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个人购买第二套房有什么条件
买第二套房的条件:
1、2015年第二套房贷款中央最新政策公布:第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由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个人公积金购买第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降低的通知。
2、对拥有第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第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3、购买第二套房贷款支付首付比例降至40%。
4、对已经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商品房,第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1)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扩展阅读:
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2. 第二套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第二套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的条件:
若第1套房是用商业贷款买的,并且正在按揭中,则第2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等规定以第2套房计算,即首付较低50%,利率上浮10%,若第1套房的贷款已还清,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房,相关规定自然也按照第2套来计算。
3. 购买第二套房 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但存在限制,可以分三种情况:
①对于首次购房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且还未还清的,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购买二套房;
③对于首次购房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且已经还清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但是首付比例要按照二套房算;
③对于首次购房使用的是商业贷款的,不论是否还清,不影响申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但是首付必要按照二套房算。
4. 第二套房用公积金贷款有什么限制
第二套房用公积金贷款限制如下。
第二套房指的是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已利用公积金或者是商业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申请房贷。
买第二套房要申请公积金贷款,须在第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之后才可以进行,这时候可以选择商业贷款。此外,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率还将达到50%以上。而如果第一套房购买选择的是商业贷款,那么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则不会提高。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一般会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
另外,若是购房者在购买的第一套房面积不大,这里的不大指的是家庭人均面积较当地的平均水平低,那么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按照首套住房政策享受,也就是说,在90平米以下的首付款可以是20%。相反的,如果人均面积比平均水平要高,按照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3成,而5年期以下(包含5年)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3%,5年期以上则为3、87%。
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标准每个身份都有不同的规定,具体的要求须以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的规定为准,而二套房商业贷款的认定标准则为“认房又认人”。
5. 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可以贷多少
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不超过50%,也就是最多可以贷总房款的一半。公积金每月还贷额度是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不超过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或申请人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6.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公积金下二套房贷款条件需要满足的条件:借款人信用良好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一套房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经还清;一套房虽正在按揭中但使用的是商业贷款。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十七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四、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7.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公积金下二套房贷款条件需要满足:借款人信用良好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一套房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经还清;一套房虽正在按揭中但使用的是商业贷款。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十七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四、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