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第一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怎么申请
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人均月收入收2000元
❷ 哪里能申请助学贷款
学校与生源地都可以。大学生助学贷款分为两种: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在学校办理的。是学校和学校所在地四大银行(工、农、商、中)支行签署银校合作协议后,由在校需贷款学生与银行签订协议,一般每年6000元签至毕业,一次签约分批授信(放款)。所需资料一般是家庭经济情况认定表、身份证、父母资料等。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大学生户籍所在地区县资助中心受理,由国家开发银行放贷的。手续与国家助学贷款类似,但是一年一签,上限为一年6000元。毕业后还贷期限比国家助学贷款稍长。
❸ 校园地助学贷款要什么办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书面借款申请和填写有关申请表格,并提交下列文件、证明和资料:
1、个人有效居留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及复印件或学生证及复印件。
3、就读学校开出的学生学习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证明。
4、在贷款行开立的个人储蓄或信用卡帐户。
5、就读学校出具的推荐信和同意其享受国家助学贷款50%贴息的证明。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因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7)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❹ 我想问一下那个“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怎么一回事,应该怎么去申请
一、申请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①家庭经济困难;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二、申请材料
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②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③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④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三、申请金额
原则上全日制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4)校园地贷款在哪申请扩展阅读:
(一)国家助学贷款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和台湾地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国家助学贷款是以帮助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日常生活费为目的,运用金融手段支持教育,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重要形式。
(三)中国工商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国工商银行制定,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执行
参考资料:
网络-国家助学贷款
❺ 如何申请校园地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大学生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学生本人的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等)、学生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学生户籍所在地相关政府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
学生还需书写一份家庭经济困难的说明书。
正式的提出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书。
不通的学校可能会有不同,具体询问下学校和贷款机构就可以了
❻ 生源地助学贷款到哪里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地点: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
申报材料:
一、贷款证明材料
①、2009年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②、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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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程序: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②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二、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三、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四、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五、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