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贷款资金 » 小额贷款公司资金表格
扩展阅读
贷款借10万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小额贷款公司资金表格

发布时间: 2021-12-06 18:23:35

A. 急求小额贷款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EXCEL自动生成模板,谢谢!

小额贷款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其他企业格式一样。


给你上传了一个附件参照,里面有你要相关的内容,但附件个数有限,可能无法完全满足你的需要,可以给你发更详细更全面的全套资料,如果需要,请留下你的q号

B. 小额贷款公司做账表格格式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业务
会计核算流程
贷款采用逐笔核贷方式发放。所谓逐笔核贷,是借款单位根据借款合同,逐笔填写借据,经信贷人员逐笔审核,一次发放,约定期限,一次或分次归还的一种贷款方式。发放时,贷款应一次转入借款单位的银行结算账户,收回时,由借款单位开具支票,通过银行转账办理。贷款利息一般按月(季)计收,个别为利随本清(即还本时同时结清利息)。
一、贷款发放的核算。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首先向公司提交借款申请书,经调查、审查、审批及贷审会审议通过后,双方商定贷款的额度、期限、用途、利率等,并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应填写一式四联借款凭证。其中:第一联客户,第二联借方凭证,第三联信贷部门留存,第四联借据。客户在在第二联、第四联上加盖预留银行印鉴。经风险部门审查并有权人签字,送会计部门凭以办理贷款的发放手续。
会计部门接到借款凭证后,应认真审查各栏填写是否正确,大写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印鉴是否合规,有无相关审批意见。审核无误后,应作如下处理:
填制转账支票交与客户(网银汇款或到银行柜面办理汇款转账),依据相关凭证作账务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借:短期贷款――××贷款户
贷:银行存款(现金)
第四联“借据”由会计部门留存,按到期日排列保管,据以按到期日收回贷款
二、到期收回贷款的核算。
贷款的及时收回是贷款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会计部门应经常查看借款借据的到期情况,在贷款快到期时,应与信贷部门联系,由信贷部门通知借款人准备还款资金以备按期还款。客户将还款支票(或现金)交至会计部门,若为支票,会计人员收到后先给客户打收据一张,标明“今收到××交来还款转账支票一份,出票人××,金额××,支票号码××”,及时将支票存入开户银行,待支票到账后方能予以结清贷款处理。据此填制一式三联收款凭证,其中:第一联信贷部门,第二联会计记账,第三联交客户,备注栏注明“归还×年×月×日,第×号贷款”的字样。及时对相关账务进行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短期贷款――××贷款户
三、贷款展期的核算。
借款人因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时,短期贷款必须在到期日以前,向信贷部门提出展期申请。但每一笔贷款只能展期一次,短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的期限。对展期贷款,全部以展期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为准计息。展期申请经信贷部门审查同意后,借贷双方签订展期协议,信贷员填制一式三联《贷款展期凭证》,借款人签章并经公司内部有权人签字后,一联留存备查,其余两联作贷款展期通知交会计部门办理贷款展期手续。 会计部门接到《贷款展期凭证》后,应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查:有关签章、签字是否齐全;展期贷款金额与借款凭证上的金额是否一致;展期时间是否超过规定期限,是否第一次展期;展期利率的确定是否正确。审查无误后,将一联贷款展期凭证退借款人收存,另一联贷款展期申请书附在原借据之后,按展期后的还款日期排列保管,无需办理转账手续。
四、逾期贷款的核算。
借款人借款到期不申请延期或申请延期未经同意,不按期归还借款,则为逾期贷款,银行应将贷款转入逾期贷款账户。在借款凭证上注明“××年×月×日转入逾期贷款”的字样后,另行保管。从逾期之日起至款项还清前一日止,除按规定利率计算利息外,还应按实际逾期天数和合同约定罚息率计收罚息。
五、贷款利息的核算。
公司对企业、单位、个人发放的各种贷款,均应按规定计收利息。贷款利息的计算,分为定期结息和利随本清两种。 一、定期结息。 定期结息按季(月)计息,每季末月(月)20日为结息日,会计人员分户按贷款金额及实际使用天数计算计息基数,即:分户计息基数=贷款金额×实际使用天数。依照计息基数分户计算利息。其计算公式为: 应收利息=计息积数×(月利率÷30) 利息计算出后,编制一式三联利息计算清单。其中:第一联作借款账户的借方凭证,第二盖盖章后作借款人账户的支款通知,第三联代替“利息收入”科目贷方凭证办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利息——××贷款户 贷: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应收利息——××贷款户二、利随本清。 利随本清,也称逐笔结息方式。贷款到期,借款人还款时,应计算自放款之日起至还款之日前一天止的贷款天数,然后利用下列公式计算利息。 应收利息=还款金额×天数×日利率(月利率/30) 借款人若在贷款到期前归还本息的,其利率仍按原借款合同中规定的利率计算,但期限应按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三、逾期贷款利息的计算。
对逾期贷款利息应分段计算,即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贷款到期日止为一段计息期,这段利息既算头也算尾,按借款时所定利率计息;从货款到期日的次日开始,到收回货款日止,这段日期是算头不算尾,但要按一定百分比加计罚息,加收的罚息也计入利息收入科目,但应与正常利息分开;对已产生利息迟交的,按合同约定计收复息,会计处理等同于罚息。
六、贷款呆账准备金与坏账准备金
一、贷款呆账准备金。
1、 贷款呆账准备金的提取范围。
贷款呆账准备金是金融企业按国家规定,依企业年初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形成的一种专项补偿基金。根据国际惯例,所有贷款包括抵押贷款在内都具有一定风险,因此提取的范围是各种贷款。
2、贷款呆账准备金的提取比例。 贷款呆账准备按年初贷款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年初呆账准备金账面余额高于应按贷款余额计算提取的呆账准备金的,应冲减呆账准备金;年初呆账准备金账面余额低于应按贷款余额计算提取的呆账准备金的,应补提呆账准备金。企业计提的贷款呆账准备金列入成本。
3、贷款呆账准备金的提取与核销。 企业提取呆账准备金时,应设置“贷款呆账准备”账户,该账户是各种贷款的抵减账户,贷方登记提取数,借方登记冲销数,余额在 6 贷方表示已提未核销数,若余额在借方表示核销数大于提取数。按规定提取贷款呆账准备金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费用
贷:贷款呆账准备
冲减呆账准备金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贷款呆账准备
贷:逾期贷款
已确认转销的贷款呆账,以后年度又收回来时,应按收回的金额增加呆账准备金,其会计分录为:
借:逾期贷款
贷:贷款呆账准备
同时: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逾期贷款
4、贷款呆账核销条件及报批手续。
计提的贷款呆账准备金,应按规定的条件和报批手续报批后,才能予以核销。核销条件是: ①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经法定清偿后仍未还清的贷款。
②借款人死亡,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和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③借款式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赔款,确实不能偿还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或经保险赔款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④借款人依法处置贷款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补偿的贷款部分。
⑤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核销的贷款。
对借款人有经济偿还能力、但因某些原因不能按期偿还贷款,不得列作呆账,应积极组织催收。因工作人员渎职或其他违法行为造成贷款无法收回的,不得列作呆账,除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外,应在公司的利润留成中逐年冲销。
对于需要核销的呆账,要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申请核销呆账损失时,应填报“核销呆账损失申报表”,并附详细说明,按规定的核销程序上报公司董事会审查。董事会收到“核销呆账损失申报表”后,应组织相关人员审查并签署意见。如符合规定条件,方可冲减呆账准备金。
二、坏账准备
坏账是指由于各种原因而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公司的坏账主要是指应收而无法收回的贷款利息。公司可按年末应收利息余额的3‰提取坏账准备金,并计入当期成本,用于核销银行的坏账损失。
公司按规定提取坏账准备金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费用
贷:坏账准备
一般来讲,当发生呆账贷款时,其贷款本金和应收利息应分开处理。本金从“贷款呆账准备”科目中处理,形成的“应收利息”应作为坏账损失冲减“坏账准备”。其会计分录为: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利息——应收××贷款利息
若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以后又收回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利息——应收××贷款利息
贷:坏账准备
同时: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应收利息——应收××贷款利息

C. 求有关小额贷款公司的所有表格样本

另外,虚机团上o产品团购,超级便宜 n簟崹b&≥qcπazr甫g

D. 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渠道有哪些

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类:①自有资金,即发起人投入的经过验证的合法的自有资金;②接受的捐赠资金,即国际组织或慈善机构提供的无偿资金;③来自不超过2个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国内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以及一些外资公司和国际资金,如果有意愿,经审核批准可以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批发或委托资金。

除了上述来源外,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吸收任何形式的存款,不得发行债券,不得搞变相集资。小额贷款公司的入股资金必须经过公证,必须是股东自身所有的合法资金。

E. 急求小额贷款公司会计科目、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及平时处理账务的分录等,求求大侠了,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序号
科目编号
会计科目名称

一、 资 产 类

1
1001
库存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3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4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5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
1122
应收账款

7
1131
应收股利

8
1132
应收利息

9
1221
其他应收款

10
1231
坏账准备

11
1301
贴现资产

12
1303
贷款

13
1304
贷款损失准备

14
1321
代理业务资产

15
1441
抵债资产

16
1442
抵债资产跌价准备

17
1501
持有至到期投资

18
150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19
150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
150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21
1511
长期股权投资

22
1512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3
1601
固定资产

24
1602
累计折旧

25
160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6
1604
在建工程

27
1605
工程物资

28
1606
固定资产清理

29
1607
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30
1701
无形资产

31
1702
累计摊销

32
170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33
1801
长期待摊费用

34
18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35
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

二、 负 债 类

36
2001
短期借款

37
2021
贴现负债

38
211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9
2202
应付账款

40
2211
应付职工薪酬

41
2221
应交税费

42
2231
应付利息

43
2232
应付股利

44
2241
其他应付款

45
2311
代理业务负债

46
2501
长期借款

47
2801
预计负债

48
2901
递延所得税负债

三、 所 有 者 权 益 类

49
4001
实收资本(股本)

50
4002
资本公积

51
4101
盈余公积

53

一般风险准备

54
4103
本年利润

55
4104
利润分配

四、 损 益 类

56
6011
利息收入

57
6021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58
6051
其他业务收入

59
610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0
6111
投资收益

61
6301
营业外收入

62
6402
其他业务成本

63
6403
营业税金及附加

64
6411
利息支出

65
6421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66
6601
业务及管理费

67
6701
资产减值损失

68
6711
营业外支出

69
6801
所得税费用

70
69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001 库存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的库存现金。

公司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

二、公司增加库存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减少库存现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公司应设置“现金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并将结余额与实际库存额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存入银行的各种款项。

二、公司增加银行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应收账款”等科目;减少银行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公司应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份终了,公司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时调节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实际存在银行的款项。

1002 其他货币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

二、公司增加其他货币资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减少其他货币资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可按银行汇票或本票,外埠存款的开户银行,分别“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公司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的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利息”或“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按实际收到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债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二、本科目可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类别和融资方进行明细核算。

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根据返售协议买入金融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计算确定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三)返售日,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应收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买入的尚未到期返售金融资产摊余成本。

1122 应收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因提供咨询、服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二、本科目可按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公司发生应收账款,按应收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等科目。收回应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公司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当分别债务重组的不同方式进行处理。

(一)收到账务人清偿债务的款项小于该项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重组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收到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款项大于该项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重组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以下债务重组涉及重组债权减值准备的,应当比照此规定进行处理。

(二)接受债务人用于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应按该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三)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清偿的,应按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权的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公司预收的账款。

1131 应收股利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

二、本科目可按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股利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按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按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二)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按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确定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的,按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成本法)或“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权益法)。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属于其在取得本公司投资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等科目。

(三)取得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按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按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等。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1132 应收利息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利息。

公司购入的一次还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分别在“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借款人或投资类别和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利息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取得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按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本科目,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该投资的面值,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科目,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本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止,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三)取得的可供出售债券投资,比照(二)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发生减值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债券投资的利息收入,应当比照贷款类科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公司发放的贷款, 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本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公司贷款——利息调整”、“个人贷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六)应收利息实际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收回的利息。

1221 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二、本科目可按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公司发生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收回或转销各种款项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1231 坏账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二、本科目可按应收款项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坏账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资产负债表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计提;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转销应收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三)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对于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也可以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坏账准备。

1301 贴现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办理商业票据的贴现、转贴现等业务所融出的资金。

二、本科目可按贴现类别和贴现申请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贴现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办理贴现时,按贴现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面值),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二)资产负债表日,按计算确定的贴现利息收入,借记本科目(利息调整),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三)贴现票据到期,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面值),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存在利息调整金额的,也应同时结转。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办理的贴现、转贴现等业务融出的资金。

1303 贷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包括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等。

二、本科目可按贷款客户、类别、期限分别“本金”、“利息调整”、“已减值”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贷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发放的贷款,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借记本科目(本金),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有差额的,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合同利率和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收回贷款时,应按客户归还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收回的应收利息金额,贷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归还的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存在利息调整余额的,还应同时结转。

(二)资产负债表日,确定贷款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同时,应将本科目(本金、利息调整)余额转入本科目(已减值),借记本科目(已减值),贷记本科目(本金、利息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利息收入”。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

收回减值贷款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相关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按相关贷款余额,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呆账予以转销,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转销表外应收未收利息,减少表外“应收未收利息”科目金额。

已确认并转销的贷款以后又收回的,按原转销的贷款余额,借记本科目(已减值),贷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原转销的贷款余额,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按规定发放尚未收回贷款的摊余成本。

1304 贷款损失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贷款的减值准备。

二、本科目可按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贷款损失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资产负债表日,贷款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各项贷款,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转销各项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贷款”等科目。

(三)已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贷款损失准备。

1321 代理业务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不承担风险的代理业务形成的资产,包括受托贷款等。

二、本科目可按委托单位、贷款对象,分别“成本”、“已实现未结算损益”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代理业务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收到委托人的资金,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代理业务负债”科目。

(二)发放受托的贷款,应按实际发放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本金),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收回受托贷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已实现未结算损益)等。

(四)定期或在合同到期与委托单位结算,按合同规定比例计算受托贷款收益,结算已实现未结算的收益,借记本科目(已实现未结算损益),贷记“代理业务负债”(委托客户的收益)、“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本公司的收益)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代理业务资产的价值。

1441 抵债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依法取得并准备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的实物抵债资产的成本。

公司依法取得并准备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的非实物抵债资产(不含股权投资)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抵债资产类别及借款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抵债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取得的抵债资产,按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按相关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贷款损失准备”、“坏账准备”等科目,按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贷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费”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如为贷方差额,应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二)抵债资产保管期间取得的收入,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保管期间发生的直接费用,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处置抵债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费”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已计提抵债资产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四)取得抵债资产后转为自用的,应在相关手续办妥时,按转换日抵债资产的账面余额,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已计提抵债资产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取得的尚未处置的实物抵债资产的成本。

1442 抵债资产跌价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抵债资产的减值准备。

二、本科目可按抵债资产项目或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抵债资产跌价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抵债资产发生减值的,按抵债资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抵债资产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抵债资产跌价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处置抵债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费”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抵债资产”,按已计提的抵债资产跌价准备,借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抵债资产跌价准备。

1501 持有至到期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

二、本科目可按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该投资的面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二)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本科目(应计利息),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后利息的处理,比照“贷款”科目相关规定。

(三)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在重分类日按其公允价值,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四)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

150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二、本科目可按持有至到期投资类别和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150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划分为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金融资产。

二、本科目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变动”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取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投资的,应按债券的面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F. 求2014年最新小额贷款公司EXCEL(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能自动生成的报表!

你好,请求你也给我发一份吧,谢谢了,我也是小额贷款公司的会计邮箱是[email protected]

G. 你好,麻烦发一份小额贷款公司现金流量表模板,资产负债表模板,利润表模板,谢谢

http://wenku..com/view/47054ff2aeaad1f346933ff7.html

H. 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应当怎样运用

小额贷款公司在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自主选择贷款对象。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在此标准内,可以参考小额贷款公司所在地经济状况和人均GDP水平,制定最高贷款额度限制。

I. 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有哪些

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 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