙、合肥、南昌等在内的20个城市公积金中心代表签署了《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
20个城市住房公积金可互认互贷,对于刚需而言,无疑是大好事,不用再担心去外地买房就不能用公积金了,大幅降低购房成本,但在购房前,也要先了解清楚当地的公积金贷款要求,在买房前,不要轻易去提取自己的公积金。
(2)安徽省天长市公积金贷款条件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的含义
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是指企业职工在一个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员工异地调动工作或户口迁移到外地,需要在外地买房,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会跟工作地点或新户口所在地,没有任何差错,做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存款时间不间断,存款金额一起算”。
据悉,长江城市集团中游住房公积金合作始于2014年,经过发展,已从最初的4个省会城市扩大到20个城市。业务范围也从异地存款互认扩展到跨省互借、异地转账连接、信息验证共享等。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由缴存职工向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㈢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具备哪些条件
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㈣ 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公积金可以向首套房和第二套发放贷款,三套房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可以使用两次,公积金提取一直使用,没有次数限制 。
公积金借款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五)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六)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七)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八)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九)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须满足上述条件外,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购买政府部门审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购买非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3、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㈤ 公积金贷款条件
土地证没有办好的情况下,是不能办理出来预售证的,所以也就不能办理所谓的贷款,不管是商业银行贷款和公积金贷款都是不能办理的,你要等到开发商办理出来预售证后,看开发商会不会跟公积金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如果开发商不申请,你也是不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你可以先提前问一下开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