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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借10万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贷款资金划拨到房贷

发布时间: 2021-12-13 18:52:13

❶ 从银行办完房贷手续后,银行是不是直接把我们的贷款立即全额划拨给开发商

是呀。直接划的。

因为银行即使把你贷的款直接划给发展商对于一次性给付还是会有时间差。

你想想,如果你一次性给,可能就是交首期的时候给或是你们约定的时间内给,一般时间都会比较短。

但是如果是贷款,等银行审批,抵押登记,再发款时间肯定比一次性收款要久。

❷ 房贷办下来了,银行把钱打到了我的卡上,我该怎么办

拿着证明去找银行。协商处理一下。问清楚这个操作会不会影响你的下一步计划。而且亲亲说的这个不是打到自己卡上的,是由银行直接划入买方账户。

在贷款合同中通常有这样的约定,贷款直接发放至售房产权人或开发商的账户中,一般的房屋抵押贷款的放宽程序是先把款划到贷款人账户,再由贷款人账户划给出售方的。

但这只是一个流程而已,在时间上只是一瞬间,而且到贷款人账户中是冻结起的,只能看到取不出来钱,贷款人根本不可能动用贷款,银行这样做的目的一是为了检验资金用途的真实性,申请的住房贷款就只能用于住房消费,不能用作它途,二是为了保证售房人的资金安全。

房贷,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房贷,是由购房者向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发放贷款。

并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与购房者所订立的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和公证,银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把所贷出的资金直接划入售房单位在该行的帐户上。

个人住房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必须提供担保。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有委托贷款、自营贷款和组合贷款三种。委托贷款

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指银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委托,以住房公积金存款为资金来源,按规定的要求向购买普通住房的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公积金贷款。希望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❸ 一手房贷批下来后银行把钱打到我的卡上又马上划走了这是正常的吗

这是正常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贷款都是这样操作的。

银行把贷款打到你的账上,表明银行按约向你发放了贷款,银行把钱划走是根据贷款约定将贷款支付给了房开商,表明你支付房款,专款专用。

这是一个正常的业务程序,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可以接受。

(3)贷款资金划拨到房贷扩展阅读:

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

第二章,业务管理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依据本办法制定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制度,合理确定部门、岗位职责分工。

明确委托人范围、资质和准入条件,以及委托贷款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措施等,并定期评估,及时改进。

第七条,商业银行受理委托贷款业务申请,应具备以下前提:

委托人与借款人就委托贷款条件达成一致。

委托人或借款人为非自然人的,应出具其有权机构同意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的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

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委托人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经营贷款业务机构的委托贷款业务申请。

第八条,商业银行受托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应要求委托人承担以下职责,并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约定。

自行确定委托贷款的借款人,并对借款人资质、贷款项目、担保人资质、抵质押物等进行审查。

确保委托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委托人有权自主支配,并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商业银行提供委托资金。

监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贷款资金,确保贷款用途合法合规,并承担借款人的信用风险。

第九条,商业银行审查委托人资金来源时,应要求委托人提供证明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相关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

对委托人的财务报表、信用记录等进行必要的审核,重点加强对以下内容的审查和测算:

委托人的委托资金是否超过其正常收入来源和资金实力。

委托人在银行有授信余额的,商业银行应合理测算委托人自有资金,并将测算情况作为发放委托贷款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委托人下述资金发放委托贷款:

受托管理的他人资金,银行的授信资金。

具有特定用途的各类专项基金(国务院有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其他债务性资金(国务院有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无法证明来源的资金。

企业集团发行债券筹集并用于集团内部的资金,不受本条规定限制。

第十一条,商业银行受托发放的贷款应有明确用途,资金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资金用途不得为以下方面:

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禁止的领域和用途。

从事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

作为注册资本金、注册验资,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或增资扩股(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他违反监管规定的用途。

第十二条,商业银行应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向委托人收取代理手续费。

第十三条,商业银行与委托人、借款人就委托贷款事项达成一致后,三方应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合同中应载明贷款用途、金额、币种、期限、利率、还款计划等内容,并明确委托人、受托人、借款人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委托贷款采取担保方式的,委托人和担保人应就担保形式和担保人(物)达成一致,并签订委托贷款担保合同。

第十五条,商业银行应要求委托人开立专用于委托贷款的账户。委托人应在委托贷款发放前将委托资金划入该账户,商业银行按合同约定方式发放委托贷款。商业银行不得串用不同委托人的资金。

第十六条,商业银行应同委托人、借款人在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中明确协助监督使用的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并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职责。

第十七条,商业银行应按照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约定,协助收回委托贷款本息,并及时划付到委托人账户。对于本息未能及时到账的,应及时告知委托人。

第十八条,委托贷款到期后,商业银行应根据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约定或委托人的书面通知,终止履行受托人的责任和义务,并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委托贷款到期后未还款的,商业银行应根据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约定,为委托人依法维权提供协助。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❹ 住房按揭贷款流程

购房者办理楼盘按揭的具体程序如下:

(1)选择房产购房者如想获得楼盘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

(2)办理按揭贷款申请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

(3)签订购房合同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

(4)签订楼盘按揭合同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5)办理抵押登记、保险购房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对期房,在竣工后应办理变更抵押登记。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

购房者购买保险,应列明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在贷款履行期内不得中断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总价值。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保险单交由银行执管。

(6)开立专门还款账户购房者在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授权该机构从该账户中支付银行与按揭贷款合同有关的贷款本息和欠款。

银行在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条件,履行《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约定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

(4)贷款资金划拨到房贷扩展阅读:

贷款条件: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4、贷款额度:最高为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或评估价值(以低者为准)的80%;

5、贷款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0年。

6、贷款利率:贷款期限为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年利率为4.77%;贷款期限为5年以上的,贷款年利率为5.04%(按各地政府实际情况定)。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按揭贷款

❺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经到了资金划拨放款阶段说明什么

说明你贷款成功了。等着拿钱就行了。

❻ 我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宝显示到了资金划拨有十几天了银行都没有通知到发放.请问是怎么回事!

这个在这儿看不到,有什么具体意见,您直接问问银行的客服务到底怎么回事?

❼ 公积金划拨到房贷银行卡怎样操作

建议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处进行咨询。

❽ 房贷可以把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吗还要具备什么条件

  • 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是可以的。

  • 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条件:

  • 1.转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和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

  • 2.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有贷款银行提供的无逾期还款记录;

  • 3.因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自提取之日起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

  • 4.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

  • 5.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必须是在市房改资金中心进行登记备案的住宅开发项目,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书或《商品房权属证明》;

  • 6.同意由市资金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

  • 1.咨询申请。转贷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并领取《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填好后附上以下相关资料交给原商贷银行办理:

  • ①《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缴交证明》或《武汉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经济收入证明》;

  • ②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未婚应提供未婚证明);

  • ③原商贷银行提供的商业贷款正常还款记录和剩余贷款金额证明(由银行提供)

  • ④办理原商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原商贷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原件。

  • 2. 资料送审。贷款银行对转贷借款人全部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后报市资金中心审批。

  • 3.签订合同。市资金中心批准后,贷款银行与转贷借款人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同时转贷借款人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 4.资金预存。转贷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发放前,将公积金贷款与原商业贷款余额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原商贷银行的存款专户内用于结清贷款。

  • 5. 变更保险。转贷借款人持原商贷保险单到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房屋保险手续,保险受益人由原贷款银行变更为市资金中心。

  • 6.资金划拨。市资金中心划拨贷款资金,由转贷银行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并通知转贷借款人。

  • 7.按月还款。转贷借款人从结清原商业贷款的次月开始每月按时还款,直至贷款全部还清。

  • 8.结清贷款。借款人结清最后一次贷款时,本人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 9.注销抵押。借款人偿还完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购房合同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到原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❾ 公积金划拨到房贷银行卡怎样操作

第一种是申请办理提取,您应该买过房子了,可以直接携带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公积金联名卡和身份证办理提取,这个是购房提取。
第二种是申请代扣业务,公积金可以直接低月供。公积金余额够月供的情况下会直接扣除,一直到不够月供,会先把公积金账户余额的钱扣完,剩下的再从月供卡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