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自偿性负债是什么
自偿性负债,也叫自偿性贸易融资,就是指企业通过银行支持做成贸易,该交易的销售收入能够为自己还清银行贷款。例如房地产企业向银行贷款1个亿开发楼盘,每卖出一套房子,就有一部分钱会用来自动偿还贷款
自偿性贸易融资(Self-liquidating trade finance)是指银行依托对物流、资金流的控制,或对有实力关联方的责任捆绑,在有效控制授信资金风险的前提下提供的授信。也就是说,如果一家企业自身的实力和规模达不到传统的信贷准入标准,但是其上下游企业的实力较高、贸易背景真实稳定,将会得到该行的授信。
(一)自偿性贸易融资的特点
1、银行可以掌握中小企业核心真实贸易信息,解决中小企业经营活动不透明、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企业贸易链条和贸易活动往往难以伪造,凭借全套合同单据和上下游企业配合,及监控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和现金流量可以清晰的判断企业交易背景真实性。
2、中小企业信用等级因银行对其经营中货物控制以及关联方的捆绑而得到提升。如果客户的信用记录良好,贸易行为连续,但资金实力和资产规模较小时,银行可以针对客户的单笔业务背景和上下游客户的规模、信誉、实力等,借助上下游大型核心客户的资信对其进行信用增级。这种将贸易链的核心企业和上下游的中小企业“捆绑”起来的融资方式,使中小企业借助核心企业的实力提升了自身的信用等级,使得处于产业链上下游的中小企业的交易能力得以适度放大。
3、可以保证资金的专款专用。自偿性贸易融资以特定贸易背景为授信原因,通过设置封闭贷款操作流程和单据控制来保证专款专用。以钢铁经销为例,对其授信主要用于从钢厂家进货,银行开出银行承兑汇票的收款人就是钢厂,而且银行承兑汇票的开立是以经销商、钢厂、银行三方签订协议为前提,银行精心选择的有实力的钢厂家信誉和厂商银三方前置性约定,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专款专用。
4、还款来源就来自贸易本身,还款相对有保证。自偿性贸易融资强调只要贸易背景真实、交易对手实力雄厚、信用记录良好,贸易活动连续,就可以认定是可行的,以商品的销售收入实现作为还款来源。
(二)中小型企业自偿性贸易融资的类型
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自偿性贸易融资业务的差异性,导致风险的控制点和力度也有着一定的差别,这样我们就需要分类建立差异性的信用评级标准,而且中小型企业的贸易融资过程与其他企业之间和单笔业务之间也存在密切的联系,自偿性贸易融资的类型要根据不同贸易环节中融资需求风险点和自偿性贸易融资业务授信的使用性质来加以区分,具体如下:
根据不同贸易环节中融资需求风险点的差异可以把中小型企业贸易融资分为以下几类:
(1)预付账款类自偿性贸易融资。对于中小型企业的预付账款类自偿性贸易融资的建立是基于买卖双方在签订的贸易合同的基础上,以预付账款的形式来实施,在改合同项下要求在商品所产生的第一受益要作为第一还款源。预付账款类自偿性贸易融资所对应的授信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信用证下提货权、担保提货和票后货等形式;
(2)应收账款类自偿性贸易融资。这种自偿性贸易融资的方式主要是以真实贸易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基本依据,它所对应的授信方式主要有明保理、暗保理、前置型保理;
(3)存货类自偿性贸易融资。这种自偿性贸易融资方式主要是以存货作为质押或抵押,受信人仍然是把存货所产生的第一笔收益作为还款的主要来源,其授信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仓单质押、静态质押、动态质押。
自偿性贸易融资业务授信的使用性质差异将自偿性贸易融资授信的额度分为以下两种:
(1)自偿性贸易融资业务专项额度。这需要在分析中小型企业的资产流动、资产现状和资产的变现能力的基础上,通过对该项下业务的结构化设计,来选择合理的操作额度,并实施资产的有效控制,并实施对本质产的业务的专项额度来加以核定,这就需要对中小型企业的授信限额实施统一的管理,并考察中小型企业的自有流动资金、资金周转量和资金运营效率,并预算出该企业的最高授信限额;
(2)客户授信限额。主要是在分析中小型企业自身资质、信用环境和融资风险的基础上,并对中小型企业做出科学的评估,主要是对其自身资质、经营循环和还款能力来核定中小型企业最高授信额度。
❷ 流动资金贷款自主支付
自主支付是指贷款资金可以由借款人自行使用,无需经过银行审批,但如果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约定使用贷款资金的话,银行有权随时提前清收.
与"自主支付"方式相比,贷款人"受托支付"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在贷款发放前增加了"银行对贷款资金用途的审核"环节,从而将贷款资金与贷款用途捆绑在一起。这种捆绑将使借款人对贷款资金的"自由"使用受到限制,从而有效解决贷款资金被挪用问题。
根据新规,受托支付目前适用的情况是:1、项目融资贷款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2、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流动资金贷款:a、与借款人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b、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较大;c、贷款人认定的其他情形。
除了例外情形,个人贷款资金也应采用受托支付的方式进行。
采取自主支付的个贷例外情形主要包括: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经营性贷款不超50万借款人可自主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