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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申请材料

发布时间: 2021-10-06 02:01:36

❶ 2015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申请资料有哪些

2015年高校录取的新生:
需要材料:高中学校出具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2份、高校录取通知书、学生身份证、学生户口页,学生申请表中填写的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共同借款人户口页。
2015年高校录取的特殊新生:
(1)错过了高中学校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时间阶段,即没有取得贷款资格,但因家庭突发事件,如“火灾”、“车祸”、等特殊情况造成家庭贫困需要贷款的学生。
(2)没能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的贫困家庭的“复读生”。
需要材料: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自行注册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打印2份到所在街道或民政部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盖章、高校录取通知书、学生身份证、学生户口页、共同借款人(父亲或母亲)身份证、共同借款人户口页。
2015年“省内高校”在校生:
需要材料:高校出具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2份、学生身份证、学生学生证、学生入学前户口、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共同借款人户口。
2015年“省外高校”在校生:
需要材料:学生身份证、学生学生证、学生入学前户口、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共同借款人户口。
注:如果是首次贷款的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自行注册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打印2份到所在街道或民政部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盖章。
2015年“专升本”、“本升研”的高校在校生:
需要材料:“专升本”本科录取通知书或“本升研”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学生身份证、学生学生证、学生入学前户口、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共同借款人户口。
办理时间:2015年8月1日——2015年9月20日 (周一~周五)
办理地点:浦口区江浦街道行知路行知基地,浦口区教育局701办公室
备注: 1、学生和学生的共同借款人需同时到场。
2、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学生证都要带原件。
另外:
1.首次贷款学生
出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提交: 学生本人签字的经资格认定的《申请表》原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注:⑴学生证丢失的,需由高校出具《学生在校证明》,县资助中心留存证明原件;
⑵户口簿原件查看,无需留存复印件;
⑶如共同借款人为父母且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⑷如共同借款人不为父母,并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了父母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的相关证明,仅需查验双方户口簿原件,确认双方均在本辖区即可。县资助中心留存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相关证明原件。
2.续贷学生
对于续贷学生,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有关手续。
出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提交: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❷ 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怎样进行网上申请

一、注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www、csls、cdb、com、cn),注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

温馨提示:如学生的《学生证》原件遗失,可由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代替,县级资助中心留存《学生在校证明》原件。学生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点击生源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左侧生源地助学贷款介绍中查看助学贷款范围。

(2)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申请材料扩展阅读

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❸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流程

如果你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话,流程是这样的:

一、申请条件审核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符合以下特征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5)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6)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9)其他贫困家庭。

二、申请资料准备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申贷学生须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确认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申请表一式两份,都为原件,不得涂改。

2、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共同借款人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借款学生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须能反映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之间的关系。如不能反映的,须由借款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证明)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加盖学校学生资助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及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3)对于以后年度有继续申请意向的学生,各县(区)在签订合同时可组织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授权委托书》,再次申请时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被授权人可持授权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

三、贷款申请及办理程序
6月底前,有助学贷款申请意愿的学生完成网上申请工作。
8月1日——9月30日,到各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
9月1日——10月20日,学生持县区教育局开具的《受理证明》到学校开具《合同回执》
10月20日止,县区教育局接收《合同回执》。

❹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申请

助学贷款利息是从毕业之后开始计算的,在校期间不计算利息。

❺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贷款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3:学生也可在县资助中心领取申请表,填写基本信息后前往上述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4: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盖章的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户口簿出示即可,不需复印件)向县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

5: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一式4份,学生、共同借款人、县资助中心和开发银行分行各持一份。借款合同由分行统一印制,待分行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县资助中心同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盖章确认后交学生随同借款合同一并带到高校报到。

6:再次申请贷款时,借款学生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只需提交经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即可。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共同借款人(借款学生)可持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

❻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需要些什么材料啊。

申请银行个人贷款需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年满2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在中国境内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第二,具有固定的职业或者稳定的经济收入,能够保障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第三,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第四,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第五,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个人申请银行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贷款申请书 ;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财产共有人同意贷款意见书 ;
夫妻双方职业、收入证明、家庭财产状况等资料(工作证明、银行流水、产权证明、车辆行驶证等);
固定场所的证明(房产证及最近三个月以内水、电、煤气等单据);
借款合同。
个人担保,需提供以下资料: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夫妻双方职业、收入证明、家庭财产状况等资料(工作证明、银行流水、产权证明、车辆行驶证等) ;
固定场所的证明(房产证及最近三个月以内水、电、煤气等单据);
个人人行查询系统征信 ;
公证 。
企业担保,需提供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贷款卡(年检)、资信证明 ;
股东同意意见书 ;
财务报表:上年底和最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附审计报告)。其中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银行对账单(银行盖章);
特殊行业需提供环境评价资料(环评报告、排污许可证) 。
其房产抵押需出具: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财产所有人同意抵押意见书;
房产需办理登记。

❼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首次申请时:操作环境(浏览器 电脑端:macbookpro mos14打开google版本 92.0.4515.131)
1.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请您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
5.温馨提示: 部分地区可能会要求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请提前向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县级资助中心也提供申贷材料扫描上传服务;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6.持县级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续贷时: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同前)完善“个人信息”资料,完成后点击“保存”,下一步单击“申请贷款”按钮,填写贷款基本信息,完成后单击“下一步”继续。弹出“贷款资料确认”窗口,如果无误请单击“下一步”继续。
2.受理方式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则进入“远程受理服务协议”页面,点击“同意”,进行合同预览,再点击“确定”按钮后,进入下一步。
3.支付宝人脸认证。点击“同意”按钮,确定合同后,进入身份认证授权界面(二维码仅当次有效,并存在超时机制,如身份认证失败,可再次认证)。学生使用手机支付宝APP扫描二维码后,会自动跳转至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实名认证专用通道,学生需按照提示流程进行身份认证授权(如身份认证失败,可再次认证)。在手机支付宝客户端完成身份认证后,返回在线服务系统,点击“我已完成身份认证,点击查询”按钮,显示身份认证成功界面。
4.远程贷款申请提交成功后,返回我的贷款查看贷款申请状态,已刷新为“远程贷款申请已提交”,请学生耐心等待资助中心审批受理即可。
5.待资助中心审批通过之后,学生自助打印出合同及受理证明即可。
拓展资料: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所需资料有:①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高专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 ,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❽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续贷需要什么材料

需要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

2、《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先前往县级自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续贷时,您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携带身份证和您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前往县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即可。续贷无需进行资格审查,即申请表无需盖章。

(8)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申请材料扩展阅读:

助学贷款的发放:

如合同审批通过,贷款将在11月中旬发放。

具体时间不确定,请耐心等待。

贷款一部分发放到高校,剩下的发放到还款账号支付宝上。

如果贷款发放了,自己又交了学费或学校扣多了钱,请联系高校退款。

助学贷款享受到的优惠:

1、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

2、自毕业(或结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负担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3、自毕业(或结业)第四年起(毕业当年为第一年),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

4、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在校就读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