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银行客户经理挪用客户贷款会有什么处罚
你已经犯法了。劝你赶紧把挪用的钱还上,向领导解释这个问题。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❷ 请问,如果银行客户经理的家属,比如父母,与银行的信贷客户资金来往
搜一下:请问,如果银行客户经理的家属,比如父母,与银行的信贷客户资金来往
❸ 银行业务人员截留贷款客户资金属于违反什么法律
抓紧向该银行的上级银行投诉、向当地银监部门投诉
❹ 银行客户经理帮贷款客户垫付本息算违法吗
不算,这种情况相当于垫资。
办理银行贷款需要准备资料:
有效身份证件;
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
银行流水;
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
征信报告;
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银行贷款需要的条件:
年满18年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合法有 效的居民身份证明,银行贷款要求贷款人年龄一般在18-60岁之间;
有稳定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能力;
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无抵押贷款办理的程序一般分为三个步骤:
客户递交基本信息资料,包括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放贷银行或公司核查客户的信用信息,包括客户的信用级别是否有违法记录,针对个体户和中小企业,还需调查其企业经营状况;
放贷单位工作人员与客户签约,并在最短时间内实现放款。
❺ 银行客户经理的不良贷款追责怎么处理
先介绍下背景,银行借贷和民间借贷对于出现不良贷款,核心态度是一样的,但表现态度是不一样的。出现了不良贷款,肯定都是想至少把不良贷款本金收回来,挽回损失。
但银行出于经营考核,不良率等指标原因,优先态度是先把不良给压降下去,变成正常贷款,再考虑如何把贷款收回来,这个态度上的区别非常关键。
最根本的原因是,银行的资金本金不属于任何银行人员,即使造成损失,认定责任等,还有一个时间差,采取诉讼等其他手段收回不良,也有一个巨大的时间差,或许在此期间,相关人员已出现工作变动,调离原有岗位了,但考核指标确实实实在在的,及时指标,与银行各级人员的现有工作挂钩。
所以表现态度上来讲:
银行高层可能会优先选择压降不良贷款,从数据上把不良贷款变成正常贷款,至于客户经理,工作上肯定要服从管理。
所以很多银行处理不良贷款,是先想办法把该笔不良贷款从转换成正常贷款,哪怕只是一种数字游戏,实际上越到后面越难收回,但是对于银行的经营考核等非常重要。
不良贷款的核心定义是逾期期限超过90天,这个逾期90天就核心,现在对于不良贷款的监管力度会非常严格,近两年有大量的信用社转型为农商行,其监管对于不良率的指标压力会非常大,银行会围绕这个“90天“来展开相关工作,想方设法不越过这个“90天”。
即使诉讼,只要没得到圆满的执行,这笔不良贷款仍然是不良贷款,占用了“不良率”指标。
所以,只要是借款人还能配合银行工作,进行“有效”的催收,能定期签订相关催收通知书之类的,保证银行的诉讼时效,反而进行“一诉了之”处理,不见得就是银行的第一选项。
一般常见的处理方式有:
①借新还旧,发放一笔新贷款来偿还老贷款。
这里面涉及几个变种形式,第一,帮助借款人及保证人自行将之前的欠息结清,本金通过新发放的贷款来偿还老贷款,并保证总的贷款金额不增加。处理的最终效果:欠息全额收回,新贷款暂无欠息,假设中途借款人仍然不能按时付息,但至少可以再延长三个月进入不良的时间。
第二,挂息转贷,之前的欠息保留,只发放新贷款来偿还老贷款,新贷款的金额不超过老贷款的本金余额。
处理的最终效果:与处理前的效果一样,所欠本金及利息金额一致,风险没有扩大,只是时间又延长了三个月。
借新还旧时,可以采取将付息方式调整为“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这样的话,可以将不良时长延长至1年。
如果还款方式仍为“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配合挂息转贷,理论上讲,可以一直让该笔贷款不进入不良,只是积累的欠息会越来越多。
②重组贷款:
根据具体情况,通过与借款人、保证人及第三方利益方协商,将债权债务进行重新分配,按新的方案重新制定贷款方案,可以采取变更借款人及追加担保方式等情况,只要能解决眼前的不良率,对未来尽量延缓三个月的不良时间就行。
③对内售卖不良贷款,员工认购不良贷款
④根据条件或者创造条件对该笔贷款进行核销。
核销后可放心的进行诉讼,诉讼周期一般为一到两年。若借款人、抵押人等失联,需采取财产保全及公告的方式,周期半年,然后进行立案、查封、公告、诉讼、拍卖执行等流程,整个周期大概两年左右,运气好,能收回贷款,运气不好,能胜诉,拿到法院判决好写相关的免责报告,但贷款不能全额追回
❻ 银行客户经理是否违规发放贷款,会受到什么处罚
我国《刑法》第186条明文规定,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❼ 银行客户经理做贷款潜规则
建议你找当地具有企业经营性贷款担保资质的公司,你直接找银行的话到头来还是银行会觉得没问题后找这样的金融公司给您公司出具担保,这样的话你还不如直接找担保公司,一般担保公司说你公司贷款没问题,愿意出具担保函,银行才会放款。
❽ 银行放贷款的回扣是什么
银行放贷款的回扣有两种意思:
1、卖方从买方支付的商品款项中按一定比例返还给买方的价款。回报的方式主要是用贷款的一部分资金作为存款、购买理财产品、购买保险产品等等,这样,客户经理可以多拿不少提成;
2、按照是否采取账外暗中的方式,回扣可以简单分为两种,即“账内明示”的回扣、账外暗中的回扣。有些客户贷款的资质不足,客户经理可以想办法帮客户放款条件或者制造虚假的资质,搞定贷款,但是要求提高贷款利率,超过银行收取的部分就直接进自己的口袋。
按照《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5条第3款对账外暗中的规定:“账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账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包括不记入财务账、转入其他财务账或者作假账等。”也可以理解为,账外是指不入正规财务账,暗中是指不在合同、发票中明确表示。
(8)银行客户经理截留贷款资金扩展阅读:
回扣包括两种:
一种是账外暗中的回扣,即《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的规定;
另一种是“账内明示”的回扣,即回扣记入正规财务账,并且有据可查,如发票、合同中都有明确的表示。两种回扣方式中,账外暗中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而账内明示是法律所允许的方式。其中,只有账外暗中的回扣才构成商业贿赂,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违法、犯罪行为。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卖方是从别处拿出物品以给予买方,虽然不构成回扣,但它同样构成商业贿赂,这也是回扣与商业贿赂的一点区别。
❾ 银行的客户经理放贷收不回来怎么办
客户经理承担相应责任,因为他的过失给银行造成了财产损失,可以责令其限期追偿,补缺空缺的资金,否则使他承担法律责任
❿ 银行客户经理代替贷款人清偿贷款后怎么办
银行客户经理发放的贷款收不回来,是要承担责任,但这是行政责任,最高、最严厉处罚是立即开除,是不需要赔偿贷款损失的。贷款的责任终身制,也是指行政责任的追究。其实银行贷款也不是一客户经理能启到决策作用,客户经理只是一名经办员,负责调查、分析及报送材料。一笔贷款涉及人员会几个的,如经办人、主责任人、审批人、贷款管理人员等等。一般一笔贷款责任人分为主责任人(一般是行长)和责任人(客户经理),另外还涉及贷款审批人(也区分主责任人和责任人),所以一笔贷款不能回收,都会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认定,只要自己在岗位上没有失职,最后认定的责任都是很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