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合肥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流程
合肥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和流程分别如下:
一、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
1、购买商品房;
2、购买二手房(含开发单位转为自管产的商品房);
3、购买公有住房;
4、购买经济适用房;
二、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
二手房使用公积金办理按揭贷款共分7步,具体流程如下:
1、借款人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借款人向市资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
(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
(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
(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
3、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
4、交易过户: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权证交易过户手续。
5、签订合同:借款人持已办理交易过户的权证及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贷款承诺书到指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贷款文件,卖方在贷款银行开立存款专户。
6、办理抵押: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房屋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7、发放贷款:贷款手续全部办妥后,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已开立的存款专户内。
㈡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进度网上查询显示审核状态1234,什么意思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进度网上查询显示审核状态1234表示正在审核当中,尚未通过,需要继续等待。
住房公积金贷款完整流程: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㈢ 合肥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是怎样的
使用合肥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有哪些?
1)借款人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借款人所购商品房开发商与建行蜀山支行、工行城建支行、农行绿都支行、徽行长江路支行、交行省营业部、中行省营业部等银行有公积金按揭业务签约(协议);
3)借款人常住在合肥市;
4)借款人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借款人无征信不良记录;
6)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7)借款人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8)借款人购房首付款不低于20%;
9)借款人双方无未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使用合肥公积金贷款的材料有哪些?
1)经职工所在单位同意盖章的《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书》;
2)合法的购房合同;
3)一套房首付款不低于房价款20%的发票;
4)夫妇双方(个人)月收入证明;
5)夫妇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者个人的单身证明);
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4、合肥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网上下载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借款人携带相关材料及贷款申请表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草签借款合同;
4)银行对借款人征信及相关情况进行调查,符合条件的由担保公司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手续办理完成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贷款;
6)发放贷款;
7)借款人按照合同要求偿还贷款。
㈣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已到第5步,放款还需多长时间
一、公积金贷款流程步骤及材料指南:
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5.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6.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公积金贷款的一般放款时间:
1、公积金贷款(无需复议)的情况下,在提交资料后需要7才能审批通过.
2、审批通过后,一般是在多久会放款?审批后需要过户交易,在过户交易完成产权办出后大概7~10天放款。
㈤ 合肥办理公积金贷款一般需要多长时间能批下来
摘要: 合肥公积金贷款目前支持购买新建商品房住房贷款、购买二手房住房贷款和个人住房商贷转公贷,那么,具体有什么区别呢?要以什么样的方式来进行贷款呢?
贷款条件
2014年10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其中调整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贷款额度、办理贷款的相关项目收费以及异地互认的规定。合肥本地宝将会持续关注福州市公积金新政策的最新消息,大家可持续关注。
新政贷款条件变化(未实施)
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城市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改革后: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目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安徽省内异地购买住房,可以选择向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房屋所在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合肥市尚未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目前仍然按照原制度执行,详情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申贷前已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3.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协议)约定的主要产权人;所购住房为合肥地区范围内的商品房(其开发商必须是与管理中心及委托银行有按揭业务签约协议的)、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现住公房及产权清晰且无房产争议的二手房;
4.具有合肥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5.具有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6.提供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7.购买新建普通商品房首付比例应不低于房价的30%;购买房龄10年以内的二手房, 首付比例不低于房价的30%,购买房龄10年以上20年以内的二手房, 首付比例不低于房价的60%;
8.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月均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收入的50%。
合肥购买新建商品房住房贷款条件
合肥购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合肥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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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贷款流程
新政策贷款费用规定(未实施)
现行中:公积金贷款相关收费主要集中在评估费和担保服务费。据了解,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至4‰,最高可达8‰。
改革后:取消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办理贷款保险、公证、评估等多项费用。上述费用合肥市早已不征收,只有信用不良记录的个人申请贷款才需进行担保并缴纳担保费。担保费按贷款额×0.6‰×贷款年限收取,最低300元。
1.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业务大厅实行一站式审核服务。
2.一楼业务大厅为贷款申请审核,二楼合同签订厅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场所。
3.办理时需申贷人夫妻双方同时到场签约,有其他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的,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也需到场,保险本着自愿原则,由当事人决定是否投保。(首付款托管至徽商银行专户的,可前往徽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管理中心驻点办事处申请贷款)
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图)
合肥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流程
合肥公积金贷款服务网点汇总
贷款材料
贷款材料分类三大类:
1. 合肥购买新建商品房住房贷款材料
2. 合肥购买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3. 合肥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材料
额度与利率
新政贷款额度变化(未实施)
现行中:合肥公积金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借款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
改革后:合肥市暂未对公积金贷款额度作出调整,若有变化将第一时间更新。
基本要求:
1.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借款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
2.借款人在最高贷款额度内的可贷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月)×0.5×实际可贷年限,共有产权人、参与还款人不列入计算范围;
3.最长期限:20年;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
4.贷款的具体数额和年限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和还款能力而定。
购买二手房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附加要求:
1.房屋年限在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成数为7成;房屋年限在10以上20年以下的,贷款最高成数为6成;(房屋竣工年限以房产证或房地产主管部门相关证明为准),且须符合贷款首付款政策。
2.最长期限与房龄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
合肥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额度
贷款利率:以人民银行规定为准(详见还款金额表)。5年(包含5年)以下4.0%;5年以上贷款利率为4.5%。参考: 合肥公积金贷款还款金额表 (等额本息、等额本金)
贷款还款
1.一次还本付息法主要用于贷款期限为一年(或一年以下)的个人住房贷款,即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前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利随本清。对于一年期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则有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
2.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均采取利随本清的原则,随着剩余本金逐月减少,利息也将逐月递减。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息,由于每月还款额中利息部分逐月递减,相应本金部分逐月递增;等额本金还款法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金,由于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每月还款额亦将逐月递减。
3.由于"等额本金还款法"较"等额本息还款法"而言同期较多地归还贷款本金,因此以后各期确定贷款利息时作为计算利息的基数变小,所归还总利息较少。对于目前经济收入状况较好,可优先考虑选择这种分期还款额逐月递减的还款方式。
㈥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从办理到放款要多久有办过的吗
根据省住建厅发布的公积金贷款买房新通知,省住建厅这次在通知中明确要求,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到放款,原则上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其中,涉及委托银行和担保机构办理环节的时限,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定并负责落实;房屋抵押登记
由各市、县房产登记部门负责,办理时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㈦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实市值公积金要到公积金办公室去查下你能贷款若干钱啊啊
㈧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从担保审核到放款一般要多久有办过的吗
一般来说,银行都是在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通过,上下家成功办理过户并成功拿到交易核心发布的新房产证之后,才会发放公积金贷款。由于之间的审批流程较多,所以公积金贷款审批到放款的周期一般在1~3个月之间,甚至更长的时间。而且有些地方规定需要在商品房主体工程结顶之后才发放公积金贷款,这样就导致公积金贷款放款周期更长,所以很多开发商都会要求购房者选择商业贷款。但是有些地区在成立起市公积金管理核心之后,该市的公积金贷款放款周期大大缩短。例如广州、上海等省市,就基本实现了公积金贷款的快速放款,审批通过的公积金贷款一般在7~15天内,就能正常放款。
㈨ 合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以下资料来源于安徽长天投资有限公司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及条件一、贷款对象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在职职工。二、贷款条件(1) 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3)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 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5) 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6) 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7) 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8) 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9) 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办流程(一)借款人提出申请: 借款人按要求向省直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贷款所需资料。(二)资信调查及贷款审批: 贷款承办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资信调查,提出意见并填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调查审批表》送有关人员审批。借款人可在借款申请受理7个工作日后,向贷款承办银行咨询审批结果。(三)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人接到贷款承办银行通知后,与共有权人一同带上身份证、扣款账号等资料前来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并将借款合同送开发商签字盖章后交承办银行。(四)办理保险及抵押登记手续: 借款须办理保险和抵押登记手续,相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五)贷款划拨: 贷款承办银行在确认抵押登记已办妥、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贷款转入借款人与售房人共同指定的账户,并将放款回单寄送借款人。(六)贷款回收: 借款人自放款次月起按借款合同约定归还借款。借款人借款满一年后方可申请提前还款。如借款未满一年,借款人因出国、调离本市、房产转让、退房等原因需提前还款的,应提交相关证明。(七)清户撤押: 借款人还清借款本息后,由承办银行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并负责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