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归还银行贷款利息如何入账
归还银行贷款利息入账如下:
短期贷款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长期贷款利息:
借:财务费用(最后一期利息)
借:应付利息(已计提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
应付利息(Interest payable;Accrued Interest Payable)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本科目可按存款人或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应付利息与应计利息的区别:应付利息属于借款,应计利息属于企业存款。
㈡ 流动性资金贷款可否用于偿还其它银行贷款
是可以的。可以用于置换他行贷款,这个你看看去年新出的流动
贷款管理办法
吧,关于用途。
㈢ 银行贷款归还后,银行找理由拒绝贷款,造成公司资金断,怎么办
银行有权利对贷款做出核发或者不予核发的决定,没有规定银行必须持续发放贷款不得断贷!建议可以换其他贷款行或者其他融资渠道!
㈣ 流动资金可以用来归还其他银行贷款吗
流动资金中的货币资金可以用来归还银行贷款,无论是什么银行,即使是你刚刚从某一银行借的流动资金贷款所得到的货币资金。如果是直接还贷款银行的贷款,此为“借新还旧”,如果是还其他银行的贷款,只要其他银行没有约定不允许就可以(有些银行贷款是约定了具体用途的,否则,银行会收回贷款)。
㈤ 如果通过过桥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再从银行贷款是否属于借新还旧
如果通过过桥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再从银行贷款不属于借新还旧。
一、借新还旧的注意事项:
通常在贷款到期后进行,有的在贷款到期前进行;贷款本金减少,担保条件未降低;新贷款存续期内,必须按月付息,还本的操作方式可以是:每月一定的平均资金,或存续期内还本一次以上,或到期还本一次;贷款用途必须在申请书中明确说明,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应偿还贷款,并标明应偿还的合同号;申请人需要确保自己知道借新还旧贷款的目的是借新还旧贷款;借新贷还旧贷后,贷款至少要调整到值得关注的程度。借新还旧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原贷款金额,不得增加信贷用于偿还所欠利息或增加流动资金;借贷新老抵押和担保不能中止;更换借款人是否是借新还旧,在法律领域存在争议。
二、借新还旧与担保责任承担:
当事人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债权人请求旧贷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债权人请求新贷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一)新贷与旧贷的担保人相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新贷与旧贷的担保人不同,或者旧贷无担保新贷有担保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权人有证据证明新贷的担保人提供担保时对以新贷偿还旧贷的事实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除外。
综上所述,合同主要当事人协议在新贷偿还旧贷款,旧贷款担保人同意在未注销登记的情况下继续为新贷提供担保。在签订新的贷款合同之前,担保人利用担保财产为其他债权人设定物权,如果其患者债权人主张担保物权优于新贷债权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㈥ 用流动资金贷款归还他人借款可以吗
不可以,流动资金贷款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足的.如果想归还其他欠款,可以先使用流动资金贷款投入生产,用销售收入归还其他欠款.有的回答不管你用到哪里.是对银行业务不熟悉,贷款使用是要监管的,你用途不对,银行不同意使用,你拿啥给人家?现在把贷款放了就不管的二百五银行很少了,碰到了你就去买彩票吧.
㈦ 欠信用社20万元贷款已逾期,能从其他银行贷款还这笔钱吗
大家好,我是居家理财,一个专注于分享投资理财知识与技巧的银行从业者。
关于”欠信用社20万元贷款已逾期,能不能从其他银行贷款还这笔钱“的问题,我直接告诉大家答案:从其他银行再贷款的难度很大,因为不良信用记录已经产生了,但通过办理房产抵押贷款获取还款资金可能有微小的希望。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需要补充的是,在信用社贷款一般都要求提供担保人。所以,在贷款逾期之后,借款人未还清贷款时,信用社就会找担保人还款。因此,在这种情况之下,为了不影响担保人,从其他银行贷款来还清信用社贷款是有必要的。这一点,必须予以肯定。
最后,祝朋友们经济生活越来越好!
㈧ 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可用于归还其他银行贷款吗
实际上可以,因为流动资金就是用于企业周转,账务往来也属于吗,不过可不能向贷款银行说啊,要不为了防控风险就不会贷了,呵呵
㈨ 银行可以向Ⅱ类户发放本银行贷款资金并通过Ⅱ类户还款,发放贷款和贷款资金归还,不受转账限额规定
银行可以向Ⅱ类户发放本银行贷款资金并通过Ⅱ类户还款,发放贷款和贷款资金归还,不受转账限额规定;就是说银行通过二类账户放贷款和收贷款,不受二类账户每天一万元的金额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