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项目投资中,自有资金是不是必须要保留一部分作为流动资金
按道理来讲应该是要留的!比例要具体算算!
❷ 银行项目贷款对项目资本金有什么要求
银行项目贷款对项目资本金的相关要求:国家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具有资本金,即投资人的非债务资金。不同行业的项目所要求的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不同,银行贷款不能作为项目资本金,银行通常掌握的项目资本金在30%以上。
项目贷款也被称为项目融资,或项目筹资,是以项目本身具有比较高的投资回报可行性或者第三者的抵押为担保的一种融资方式。主要抵押形式包括项目经营权,项目产权和政府特别支持(具备文件)等。项目融资与一般贷款最大的区别是归还贷款的资金来自于项目本身,而不是其他来源。
(2)项目贷款自有资金确认扩展阅读:
申请项目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实行贷款证管理的地区,须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申请外汇项目贷款,须持有进口证明或登记文件。
2、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和我行贷款投向。
3、项目具有国家规定比例的资本金。
4、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须持有批准文件。
5、借款人信用状况好,偿债能力强,管理制度完善,对外权益性投资比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
❸ 如何分析和确认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有资金
《通知》再一次强调了房地产企业中请银行贷款的自有资金比例不得低于30%并且将其列在了第一条,充分显示了央行对这一政策底限的重视。事实上这一政策标准早巳不是第一次提出来了,在央行历次对商业银行的信贷检查中都将低于这一标准发放贷款视为商业银行违规经营的主要问题之一。这个规定的根本出发点就是要求开发商投入一定的自有资金,承担一定的市场风险,维护放贷银行的资金安全,从而维护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但是为什么一个简单的数字标准会成为众多商业银行经常被诟病的焦点,则值得央行和商业银行思考。抛开个别商业银行确有违规经营的本意外,问题产生的原因应归集为两个方面,一是对自有资金的标准判断存在差异,二是缺乏根据开发企业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分析其筹集自有资金能力的依据。 央行《通知》相较以往有了一个明显的进步,它给出了自有资金的内涵,明确指出自有资金是指所有者权益,即企业净资产。
❹ 房地产项目自有资金如何确认,自有资金不足30%如何办理开发贷款
房地产项目自有资金如何确认,自有资金不足30%那以股东个人名义借款再投入公司 就可以的。银行贷款的流程:
一、建立信贷关系。
要申请银行贷款,首先要申请建立信贷关系时企业须提交《建立信贷关系申请书》一式两份。银行在接到企业提交的申请书后,要指派信贷员进行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
①企业经营的合法性。企业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必需的有关条件。对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应检查营业执照批准的营业范围与实际经营范围是否相符。
②企业经营的独立性。企业是否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单独计算盈亏,有独立的财务计划、会计报表。
③企业及其生产的主要产品是否属于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序列。
④企业经营的效益性。企业会计决算是否准确,符合有关规定;财务成果的现状及趋势。
⑤企业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企业流动资金、固定资金是否分口管理;流动资金占用水平及结构是否合理,有无被挤占、挪用。
⑥新建扩建企业。扩大能力部分所需流动资金30%是否已筹足。如暂时不足,是否已制定在短期内补足的计划。
信贷员对上述情况调查了解后,要写出书面报告,并签署是否建立信贷关系的意见,提交科(股)长、行长(主任)逐级审查批准。经行长(主任)同意与企业建立信贷关系后,银企双方应签订《建立信贷关系契约》
二、提出贷款申请。
已建立信贷关系的企业,可根据其生产经营过程中合理的流动资金所需来申请银行贷款。〔以工业生产企业为例〕申请贷款时必须提交《工业生产企业流动资金借款申请书》。银行依据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及有关制度,并结合上级行批准的信贷规模计划和信贷资金来源对企业借款申请进行认真审查。
三、贷款审查.
贷款审查的主要内容有:
① 贷款的直接用途。符合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支持范围的直接用途有:<1>合理进货支付货款;<2>承付应付票据;<3>经银行批准的预付货款;<4>各专项贷款按规定的用途使用;<5>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
②企业经营状况。主要包括物资购、耗、存及产品供、产、销状况,流动资金占用水平及结构状况;信誉状况;经济效益状况等。
③企业挖潜计划、流动资金周转加速计划、流动资金补充计划的执行情况。
④企业发展前景。主要指企业所属行业的发展前景,企业发展方向,上要产品结构、寿命周期和新产品开发能力,主要领导人实际工作能力,经营决策水平及开拓、创新能力。
⑤企业负债能力。主要指企业自有流动资金实有额及流动资产负债状况,一般可用自有流动资金占全部流动资金比例和企业流动资产负债率两项指标分析。
四、签定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贷款人将一定数量的货币交付给借款人按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人到期还本付息的协议,是一种经济合同。借款合同有自己的特征,合同标的是货币,贷款方一般是国家银行或其它金融组织,贷款利息由国家规定,当事人不能随意商定。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达成协议。由借款方提出申请,经贷款方审查认可后,即可签定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①借款种类;②借款用途;③借款金额;④借款利率;⑤借款期限;⑤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⑦保证条款;⑧违约责任;⑨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借款合同必须由当事人双方的代表或凭法定代表授权证明的经办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五、发放银行贷款.
企业申请贷款经审查批准后,应由银企双方根据贷款种类签定相关种类的借款合同。签定合同时应注意项目填写准确,文字清楚工整,不能涂改;借、贷、保三方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齐全无误。借款方立借据。借款借据是书面借款凭证,可与借款合同同时签定,也可在合同规定的额度和有效时间内,一次或分次订立。银行经办人员应认真审查核对借款申请书的各项内容是否无误,是否与借款合同相符。借款申请书审查无误后,填制放款放出通知单,由信货员,科(股)长”两签”或行长(主任)”三签” 送银行会计部门办理贷款拨入借款方帐户的手续。借款申请书及放款放出通知单经会计部门入帐后,最后一联返回信贷部门作为登记贷款台帐凭证。
❺ 房开企业开发项目的自有资金如何认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银行贷款,其自有资金(指所有者权益)应不低于开发项目总投资的30%”。 但在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❻ 如何分析和确认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有资金求答案
《通知》再一次强调了房地产企业申请银行贷款的自有资金比例不得低于30%并且将其列在了第一条,充分显示了央行对这一政策底限的重视。事实上这一政策标准早已不是第一次提出来了,在央行历次对商业银行的信贷检查中都将低于这一标准发放贷款视为商业银行违规经营的主要问题之一。这个规定的根本出发点就是要求开发商投入一定的自有资金,承担一定的市场风险.维护放贷银行的资金安全,从而维护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但是为什么一个简单的数字标准会成为众多商业银行经常被诟病的焦点,则值得央行和商业银行思考。抛开个别商业银行确有违规经营的本意外,问题产生的原因应归集为两个方面,一是对自有资金的标准判断存在差异,二是缺乏根据开发企业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分析其筹集自有资金能力的依据。央行《通知》相较以往有了一个明显的进步,它给出了自有资金的内涵,明确指出自有资金是指所有者权益,即企业净资产。但是这一判断标准并非“完美无缺”,它仅仅是商业银行在审查房地产企业贷款中的一个判断底限,不能笼统地不加分析地照搬在信贷审批中。
❼ 流动资金需求中自有资金如何测算
企业自有资金=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其中留存收益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一般来源于企业的资本投入。
而留存收益则来源于企业盈利产生的资本增值,也就是说,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和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无关,留存收益则是企业生产经营实绩的体现。
而项目资本金是指在投资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从两者的比较可以看出,所有者权益的范围包括了项目资本金。
所有者权益中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属于项目资本金,而所有者权益中的留存收益则一般不属于项目资本金的范畴,但特殊情况下的留存收益也可能构成项目资本金。
(7)项目贷款自有资金确认扩展阅读:
自有资金组成:
各个企业由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和财务管理体制的不同,取得自有资金的渠道也不一样。
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自有资金构成:一部分来自国家财政拨款,以及固定资产的无偿调入等;一部分来自企业内部积累,即按国家规定,从成本和税后留利中提存的各项专用基金。
此外,还来自定额负债,即企业根据有关制度和结算程序的规定,对应付和预收的款项中能够经常使用的一部分资金。
例如,应交税金,应交利润,预提费用,以及某些生产周期长、按完工程度预收的货款中能够经常支配使用的部分。定额负债在财务处理上视同企业自有流动资金参加周转。
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自有资金的构成: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自有资金,主要来自劳动群众投入的股金和由企业内部积累形成的公积金、公益金及其他各项专用基金。
❽ 自有资金计算公式(注,只看报表如何计算出公司的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借款人自有资金=所有者权益-非流动资产,即为企业自有资金中用于日产经营的资金。
银行贷款=短期借款及长期借款,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测算中只需计算短期借款。
只看报表是无法计算出公司的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的,因为资料不足。
(8)项目贷款自有资金确认扩展阅读
各个企业由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和财务管理体制的不同,取得自有资金的渠道也不一样。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自有资金构成:
(1)一部分来自国家财政拨款,以及固定资产的无偿调入等;
(2)一部分来自企业内部积累,即按国家规定,从成本和税后留利中提存的各项专用基金;
(3)此外,还来自定额负债,即企业根据有关制度和结算程序的规定,对应付和预收的款项中能够经常使用的一部分资金。
例如,应交税金,应交利润,预提费用,以及某些生产周期长、按完工程度预收的货款中能够经常支配使用的部分。定额负债在财务处理上视同企业自有流动资金参加周转。
(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自有资金的构成
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自有资金,主要来自劳动群众投入的股金和由企业内部积累形成的公积金、公益金及其他各项专用基金。
在西方国家,私营企业的自有资金,主要来自股东的投资和企业的未分配利润。
❾ 流动资金贷款中借款人自有资金如何计算
一、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 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现金、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在调查基础上,预测各项资金周转时间变化,合理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在实际测算中,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可参考如下公式: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其中: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预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预收账款余额 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预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预付账款余额 应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应付账款余额 二、估算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将估算出的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量扣除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其他融资,即可估算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三、需要考虑的其他因素 (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情况(如借款人所属行业、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分别合理预测借款人应收账款、存货和应付账款的周转天数,并可考虑一定的保险系数。 (二)对集团关联客户,可采用合并报表估算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原则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成员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总和不能超过估算值。 (三)对小企业融资、订单融资、预付租金或者临时大额债项融资等情况,可在交易真实性的基础上,确保有效控制用途和回款情况下,根据实际交易需求确定流动资金额度。 (四)对季节性生产借款人,可按每年的连续生产时段作为计算周期估算流动资金需求,贷款期限应根据回款周期合理确定。
❿ 什么叫项目贷款
项目贷款就是针对特定项目的贷款,一般为中长期贷款。与其他贷款相比,项目贷款具备以下特点:
1、贷款支持的项目本身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般要经过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开工等几次审批,才能进入施工建设。项目建成后还要由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竣工、决算、验收等工作。
2、 固定资产贷款必须考虑其他建设资金的配套。国家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具有资本金,即投资人的非债务资金。不同行业的项目所要求的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不同,银行贷款不能作为项目资本金。通常掌握的项目资本金在30%以上。
3、 固定资产贷款期限较长,往往是一次审批,多次发放,贷款;利率一年一定。固定资产贷款以整个项目全部资金需求为评审对象,一次审批、承诺。
4、 固定资产贷款是一次性的。一笔固定资产贷款只能用于借款人的一次固定资产投资活动。从项目建设时投入,项目竣工投产产生效益开始归还借款,到银行逐步收回全部贷款本息,贷款即退出企业生产活动。新的固定资产投资活动需要按规定重新立项报批。
5、 固定资产贷款的还款来源主要是借款人的税后利润、固定资产折旧,以及其他自有资金。
(10)项目贷款自有资金确认扩展阅读:
项目贷款产品类型:
项目贷款一般是中长期贷款,也有用于项目临时周转用途的短期贷款。目前,工商银行项目贷款按项目性质、用途、企业性质和产品开发生产不同阶段划分,主要有以下几种贷款。
1、基本建设贷款:指用于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市政工程、服务设施和以外延扩大再生产为主的新建或扩建生产性工程等基本建设而发放的贷款。
2、技术改造贷款:指用于现有企业以内涵扩大再生产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而发放的贷款。
3、科技开发贷款:指用于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制开发、科技成果向生产领域转化或应用而发放的贷款。
4、商业网点贷款:指商业、餐饮、服务企业,为扩大网点、改善服务设施,增加仓储面积等所需资金,在自筹建设资金不足时向银行申请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