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和流程有哪些
申请公积金准备资料:
办理需要的材料有如下几样:贷款借款人(配偶)的工资收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交易前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交易房屋(抵押物)的评估报告;售房人与借款人签订的《房地产转让合同》;借款人(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申请;借款人(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未婚证明、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借款人(配偶)的户籍证明;卖方(财产共有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未婚证明、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卖方(财产共有人)的户籍证明;自筹资金双方交付或借款人交由受托银行监管支付的证明。除此之外,还需填写好二手房贷款金额及期限预审确认表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公积金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自申请贷款之日起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限的后5年,且与所购住房房龄之和不得超过29年。推算公式是贷款年限≤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龄+5年-借款人现年龄(周岁),且贷款年限+所购住房房龄≤29年。
办理流程需注意的问题
1、申请
准备申请二手房贷款的职工应提交《借款人(配偶)工资收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一式三份)和交易前的《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由业务人员审核确认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是否正常(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还须申请报件时最后确认)、该职工(配偶)工资收入证明是否真实、规范。而双方拟交易房屋(抵押物)的价值由中心指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交易双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2、担保
二手房住房公积贷款担保方式有阶段性保证加抵押、抵押两种,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选择阶段性保证加抵押方式办理二手房贷款的,在借款人所购住房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且房屋他项权证交受托银行收妥之前,由借款人选定的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方式办理二手房贷款的,借款人所购住房应在贷款放款前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房屋他项权证交由受托银行保管。然后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办理自筹资金交付、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易手续、领取房屋评估报告。
3、审核
按要求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后通过审核、审批,通过后通知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合同公证等手续。
4、放款
借款人以上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中心向委托银行发出《准予放款决定书》,通知银行放款。
5、还款
一系列办理流程后,就是购房者还款,购房者就可以按借款合同中月还款额的约定,按月向银行还款就可以了。值得购房者关注的是借款人正常还款一年后,征得贷款人同意,可以提前归还剩余贷款本金及利息。应还利息按剩余本金实际占用天数及借款合同约定利率计算。
㈡ 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步骤怎样
贷款流程
贷前准备→房管局打协议→银行存首付和过户费→银行进件→公积金中心进件→银行面签→房管局进件→办理保险→中心审批放款→银行审批放款→正孚放款→借款人划款→按月还款
贷款步骤:
1、贷前准备:借款人到建行打印公积金查询单,核实贷款期限和贷款金额;
2、过户人员带买卖双方去房管局签定代收代付协议,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存入首付和过户费。
3、权贷人员在借款人存完首付和过户费用后将借款人申请贷款的资料,递交到建行提出贷款申请,办理还款代扣卡。
4、建行初审通过后将借款人的资料报送至公积金管理中心。
5、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后,银行通知借款人及配偶与卖方同时到建行签订借款合同。
6、借款人与卖方持贷款资料同时到房屋所在区县房管局的产权部门办理产权交易(过户)及抵押登记手续。
7、权贷部贷款人员在收到房管局出具的《房屋他项权证》后,到建行担保公司代办处办理手续并将贷款所有资料交至银行。
8、银行将借款人的全部贷款资料报送到贷款银行,由银行审核后报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审核后放款,将资料回传至银行。
9、银行收到中心放款回单后,放款至正孚房地产经纪中心,五个工作日后由正孚中心放款至卖方帐户。
10、借款人于次月划款日还月供。
三、 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卖方: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手章、《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
买方: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手章、公积金卡、查询单;借款人已婚时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手章(夫妻不在同一户籍提供结婚证);夫妻双贷的,借款人配偶除需提供以上资料,还需提供公积金卡和查询单;组合贷款超出公积金偿还能力的还需提供借款人的《职工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建行版)。借款人为非本市户口的需提供暂住证.
* 契税:评估价 × 3%或1.5%;
* 土地出让金:评估价 × 1%(需办理土地证的交纳);
* 图纸资料费:20.00元(需办理土地证的交纳);
* 印花税:评估价 × 0.1%;
* 转让手续费:建筑面积 × 6.00元;
* 登记费:80.00元(需贷款的再交80.00元);
* 5年之内——全额营业税:评估价 × 5.55%
㈢ 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及流程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类别有:
新房贷款、二手房贷款、自建住房贷款,住房装修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等。
(注意:不是所有的公积金中心都提供以上类别的贷款,请先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三、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应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缴存不正常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二次房贷,首付利率不变。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5)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
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购买以盈利为目的房屋时,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四、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各3份(正反两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含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外地户口还需暂住证原件;
(2)借款人结婚证复印件2份;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原件1份;
(3)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原件2份;
(4)购房人与公司签订的《商品房房买卖合同》;
(5)总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2份;
(6)《住房公积金卡》。
五、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和结清须知
(1)按照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约定,借款人正常还款满12个期后;可申请提前部分还款,或全部结清剩余贷款本息;
(2)提前部分还款时,所还本金额不少于上一期贷款本金余额的40%;
(3)提前还款只能还3次,3次之内没有还清就无法提前结清;
(4)提前结清或正常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方可办理房产抵押撤除手续。需要携带的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
②还款存折(卡);
③《委托贷款合同》;
④提前还款时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受理单》、扣款凭证;
⑤《抵押合同》;
⑥担保费发票、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房产信息备案表》; 注:提前部分还款时,携带前①-③项资料。
相关提示:办理提前还款业务应避开借款人当月正常还款日,如有逾期请先在还款帐户内存入足够的资金,待贷款管理系统处理掉您的贷款逾期本息再办理该业务。
六、办理公积金的流程
(1)申请人本人持购房资料(《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首付款收据、)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所有部分原件及复印件A4三份)、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服务大厅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2)上述机构将审批通过的贷款资料传递到委托银行;
(3)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及其配偶持双方身份证到委托银行签约处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4)借款人及其配偶持双方身份证与银行工作人员一起到房管部门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5)借款人持《房屋他项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大厅开具《放款通知书》;
(6)借款人持《房屋他项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放款通知书》到委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七、公积金办理注意事项
(1)前去公积金办理时,必须携带所有证件的原件;
(2)夫妻双方都到场;
(3)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上的号码,姓名必须一致;
(4)所有资料必须用A4规格复印。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2-0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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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公积金贷款流程顺序有哪些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初审与评估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㈤ 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部分城市的招行有开展公积金贷款,请您在8:30-18:00致电95555选择3个人客户服务-3-3-8进入人工服务提供贷款城市及用途尝试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