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贷款协议书怎么写
贷款协议书如下仅供参考,具体信息内容在当地银行咨询下;
贷款合同
贷款方:____
贷款方:____
担保方:____
贷款方因____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请____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也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____(人民币现金or银行卡转账)
第二条:借款用途____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大写____)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__,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____。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
2、还款方式:____
第七条:保证条款
(下列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删减)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下列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删减)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签字)
____。
地址:____电话号码:____
借款方:(签字)
____。
地址:____电话号码:____
保证方:(签字)____。
地址:____电话号码:____
② 请教《贷款资金支付协议书》的要求
这是个农商行的贷款协议中的一部分,LZ要干嘛???/什么意思?没明白,抢个沙发吧!
耿亚东欢迎继续发问!网络地图
本数据来源于网络地图,最终结果以网络地图最新数据为准。
③ 资金有偿使用合同该怎么写有范本么谢谢大家了
内部资金有偿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加强资金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往来资金结算的及时性,减少货币资金占用,减少财务费用,特制定本办法。
本规定适用于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各控股公司、云天化集团公司托管的资产经营单位及各相关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15498-2003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
Q/YYTH20424-2005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
3总论
3.1本办法指的资金占用是指各单位与公司财务,各单位之间因业务关系产生的需收款项和公司为各单位垫支的各种款项。
3.2资金占用费是指相互占用资金而收取的资金使用费(即利息)。
4公司内各单位资金占用管理
4.1各单位的流动资金由财务部根据业务情况每年核定一次。
4.2各单位与公司财务、各单位之间的需收款项,需及时结算,对超过1个月未结算的,从下月起收取资金占用费。
4.3资金占用,时间超过三个月者,财务部有权强制划转该单位存款。
4.4向各单位收取的资金占用费财务预算不予安排,但纳入各单位的盈亏额予以考核。
4.5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需及时清理,保证资金有效使用和账务的正确性。
4.6职工欠公司的备用金,按备用金管理办法执行。
5各控股子公司与母公司的资金管理
5.1公司与各控股子公司的货款及其它债权债务,需及时清理,定期核对,保证资金流的畅通。
5.2各子公司欠公司货款及其它款项,超过1个月未支付,需加收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上浮5%。
5.3资金占用费按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在收取欠款时一并计收。如中间遇有利率调整,采取分段计算。
5.4公司一律不直接借款给各控股子公司,但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建设的需要委托银行定向贷款。
5.4.1委托贷款是指由公司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根据公司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5.4.2委托贷款必须用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支持的项目,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5.4.3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且必须签订《委托贷款委托合同》,同时签订《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之一。
6对托管单位资金占用管理
6.1对云天化集团水富分公司所属的机械厂、云天化中学、云天宾馆、物管中心、云天成都商贸中心、幼儿园等单位,需及时清理公司为其代发的工资和其它代付款。
6.2对不及时支付代付款,超过1个月未结算的,从下月起收取资金占用费。
6.3资金占用时间超过三个月的,财务部有权要求结算中心强制划转该单位在公司结算中心的存款,收取本金及需收利息。
6.4资金占用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上浮5%。
6.5资金占用费按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在收取欠款时一并计收。如中间遇有利率调整,采取分段计算。
7公司与各关联单位的资金占用管理
7.1水富云天医院、水富县天盛公司、水富县天成公司与公司的代付工资、采购资金和其它往来款项,需及时清理,按时支付。
7.2对不及时支付代付款,超过1个月未结算的,从下月起收取资金占用费。
7.3资金占用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上浮5%。
7.4资金占用费按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在收取欠款时一并计收。如中间遇有利率调整,采取分段计算。
7.5资金占用费由资金垫付单位财务部门收取,计入当期损益。
7.6资金占用时间超过六个月的,财务部将采取强制措施收取本金及需收利息。
8控股子公司之间的管理
8.1各控股子公司之间资金占用费可以自行协商,但需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也可以参照公司的规定收取。
8.2各控股子公司需及时清理、定期核对往来款项。
8.3各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及时清理、定期核对往来款项,及时支付货款的,公司财务可强制措施予以收回。
9附则
9.1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为准。
9.2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9.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起草人:杨旭
本制度审核人:周先田
④ 借款协议书范本
借款协议书范本:
出借人(甲方)身份证号
借款人(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是在平等、自愿、友好地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元整。
二、借款期限为__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借款期限届满,乙方保证马上返还全部借款,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后二日内将借款交付乙方。
五、甲方未按时将款交付乙方或者乙方未按时还款,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是单位的加盖公章)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签字按手印或盖章
乙方:签字按手印或盖章
签订∶ 年 月 日
(4)资金贷款使用协议范本扩展阅读:
合法有效受保护的民间借款协议书,应当遵循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公平原则。
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
实践中对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借贷合同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非法集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借贷行为。
有偿民间借款的利息应在借款使用后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支付,不得提前扣除。如果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公民之间借款的利率按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可适当超过国家有关借款利率,但不得超过四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