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资金占用费是怎么回事
流动资金占用费指的是1981年开始征收,缴纳单位和前者相同,以企业占用的国拨流动资金数额为计算依据,实行差别费率。资金占用费由财政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管理和监督,企业缴纳的资金占用费作为纯收入分配处理。
资金占用费指我国国营企业使用国家拨入资金而按规定标准交纳的占用费。从1980年起试行。资金占用费分固定资金占用费和流动资金占用费两种。前者按国家资金中的固定资金金额计算,后者按国家资金中的流动资金金额计算。
(1)贷款收取资金占用费扩展阅读:
流动资金占用率其计算公式为:
流动资金占用率=计算期流动资金平均占用额/商品销售额×100%
也可用以直接表示每销售一百元商品所需要的流动资金,在实际工作中,习惯只计算流动资金占用率。资金占用率与资金 平均占用额成正比关系; 与商品纯销售额成反比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资金占用费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资金占用率
Ⅱ 贷款额度占用费是什么
所谓贷款额度占用费,是指在当前信贷紧张的情况下,企业从银行不好贷款,银行在对企业放款时有一个附加条件。以某银行为例,某银行拟对已经发放流动资金借款的客户收取“贷款额度占用费”。其操作模式为事先与客户谈妥,由客户同意对已发放的借款支付贷款额度占用费,并签署约定了付费事宜的《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否则就贷不到款。
从法律角度分析,根据《合同法》、《贷款通则》规定,贷款除收取利息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而实践中某些银行在发放贷款后再签订《补充协议》进而收费,明显属于逆程序操作,不符合先承诺后放款的惯例。一旦客户付费后又因反悔而起诉银行,银行便有可能面临败诉并退还贷款承诺费的风险,
客户在支付贷款额度占用费后,向银行索要发票,但相关银行一般不会开发票。根据法律规定,客户索要发票合法合理。依据为《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1条规定,“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有可能会被税务机关处罚风险。
损害了银行在客户心目中的信用形象,不利于与银行长期合作关系的发展。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银行收取此项费用有点不划算,望银行从长远利益考虑,三思而后行。
Ⅲ 资金占用费和借款利息有什么区别应计入什么科目
在下列项目中,属于资金成本中筹资费用内容的是(A、借款手续费
B、债券发行费
C、债券利息
)。D、股利(多选)
Ⅳ 资金占用费受现行法律保护吗
合同中约定了资金占用费为利息赔偿性质的,约定的资金占用费的标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此内容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内容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4)贷款收取资金占用费扩展阅读:
资金占用费指我国国营企业使用国家拨入资金而按规定标准交纳的占用费。从1980年起试行。资金占用费分固定资金占用费和流动资金占用费两种。
前者按国家资金中的固定资金金额计算,后者按国家资金中的流动资金金额计算。国家对这两种占用费规定了不同的收费标准。资金占用费作为纯收入即利润的一种分配方式。但不论企业是否盈利都须交纳,在利润中列支。
在会计核算中,计算应交纳两费时,一般借 (或减) 记“利润分配”帐户及各该明细帐户,贷(或增)记“应交资金占用费”帐户。从实行利改税的办法以后,此法即停止执行。
资金占用费是指非金融机构之间(如企业与企业之间)借贷资金以及商务活动中预收预付款项而收支的利息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