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可用于哪些用途
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可用于:
1、企业如果使用流动资金贷款,可有效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因为企业贷款的利息可以进入成本在税前抵扣,这样就减小了税基。
2、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时,这笔款项不会成为企业主的个人负债,所以可顺利申请房贷。
3、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后,企业主可以在银行规定的时间及限额内随借、随还,这就大大增加了资金的灵活使用。
流动资金贷款是不得是用于固定的资产的、股权等的投资,是不得用于是国家的禁止的生产、经营的领域的和用途的。
流动资金贷款的是不得挪用的,贷款人是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是检查的、监督的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的情况。
深入的是解读流动资金贷款用途规定
第一、贷款人也是商业银行的等金融的机构,借款人的是即企业的法定的代表人或是其他的组织的负责人。借款人是在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时,银行是必须的是与其约定银行贷款的用途。
第二、一般的来说,流动资金贷款的用途是为借款人的日常的生产经营的周转的。是不可以是用于固定的资产、股权等的投资的,也是不可以的是用于国家的禁止的生产、经营的领域的和用途的。如果是没有按照约定的用途的是使用的,需要的是承担违约的责任,严重的银行是会追回贷款的。
第三、借款人的也是不能的是随意挪用流动资金贷款的,银行的是具有监督借款人的是按约定的用途是使用贷款资金的责任,如果是银行的是没有尽到责任的,中国银行业的监督管理委员会,也就是银监会是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对银行进行处罚。
(1)流动资金贷款偿债能力扩展阅读:
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具有的优势:
一、流动资金贷款可以降低小公司财务成本
小公司流动资金贷款的好处是,如果采用小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可相应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因为公司贷款的利息可以进入成本在税前抵扣,这样就能够减小税基。
并且,流动资金贷款的年限选择范围也较大,可以是1年期也可以选择5年期。还有,还款方式也相对较灵活,如果是1年期也可选择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便于资金周转。
二、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不影响老板个人买房
小公司流动资金贷款作为一种比较方便的贷款,虽然抵押人为公司老板个人,但抵押人个人与银行不存在借贷关系,该笔贷款也不属于抵押人的个人负债。如果公司老板想再次购房并申请按揭贷款的,上述贷款将不会造成任何影响。
三、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使用灵活
流动资金贷款的方式要比以老板个人名义申请创业贷款有许多优点:如果企业老板以自己名下全产权房屋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创业贷款,那么他的月还款额就相对较高。
银行对老板个人收入的审核也将比较严格,并且也无法采取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还款方式,必须按月还款。对于贷款用于流动资金的用途而言,财务压力相对较大。
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则不同,企业在借款期内连续运用使营运资金保持相连续性财务管理融资管理相简化助于企业灵掌握营运资金周转效率间接促进效益增。
而且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小公司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为评估价的65%,不受当时购买价的限制。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流动资金贷款
B. 如何做好流动资金贷款需求测算
2009年,银监会颁布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合理测算借款人的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贷款的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并据此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超额放贷。在实际工作中,农村信用社应如何针对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科学合理测算企业流动资金占用额,并以此为基础确定不同时期流动资金贷款的合理需求额,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到既有效满足企业正常经营对流动资金贷款的需求,同时又有效防止因超过实际需求发放贷款而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进而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在实际操作中应重点把握以下因素进行分析:
一、影响流动资金需求的主要财务指标
测算表中影响流动资金需求的主要财务指标:流动资产科目下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预付账款等四项指标。流动负债类指标:应付费用、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等四项指标。这些指标均与企业产销密切相关。而其它的流动资产项目:如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应付薪酬、应付税金等在报表中占比极少,而在现实的报表中往往是这些不予考虑的科目对流动资金需求的测算影响较大,因此完全按照银监会推荐的公式测算出的需求量与实际需求量差距较大。所以测算时如果考虑非公式中科目,还要通盘考虑。
二、调查企业发展规模,合理确定营运资金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是基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与现有流动资金的差额(即流动资金缺口)确定。农信社估算借款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的公式是: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所需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营运资金周转次数=上年度销售收入/平均有效营运资产额
平均有效营运资产=(年初有效营运资产+年末有效营运资产)/2
应正确理解计算公式中各项目定义:
“流动资金贷款”:包括借款人在各家金融机构的全部流动资金贷款。
“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是指除流动资金贷款以外其他用于营运的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借款人自有资金”:是指借款人所有者权益中用于企业日常营运的部分。有效营运资产应以流动资产为基础,扣除账龄2年以上的应收款项、难以参与周转的存货、1年内到期长期债权投资、各项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等不参与或未有效参与生产经营周转的资产。即将到期结清且不再续借的银行贷款可在当前流动负债中予以剔除;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借款人自有资金中可剔除将用于购置长期资产或分红的部分。
假设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和销售收入一定,则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与营运资金量呈正比例关系,与营运资金周转次数呈反比例关系,也就是说同一企业营运资金周转的速度越快(次数多),其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就越少,反之,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就越多。因此,如果一个企业的流动资产比较多,流动负债比较少,说明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较强;反之,则说明短期偿债能力较弱。由于各企业受行业性质、经营规模、发展阶段等重要因素的影响,企业所需营运资金量会明显不同,这就需要农信社切实搞好流动资金贷款调查工作,收集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的相关基础数据,做好分析比较工作,合理确定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额度。
三、预测企业销售前景,合理估算销售收入
从以上计算公式可以看出:在利润率不变的情况下,企业销售收入的增加会导致企业营运资金增加,同时也可能引起流动资金贷款需求增加。但是企业销售收入的增加受多种因素制约:一是企业是否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和与之配套的机器设备、厂房等硬件设施;二是企业是否具有相应的技术人员、产业工人和销售人员,销售策略和市场营销能力是否能够满足销售增长的需求;三是企业是否拥有相应的技术或专利等知识产权;四是企业是否拥有足够的资源,如原材料供应是否充足,是否有陈旧、损坏等减值现象发生;五是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否能够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变化,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等。因此,农信社信贷人员要实地深入企业搞好调查,若有必要,应向原材料供应商和产品销售市场了解情况,研究国家方针政策,估算企业的销售收入增长计划是否符合实际,准确估算企业销售收入的增长速度,从而确定营运资金需求量。预期的销售收入年增长率一般不超过国资委统计评价局发布《2010年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中对应行业、规模的销售(营业)增长率的优秀值,或借款人最近2-3年的销售收入年平均增长率;预期的销售利润率一般不低于国资委统计评价局发布《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中对应行业的主营业务利润率或销售(营业)利润率的平均值,或借款人最近2-3年的销售利润率平均值。
四、核实企业财务数据,准确计算周转次数
企业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直接决定流动资金贷款需求的准确性,这就需要农信社信贷人员深入企业调查核实各项财务数据,在确保真实性和准确性的基础上再按下面公式计算: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预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预付账款余额。存货周转次数、应收账款周转次数和预付账款周转次数等流动资产周转速度与营运资金需求成反比关系。流动资产周转的次数越多,表明以相同的流动资产完成的周转额越多,同等生产规模下,需求的营运资金量就越少。从企业负债方面来说,占用的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越多,期限越长,越可以减少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预期的营运资产周转次数一般不低于国资委统计评价局发布的《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中对应行业的流动资产周转次数平均值,或借款人最近2-3年的营运资产周转次数平均值。
可是,若企业无限度延长应付账款等流动负债的期限,则可能导致企业丧失自己的商业信用,出现资金周转困难。
五、结合现金流量分析,测算流动资金需求情况
将营运资金分析与现金流量分析结合起来判断企业偿债能力,决定是否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主要通过以下现金流量指标来分析:一是流动性分析,流动性分析指标是现金除以流动资产,衡量流动资产的质量,指标值越高,企业流动资产的变现能力越强,但是过高可能说明企业的现金未能得到充分利用。二是偿债能力分析,偿债能力分析指标是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除以流动负债,反映流动负债所能得到的现金保障程度,指标值越高,说明企业偿付流动负债的能力越强。但指标值过高,企业就可能没有很好地利用现金资源,另一方面,指标值过低,则又意味着企业可能出现支付危机。三是获利能力分析,获利能力分析指标是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除以税后净利,主要反映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当期净利润的差异程度,也即当期实现的净利润中,有多少是有现金保证的。
六、影响测算流动资金需求的其他因素
一是中小企业财务制度大多不健全,按照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测算出的营运资金量、自有资金量大多不准确,造成最终测算得出的银行可授信额度无实际参考价值。比如,很多中小企业都是民营企业,以家族式经营为主,企业领导者集权现象及“小农”意识严重,往往通过隐藏销售收入和利润来减少交税,同时企业利润多被老板抽资用于私人支出或对外投资,再以个人投资的方式反映至“其他应付款”内,造成企业财务“公私不分”,进而造成测算结果与实际结果偏差较大。另外,还有些中小企业为把报表值得好看,把本应属于“长期负债”的资金摆在“资本公积”中核算,造成测算时企业自有资金较多的假象,而实际自有资金不足。此外,还有部分中小企业为了能达到招投标资质等级,通过虚增注册资本的方式予以满足需要。
二是由于中小企业财务核算不规范,部分中小企业存量流动资金贷款被固定资产投资所占用,造成测算的银行可授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与企业实际所需存在较大偏差。例如,很多中小企业购买二手机器设备或自制设备,为节省开支不要求交易对手开立发票;有的投资建造厂房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这些投资都无法提供项目立项、可行性报告等资料,无法办理固定资产贷款,导致出现了“短贷长用”的情况。
三是很多中小企业通过年初集中储备原材料的方式锁定原材料价格,以此来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这将导致企业对贷款集中性需求特别大,进而导致测算出的可授信额度与企业所需贷款额度偏差较大。
李雪冬、陈彤
C. 反映借款偿债能力的指标是什么
短期偿债能力,是指企业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及时足额偿还的保证程度,是衡量企业当期财务能力(尤其是流动资产变现能力)的重要标志。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衡量指标主要有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现金流动负债比率三项。1.流动比率流动比率,是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它表明企业每一元流动负债有多少流动资产作为偿还保证,反映企业用可在短期内转变为现金的流动资产偿还到期流动负债的能力。其计算公式为:
一般情况下,流动比率越高,说明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越强。国际上通常认为,流动比率的下限为100%,而流动比率等于200%时较为适当。流动比率过低,表明企业可能难以按期偿还债务。流动比率过高,表明企业流动资产占用较多,会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率和企业的筹资成本,进而影响获利能力。2.速动比率速动比率,是企业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其中,速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减去变现能力较差且不稳定的存货、预付账款、待摊费用等后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
一般情况下,速动比率越高,说明企业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越强。国际上通常认为,速动比率等于100%时较为适当。速动比率小于100%,表明企业面临很大的偿债风险。速动比率大于100%,表明企业会因现金及应收账款占用过多而增加企业的机会成本。3.现金流动负债比率现金流动负债比率,是企业一定时期的经营现金净流量同流动负债的比率,它可以从现金流量角度来反映企业当期偿付短期负债的能力。其计算公式为: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越大,表明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越多,越能保障企业按期偿还到期债务。但是,该指标也不是越大越好,指标过大表明企业流动资金利用不充分,获利能力不强。长期偿债能力,是指企业偿还长期负债的能力。企业长期偿债能力的衡量指标主要有资产负债率、产权比率、或有负债比率、已获利息倍数和带息负债比率五项。1.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又称负债比率,是指企业负债总额对资产总额的比率,反映企业资产对债权人权益的保障程度。其计算公式为:
一般情况下,资产负债率越小,说明企业长期偿债能力越强。保守的观点认为资产负债率不应高于50%,而国际上通常认为资产负债率等于60%时较为适当。从债权人来说,该指标越小越好,这样企业偿债越有保证。从企业所有者来说,该指标过小表明企业对财务杠杆利用不够。企业的经营决策者应当将偿债能力指标与获利能力指标结合起来分析。2.产权比率产权比率也称资本负债率,是指企业负债总额与所有者权益总额的比率,反映企业所有者权益对债权人权益的保障程度。其计算公式为:
一般情况下,产权比率越低,说明企业长期偿债能力越强。产权比率与资产负债率对评价偿债能力的作用基本相同,两者的主要区别是:资产负债率侧重于分析债务偿付安全性的物质保障程度;产权比率则侧重于揭示财务结构的稳健程度以及自有资金对偿债风险的承受能力。3.或有负债比率或有负债比率,是指企业或有负债总额对所有者权益总额的比率,反映企业所有者权益应对可能发生的或有负债的保障程度。其计算公式如下:
或有负债总额=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金额+对外担保金额+未决诉讼、未决仲裁金额(除贴现与担保引起的诉讼或仲裁)+其他或有负债金额4.已获利息倍数已获利息倍数,是指企业一定时期息税前利润与利息支出的比率,反映了获利能力对债务偿付的保障程度。其中,息税前利润总额指利润总额与利息支出的合计数,利息支出指实际支出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等。其计算公式为:其中:
息税前利润总额=利润总额+利息支出一般情况下,已获利息倍数越高,说明企业长期偿债能力越强。国际上通常认为,该指标为3时较为适当,从长期来看至少应大于L5.带息负债比率带息负债比率,是指企业某一时点的带息负债总额与负债总额的比率,反映企业负债中带息负债的比重,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企业未来的偿债(尤其是偿还利息)压力。其计算公式如下:
带息负债总额=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应付利息</p>
D. 企业偿债能力的指标有哪些
1、企业偿债能力是股份公司在正常经营周期中,以其现有资产偿还债务的能力。通常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上有关项目之间的比例关系来表示。企业的负债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因而企业的偿债能力也区分为短期偿债能力和长期偿债能力。
2、反映短期偿债能力的指标有:①营运资本,即流动资产超过流动负债的部分。②流动比率,即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之比。③速动比率,即变现能力较强的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之比。④现金比率,即现金和可上市证券之和与流动负债之比。
反映长期偿债能力的指标有两类,一类是通过分析损益表而得出的指标,如利息赚取倍数,即举债所获收益是应付债务利息的多少倍,倍数越多,偿债能力越强。另一类是通过分析资产负债表而得出的指标。如债务比率,即是负债总额除以资产总额的结果,也称为债务资产比率,它反映了在总资产中债务所占的比重,有利于投资者在企业清算时衡量该企业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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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什么叫流动资金是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吗
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流动资金是指企业流动资金情况。流动资金是流动资产的表现形式,即企业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生产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合计。
广义的流动资金指企业全部的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存货(材料、在制品、及成品)、应收账款、有价证券、预付款等项目。
以上项目皆属业务经营所必需,故流动资金有一通俗名称,称为营业周转资金。狭义的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即所谓净流动资金(networkingcapital)。依照此一定义,流动资产的资金来源,除流动负债外,应另辟长期来源。
净流动资金的多寡代表企业的流动地位,净流动资金越多表示净流动资产愈多,其短期偿债能力较强,因而其信用地位也较高,在资金市场中筹资较容易,成本也较低。
(5)流动资金贷款偿债能力扩展阅读:
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其中:
流动资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现金
流动负债=应付账款+预收账款
年流动资金投资额(垫支数)=本年流动资金需用额-截至上年的流动资金投资额 =本年流动资金需用数-上年流动资金需用数
扩大指标估算法
扩大指标估算法是根据现有企业的实际资料,求得各种流动资金率指标,将各类流动资金率乘以相应的费用基数来估算流动资金。计算公式:
年流动资金额=年费用基数×各类流动资金率
年流动资金额=年产量×单位产品产量占用流动资金额
估算流动资金应注意
①在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时,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分别确定现金、应收账款、存货和应付账款的最低周转天数,并考虑一定的保险系数。
②在不同生产负荷下的流动资金,应按不同生产负荷所需的各项费用金额,分别按照上述的计算公式进行估算,而不能直接按照100%的生产负荷下的流动资金乘以生产负荷百分比求得。
③流动资金属于长期性(永久性)流动资产,流动资金的筹措可通过长期负债和资本金(一般要求占30%)的方式解决。
F. 流动资金贷款的管理办法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72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
二○一○年二月十二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 贷款人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 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信息,建立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各岗位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 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以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
第七条 贷款人应将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并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建立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八条 贷款人应根据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规律和借款人的有效信贷需求等,合理确定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不得制订不合理的贷款规模指标,不得恶性竞争和突击放贷。
第九条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用,贷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
第十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对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受理与调查
第十一条 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依法设立;
(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四)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对流动资金贷款申请材料的方式和具体内容提出要求,并要求借款人恪守诚实守信原则,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第十三条 贷款人应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形式履行尽职调查,形成书面报告,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借款人的组织架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团队的资信等情况;
(二)借款人的经营范围、核心主业、生产经营、贷款期内经营规划和重大投资计划等情况;
(三)借款人所在行业状况;
(四)借款人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存货等真实财务状况;
(五)借款人营运资金总需求和现有融资性负债情况;
(六)借款人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等情况;
(七)贷款具体用途及与贷款用途相关的交易对手资金占用等情况;
(八)还款来源情况,包括生产经营产生的现金流、综合收益及其他合法收入等;
(九)对有担保的流动资金贷款,还需调查抵(质)押物的权属、价值和变现难易程度,或保证人的保证资格和能力等情况。
第三章 风险评价与审批
第十四条 贷款人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价机制,落实具体的责任部门和岗位,全面审查流动资金贷款的风险因素。
第十五条 贷款人应建立和完善内部评级制度,采用科学合理的评级和授信方法,评定客户信用等级,建立客户资信记录。
第十六条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经营规模、业务特征及应收账款、存货、应付账款、资金循环周期等要素测算其营运资金需求(测算方法参考附件),综合考虑借款人现金流、负债、还款能力、担保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结构,包括金额、期限、利率、担保和还款方式等。
第十七条 贷款人应根据贷审分离、分级审批的原则,建立规范的流动资金贷款评审制度和流程,确保风险评价和信贷审批的独立性。
贷款人应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授权与转授权机制。审批人员应在授权范围内按规定流程审批贷款,不得越权审批。
第四章 合同签订
第十八条 贷款人应和借款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需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
第十九条 贷款人应在借款合同中与借款人明确约定流动资金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用途、支付、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二十条 前条所指支付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贷款资金的支付方式和贷款人受托支付的金额标准;
(二)支付方式变更及触发变更条件;
(三)贷款资金支付的限制、禁止行为;
(四)借款人应及时提供的贷款资金使用记录和资料。
第二十一条 贷款人应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由借款人承诺以下事项:
(一)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材料;
(二)配合贷款人进行贷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及相关检查;
(三)进行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以及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前征得贷款人同意;
(四)贷款人有权根据借款人资金回笼情况提前收回贷款;
(五)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及时通知贷款人。
第二十二条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借款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贷款人可采取的措施:
(一)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二)未按约定方式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的;
(三)未遵守承诺事项的;
(四)突破约定财务指标的;
(五)发生重大交叉违约事件的;
(六)违反借款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五章 发放和支付
第二十三条 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流动资金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
第二十四条 贷款人在发放贷款前应确认借款人满足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第二十五条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的行业特征、经营规模、管理水平、信用状况等因素和贷款业务品种,合理约定贷款资金支付方式及贷款人受托支付的金额标准。
第二十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一)与借款人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
(二)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较大;
(三)贷款人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应根据约定的贷款用途,审核借款人提供的支付申请所列支付对象、支付金额等信息是否与相应的商务合同等证明材料相符。审核同意后,贷款人应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象。
第二十八条 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定期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并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第二十九条 贷款支付过程中,借款人信用状况下降、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不强、贷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的,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根据合同约定变更贷款支付方式、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第六章 贷后管理
第三十条 贷款人应加强贷款资金发放后的管理,针对借款人所属行业及经营特点,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测,分析借款人经营、财务、信用、支付、担保及融资数量和渠道变化等状况,掌握各种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风险因素。
第三十一条 贷款人应通过借款合同的约定,要求借款人指定专门资金回笼账户并及时提供该账户资金进出情况。
贷款人可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融资情况等,与借款人协商签订账户管理协议,明确约定对指定账户回笼资金进出的管理。?贷款人应关注大额及异常资金流入流出情况,加强对资金回笼账户的监控。
第三十二条 贷款人应动态关注借款人经营、管理、财务及资金流向等重大预警信号,根据合同约定及时采取提前收贷、追加担保等有效措施防范化解贷款风险。
第三十三条 贷款人应评估贷款品种、额度、期限与借款人经营状况、还款能力的匹配程度,作为与借款人后续合作的依据,必要时及时调整与借款人合作的策略和内容。
第三十四条 贷款人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借款合同的约定,参与借款人大额融资、资产出售以及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破产清算等活动,维护贷款人债权。
第三十五条 流动资金贷款需要展期的,贷款人应审查贷款所对应的资产转换周期的变化原因和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展期,并合理确定贷款展期期限,加强对展期贷款的后续管理。
第三十六条 流动资金贷款形成不良的,贷款人应对其进行专门管理,及时制定清收处置方案。对借款人确因暂时经营困难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可与其协商重组。
第三十七条 对确实无法收回的不良贷款,贷款人按照相关规定对贷款进行核销后,应继续向债务人追索或进行市场化处置。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贷款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监管措施:
(一)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流程有缺陷的;
(二)未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的;
(三)贷款调查、风险评价、贷后管理未尽职的;
(四)对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应发现而未发现,或虽发现但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
第三十九条 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除按本办法第三十八条采取监管措施外,还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对其进行处罚:
(一)以降低信贷条件或超过借款人实际资金需求发放贷款的;
(二)未按本办法规定签订借款合同的;
(三)与借款人串通违规发放贷款的;
(四)放任借款人将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以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的;
(五)超越或变相超越权限审批贷款的;
(六)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的;
(七)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的其他情形的。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 贷款人应依据本办法制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及操作规程。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参考
3附件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参考》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应基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与现有流动资金的差额(即流动资金缺口)确定。一般来讲,影响流动资金需求的关键因素为存货(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同时,还会受到借款人所属行业、经营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重要因素的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当期财务报告和业务发展预测,按以下方法测算其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
一、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
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现金、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在调查基础上,预测各项资金周转时间变化,合理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在实际测算中,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可参考如下公式: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其中: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预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预收账款余额
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预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预付账款余额
应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应付账款余额
二、估算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将估算出的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量扣除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其他融资,即可估算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三、需要考虑的其他因素
(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情况(如借款人所属行业、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分别合理预测借款人应收账款、存货和应付账款的周转天数,并可考虑一定的保险系数。
(二)对集团关联客户,可采用合并报表估算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原则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成员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总和不能超过估算值。
(三)对小企业融资、订单融资、预付租金或者临时大额债项融资等情况,可在交易真实性的基础上,确保有效控制用途和回款情况下,根据实际交易需求确定流动资金额度。
(四)对季节性生产借款人,可按每年的连续生产时段作为计算周期估算流动资金需求,贷款期限应根据回款周期合理确定
G. 资产负债率能反映企业偿债能力吗
是的。资产负债率是期末负债总额除以资产总额的百分比,反映的是在总资产中有多大比例是通过借债来筹资的,也可以衡量企业在清算时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程度。从债权人的角度来说资产负债率越低的企业越好,企业偿债有保证,融给企业的资金不会有太大的风险。
另外资产负债率反映债权人所提供的资金占全部资金的比重,以及企业资产对债权人权益的保障程度。这一比率越低,表明企业的偿债能力越强。
衡量一个企业的偿债能力包含的指标常见的有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负债比率、产权比率以及或利息倍数等多个方面,需要进行综合分析。
(7)流动资金贷款偿债能力扩展阅读:
影响长期偿债能力的因素:
1、长期租赁:
当企业的经营租赁量比较大,期限比较长或具有经常性时,就形成了一种长期性筹资。这种长期性筹资,到期时必须支付租金,会对企业的偿债能力产生影响。因此,如果企业经常发生经营租赁业务,应考虑租赁费用对偿债能力的影响。
2、债务担保:
担保项目的时间长短不一,有的涉及企业长期负债,有的涉及企业的流动负债。在分析企业长期偿债能力时,应根据有关资料判断担保责任带来的潜在长期负债问题。
3、未决诉讼:
未决诉讼一旦判决败诉,便会影响企业的偿债能力,因此在评价企业长期偿债能力要考虑其影响。
H.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需要考虑长期偿债能力吗
不管是什么贷款都会考虑长期偿还能力,即使是有抵押物
I. 偿债能力的常用指标
流动比率是指企业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表明企业每一元流动负债有多少流动资产作为偿还的保证,反映企业用可在短期内转变为现金的流动资产偿还到期的流动负债的能力。
公式: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比率是衡量短期偿债能力的最常用的比率,是衡量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指标。一般情况下,流动比率越高,反映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越强,债权人的权益越有保证。按照西方企业的长期经验,一般认为2:1的比率比较适宜。它表明企业财务状况稳定可靠,除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要外,还有足够的财力偿付到期短期债务。如果比率过低,则表示企业可能捉襟见肘,难以如期偿还到期债务。但是,流动比率也不可能过高,过高表明企业流动资产占用较多,有较多的资金滞留在流动资产上未加以更好地运用,如出现存货超储积压、存在大量应收账款、拥有过分充裕的现金等,会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率和企业筹资成本进而影响获利能力。保持多高水平的比率,主要视企业对待风险与收益的态度。
运用流动比率视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虽然流动比率越高,企业偿还短期债务的流动资产保证程度越强,但这并不等于说企业有足够的现金或存款用来偿债。流动比率高也可能是存货积压、应收帐款增多且收帐期延长,以及待摊费用和待处理财产损失增加所致,而真正可以用来偿债的现金和存款却严重短缺。所以,应在分析流动比率的基础上,进一步对现金流量加以考察。
(2)从短期债权人的角度看,自然希望流动比率越高越好。但从企业经营角度看,过高的流动比率通常意味着企业闲置现金的持有量过多,必然造成企业机会成本的增加和获利能力的降低。因此,企业应尽可能将流动比率维持在不使货币资金闲置的水平。
(3)流动比率是否合理,不同企业以及同一企业不同时期的评价标准不同,因此,不能用统一的标准来评价各企业流动比率合理与否。
(4)在分析流动比率时应当剔除一些虚假因素的影响。 速动比率又称酸性试验比率,是指企业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所谓速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减去变现能力较差且不稳定的存货、待摊费用、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等后的余额,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和应收账款等。由于剔除了存货等变现能力较弱的不稳定资产,因此,速动比率较之流动比率能够更加准确、可靠的评价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及其偿还短期负债的能力。速动比率是对流动比率的补充。
公式: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其中:
速动资产=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
说明:报表中如有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可视情况归入速动资产项目。
一般情况下,速动比率越高,说明企业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越强。国际上通常认为,速动比率等于100%时较为适当。如果速动比率小于100%,必使企业面临很大的偿债风险。如果速动比率大于100%,尽管企业偿还的安全性很高,但却会因企业现金及应收账款占用过多而大大增加企业的机会成本。
西方企业传统经验认为,速动比率为1:1时是安全标准,说明1元流动负债有1元的速动资产作为保证。如果速动比率小于1,企业会面临很大的偿债风险,企业将会依赖出售存货或举借新债偿还到期债务,这就造成急需售出存货带来的削价损失或举借新债形成的利息支出;如果速动比率大于1,说明企业有足够的能力偿还短期债务,债务偿还的安全性很高,但同时说明企业拥有过多的不能获利的现款和应收帐款,而大大增加企业的机会成本。在分析使需注意的是:尽管速动比率较之流动比率更能反映出流动负债偿还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但并不认为速动比率较低的企业的流动负债到期绝对不能偿还。实际上,如果企业存货流转顺畅,变现能力强,即使速动比率较低,只要流动比率高,企业仍然有望偿还到期债务本息。 现金比率是指企业现金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反映企业的即可变现能力。这里所说的现金,是指现金和现金等价物。这项比率可显示企业立即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
公式:现金比率=现金/流动负债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是企业一定时期的经营现金净流量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它可以从现金流量角度来反映企业当期偿付短期债务的能力。
公式:现金流动负债比率=年经营现金净流量/年末流动负债×100%
式中年经营现金净流量是指一定时期内,有企业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及其等价物的流入量与流出量的差额。
该指标是从现金流入和流出的动态角度对企业实际偿债能力进行考察。由于有利润的年份不一定有足够的现金来偿还债务,所以利用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现金流动负债比率指标,能充分体现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可以在多大程度上保证当期流动负债的偿还,直观地反映了企业偿还流动负债的实际能力。用该指标评价企业偿债更为谨慎。该指标越大,表明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较多,能够保障企业按时偿还到期债务。但也不是越大越好,太大则表示企业流动资金利用不充分,收益能力不强。 资产负债率也称负债比率或举债经营率,是指负债总额对全部资产总额之比,用来衡量企业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进行经营活动的能力,反映债权人发放贷款的安全程度。这一比率是衡量企业长期偿债能力的指标之一。
公式: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一般来讲,企业的资产总额应大于负债总额,资产负债率应小于100%。如果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较低(50%以下),说明企业有较好的偿债能力和负债经营能力。在企业资产净利润率高于负债资本成本率的条件下,企业负债经营会因代价较小使所有者的收益增加。因此,所有者总希望利用负债经营得到财务杠杆利益,从而提高资产负债率。但债权人希望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低一些,因为债权人的利益主要表现在权益的安全方面。如果企业的资产负债率等于甚至大于100%,说明企业资不抵债,债权人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企业破产。 产权比率也称负债对所有者权益的比率,指企业负债总额与所有者权益总额的比率。这一比率是衡量企业长期偿债能力的指标之一。
公式:产权比率=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100%
产权比率用来表明债权人提供的和由投资人提供的资金来源的相对关系,反映企业基本财务结构是否稳定。一般来说,所有者提供的资本大于借入资本为好。这一指标越低,表明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越强,债权人权益的保障程度越高,承担的风险越小。该指标同时也表明债权人的资本受到所有者权益保障的程度,或者说是企业清算时对债权人利益的保障程度。 又叫利息保障倍数,是指企业息税前利润与利息费用的比率,反映企业经营所得支付债务利息的能力,用来衡量盈利能力对债务偿付的保障程度。
公式:已获利息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公式中利息、费用包括企业本期发生的全部利息,包括财务费用中的利息和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资本化利息。息税前利润是指企业支付利息和缴纳所得税之前的利润,可以用“利润总额加利息费用”来计算。
一般来说,已获利息倍数至少应等于1。这项指标越大,说明支付债务利息的能力越强。就一个企业某一时期的已获利息倍数来说,应与本行业该项指标的平均水平比较,或与本企业历年该项指标的水平比较,评价企业的指标水平。
J.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需要考虑长期偿债能力指标吗
当然要考虑,万一出现问题呢,如何在不影响正常生活情况下来还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