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银行个人信用贷款没有到期银行可以收回吗
银行个人信用贷款没有到期银行可以收回,但是对这类事情目前有两种观点。
观点一:
① 借款期限作为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之一,是确定借款人可以使用借款和返还借款的最后时间限制,也是判断当事人权利义务和是否违约的重要标志;
② 借款期限一旦确定,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法定事由贷款人不应提前收回借款;
③ 因为借款人是出于对自身经营或消费的需要而申请的借款,对借款的使用和归还具有一定的计划性,如果贷款人擅自提前收回贷款,势必影响借款人的正常经营或资金筹措,不能实现签订合同目的;
④ 既然《合同法》仅规定了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时贷款人才能收回借款,因此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形执行,银行要求提前收回借款的理由不符合《合同法》的规定,不应得到支持。
观点二:
① 银行提前收回借款的主张应当得到支持;
② 理由是:尽管《合同法》借款合同一章没有规定在本案中某银行主张的两条理由下提前收回借款的情形,但借款合同作为《合同法》规定的合同类型之一,《合同法》总则对其当然适用;
③ 《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④ "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Ⅱ 银行贷款能否这样提前收回
作为贷款的发放者,银行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不过只有在三种情况下才拥有提前收回贷款的权利,这个贷款合同里都有写明白。这意味着拿到贷款的借款人要保持强烈契约精神,才不至于让到手的借款飞走。
贷款合同中,往往有这样一则条款:甲方(借款方)不配合或者拒绝接受乙方(贷款方)对其使用借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监督,乙方通知后7日内予以改正,并采取令乙方满意的补救措施,否则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乃至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按逾期借款利率按日计收违约金。
显然,条款指两类人,一是消费贷款方式下,贷后没有按约定递交用途类发票的借款人,二是不愿或不能配合银行检查,无法提供银行要求的,比如经营流水、税单、定期报表等财务资料的企业。前者的不作为让银行对资金流向担忧;后者的不配合让银行对企业业绩发愁。总之,这些不好的征兆,只给审时度势的银行释放出一个信号:提前收回贷款,避免潜在资金风险扩张。
同时,对于因摊上官司导致抵押物被法院查封的借款人而言,,银行闻讯后会因抵押物失去变现能力而展开新动作,对借款人下令称:在指定期限内解除司法查封或另提等值抵押物,否则有权依照合同,提前收回贷款。
总之,贷款到位后,借款人千万别践踏“发票缺位、不配合检查、抵押物被查封”三大雷区,否则惹怒了银行,强制让提前还贷款的话,可就不好玩了。
Ⅲ 银行放出去的房贷,觉的利率不划算,有没可能收回去(或者说银行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已经发放的房贷款
这个看你当时怎么签的,现在贷款一般就两种:固定的利率 浮动的利率;明白了吧,收回只有在你违反合同的时候才可以!
Ⅳ 银行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前收回贷款
银行可以提前收回贷款的情况:
1、对于借款人通过欺骗等手段隐瞒自己的真实情况的,然后所提交的资料都是虚假的,这类情况被发现那么银行是有权收回贷款。
2、对于担保人违反了贷款合同或者是丧失了承担贷款的连带责任的,或者是抵押物已经损坏的已经不足以偿还贷款的那么银行也是有权要求其提前还款的。
3、对于借款人所贷款项不是按照之前合同所要求的贷款用途的,一经发现是会被收回贷款的。
4、未经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 与或重复抵押的;
5、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银行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6、其他用于借款人原因,影响借款偿还或损害贷款银行利益的;
7、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情况。
(4)银行发放的贷款可以提前收回资金的是扩展阅读:
根据《贷款通则》:
第二十五条贷款申请
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
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二、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估:
应当根据借款人的领导者素质、经济实力、资金结构、履约情况、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等因素,评定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级可由贷款人独立进行,内部掌握,也可由有权部门批准的评估机构进行。
第二十七条贷款调查: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情况,测定贷款的风险度。
第二十八条贷款审批:
贷款人应当建立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审查人员应当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评定,复测贷款风险度,提出意见,按规定权限报批。
第二十九条签订借款合同:
所有贷款应当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当约定借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贷款应当由保证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或保证人在借款合同上载明与贷款人协商一致的保证条款,加盖保证人的法人公章,并由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应当由抵押人、出质人与贷款人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需要办理登记的,应依法办理登记。
第三十条贷款发放:
贷款人要按借款合同规定按期发放贷款。贷款人不按合同约定按期发放贷款的,应偿付违约金。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用款的,应偿付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贷后检查:
贷款发放后,贷款人应当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情况及借款人的经营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
第三十二条贷款归还:
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贷款人在短期贷款到期1个星期之前、中长期贷款到期1个月之前,应当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借款人应当及时筹备资金,按期还本付息。
贷款人对逾期的贷款要及时发出催收通知单,做好逾期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
贷款人对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的贷款,应当按规定加罚利息;对不能归还或者不能落实还本付息事宜的,应当督促归还或者依法起诉。
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
Ⅳ 银行一旦批下来的房屋贷款还能被他们取消吗
一般情况是只要贷款批下来了,银行就不会进行相应的取消等。但是银行有权利去取消。贷款下来之后个人会收到的材料:
1、开发商完成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
2、银行与你的购房合同以及相应的公证书。
3、用于还款的银行卡(银行每个月会定期从那张银行卡上扣按揭款)。
4、有些银行还会发一张《贷款发放通知书》、《还款计划表》等。
Ⅵ 房屋抵押银行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吗
贷款到期前,借款人如垫付部分或全部贷款的结算,必须按贷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申请,经银行批准后到指定的会计柜台还款。解决贷款后,借款人应当收回法律证书和相关银行出具的有效身份证明和证书签发的银行的贷款协议,并采取贷款解决的证书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结清
正常结清:还完最后一笔贷款还完(分为:一次性还本付息类,分期偿还类);
提前结清:贷款到期前,如需提前还款,需按合同约定期限,向银行提出申请。
解除抵押
借款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借款人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6)银行发放的贷款可以提前收回资金的是扩展阅读
住房抵押贷款是银行通过借款人的房地产、证券等凭证等合同,合法取得借款人财产留置权和质押,以保证贷款安全的一种贷款。这种贷款实际上是债务人(抵押人)为获得贷款而依法将财产所有权转让给债权人(抵押权人)的贷款。
在此期间,债务人未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债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物,优先采取还贷方式。这种贷款方式可以降低债权人的贷款风险,为债权人收回贷款提供最有效的担保。住房信贷中按揭贷款的采用是基于银行经营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以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主要是居民,显然,银行不可能知道借款人的财务实力和信用程度,从而增加了银行贷款的风险,而抵押贷款只是提供了有效保证债权人收回贷款时,贷款风险很高。因此,在向居民发放住房贷款时,银行按揭贷款最多。
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第一笔付款、贷款及结余金额;
2、买方和配偶应向银行申请贷款,卖方和配偶应在场确认;
3、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批;
4、购房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及担保合同;
5、售房人将房屋产权过户给购房人,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首付款;
6、购房人与银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或由其他自然人、法人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
7、银行向售房人账户发放贷款;
8、买方和卖方清算财产,卖方从买方获得余款;
9、购房人收房,按月还款(阶段性担保情况下,购房人与银行补办房产抵押登记)。
参考资料:网络—房屋抵押贷款
Ⅶ 债务人未违约银行根据什么法律法规可提前收贷
在通常情况之下,债务人应当在债务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也就是说,债务人既不能迟延履行,也不能提前清偿。
如果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拒绝受领。但是,这只是原则性的规定,现实生活当中存在例外情况:如果债务人的提前清偿行为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不得拒绝。具体到借款合同而言,借款人提前向贷款人归还借款的,通常既不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又有利于资金的及时回笼和流通。事实上,借款人提前还款的行为,往往是借款人放弃了自己的期限利益。因此,借款人提前还款只要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贷款人不得拒绝受领。
借款合同通常是有偿合同,因此借款合同中往往涉及利息条款。
借款人按照还款期限归还本金的,应当同时按照约定向贷款人支付利息。那么,在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时,利息该如何计算呢?《合同法》规定:“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关于此种情况下计算利息的利率标准,《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当按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借款人返还本金,是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最主要的义务之一。
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返还本金的期限作了明确的约定,则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实属无疑;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还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进行协议补充;如果当事人无法对还款期限达成补充协议,可以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进行确定。如果对于还款期限通过上述一系列的办法仍然无法确定,那么借款人可以随时要求返还;出借人也可以随时请求返还,但是应当给借款人合理的准备时间。借款人逾期返还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事实上,现实生活中借款人提前还贷的情况并不多见。但是,我们认为《合同法》的规定是有远见的,例如: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随着按揭贷款的推广和普及,由于这类借款合同的还款期限普遍比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借款人随着自身经济实力的增强而要求提前还款的现象可能会比较多。还有什么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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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银行放下的贷款会收回去吗
银行下发的贷款有可能会被收回。
如果贷款是刚放款又立刻收回了,很大一部分原因是银行的系统出了问题。
另外一种情况是在银行放款后,银行在贷后管理时发现贷款人的个人征信上出现了一些不良记录,为了风险控制,银行会要求用户一次性结清所有未还房贷,也就是所谓的收回房贷资金。
当出现以下四种情况下时,贷款可能会被银行提前收回。
(一)房贷断供
1、房贷逾期最重要措施是立刻还款,并且可以电话与银行工作人员对逾期问题进行沟通。
2、如果已经无法按时还贷,应该立即向银行申请延长贷款期限。
3、银行会根据你的贷款期限来决定延期时间:短期贷款延期时间不能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的延期将不会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而长期贷款的延期是不可以超过三年。
(二)贷款用途不明
在个人方面,有两条重要规定。一是个人信用贷款最高额度下调至20万,且授信期不能超过一年,到期一次性还本。二是必须明确资金用途,不能在银行规定范围外使用贷款金额。一旦被发现不按规定使用,银行会直接收回贷款。
(三)无法提交财务资料
(四)抵押物遭到查封
综上所述
所以个人贷款资金是不能用于股票、基金、期货、房地产开发等理财和投资渠道。贷款允许用于大额消费品、家居家装、旅游、结婚、留学深造等常规的消费,也包括就医等特殊的消费用途以及一些其他的合理缺资情况。
在申请贷款时,借款人需要注明贷款用途,用途不合规不能贷款。并且贷款发放后,如果被查实资金未用于指定用途,贷款机构会认定借款人违约,可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 所以这方面还是值得注意的,你一定要确定自己的贷款用途符合银行的标准才行。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