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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借10万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提取天津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发布时间: 2021-10-05 10:12:38

① 天津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按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的最高可贷金额。

② 天津最新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根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最新规定,以家庭为单位,按购房套数区分贷款额度,首套房最高60万,二套房40万,三套及以上停止发放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期限,按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最长30年,私产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20年。
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③ 天津市公积金第一次提取额度

天津市公积金第一次提取额度为可以把账户余额全部提走,只保留100元即可!
以后每一年可以提取一次。额度是不超过上一年还贷总额。

最新消息:天津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 连缴三个月可提取
1.购房提取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2.租房提取条件
(1)本人及配偶名下没有住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
(2)经国土房管部门认定具备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资格。
(3)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的,承租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承租人及其配偶均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职工及其配偶同时租住两套(含)以上住房的,只能就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5)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未结清的,职工及配偶不能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3.还贷提取条件
(1)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提取人名下同时有未还清的公积金(组合)贷款,须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未逾期才能办理该提取业务。

④ 天津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现行天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公积金账户余额、所有房款一定比例、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贷款上限四方面分别计算,以其中最小值为借款人的贷款额度,但不能高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一、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1、职工本人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2、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备注】:
1、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2、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二、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1、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2、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8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其中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为购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评估价格的较低值。
3、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50%。
4、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5、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6、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70%。

三、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1、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下同)的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2、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3、以下情况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购买公有现住房的;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⑤ 天津 把公积金取出来会影响贷款额度吗

以前不会影响,现在是会影响贷款额度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出:

  1.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为30年(360个月),同时借款人最后一期还款时的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2. 自10月1日起,贷款额度的多少除了与首套房或二套房的最高贷款比例、各地确定的贷款最高额度、个人及配偶的贷款还款能力、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等确定外,还与借款人及配偶的缴存余额相挂钩。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为政策过渡期,过渡期内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余额可含前12个月内的提取金额计算贷款额度;自2015年4月1日起,以申请时的缴存余额计算贷款额度,不再含已提取金额

⑥ 天津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哪里的公积金呢?在天津市公积金有三种计算方法
第一种是公积金最高贷款40万
这是固定值
第二种是公积金
余额乘以10
就比如你公积金里有3万
就能贷款三十万
这种方法
不满2万的
按两万算
第三种有个公式
(个人月缴÷个人缴存比例+个人月缴)×
0.4×12×贷款年限
这三种方法取最小值
你没说你的缴存比例
还是你自己算算吧
方法就按上面那样

⑦ 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额度是多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⑧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现行天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公积金账户余额、所有房款一定比例、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贷款上限四方面分别计算,以其中最小值为借款人的贷款额度,但不能高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一、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1、职工本人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2、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备注】:
1、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2、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二、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1、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2、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8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其中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为购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评估价格的较低值。
3、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50%。
4、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5、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6、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70%。

三、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1、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下同)的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2、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3、以下情况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购买公有现住房的;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