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贷款合同,现在要上浮百分之十的利率,这样合法吗
要看合同怎么说的,只要在央行规定范围内都是合法的
Ⅱ 贷款合同贷款月利率
你好
你用的是“贷款计算器”计算的吗?那个 5.875%是月利率,要转化成年利率计算的,那就是
5.875*12=7.05%
这样算出来就是每月2607.79元。
现在每个月还 2477.90,是因为2012年7月6日之后降低了贷款利率,年利率为6.55%,那么要再2013年1月份,
你的贷款合同利率才会跟着变,所以是2477.9元。
我已经用“贷款计算器”帮你算过了,和你说的数据吻合
对了,贷款计算器,那个利率是 年 利率,你要记得转化。
希望你采纳,谢谢
Ⅲ 现在签房贷合同,银行都是按动态利率一年一变的吗
现在房贷合同时利率是以经算好的了,每月扣费都有点不一样,应该不是一年一变
Ⅳ 谁能给我一个建议现在银行让我签这个房贷利率协议,是固定利率好还是浮动利率好,谢谢了!
这位网友:你好!
房贷利率要不要转换LPR利率,主要取决于你对未来市场利率的形势判断,为了更清楚地了解,请看一张图帮你了解LPR利率: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到你,祝工作愉快!
Ⅳ 借款合同为何没写利率多少
在民间借贷中,由于借款人大多是熟人,所以一般欠款合同不会写利息。但是在还款的时候,有的借款人要求欠款人支付借款利息,这时候应该怎么处理呢?今天,律师365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一、原则上,欠款人不需要支付利息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这里的“不支付利息”是指在约定期限内或无约定期限时,借款权利人催告并主张利息前,借款不支付利息。
二、逾期还款的,欠款人应支付逾期利息
民间借贷中未约定利息,也不是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能主张利息的。如果借款人超过借条中约定的还款期限仍然未偿还借款的,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支付利息,即逾期利息。
逾期仍然没有偿还借款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双方对还款期限有约定的,而借款人没有按期还款;二是双方当时虽未约定还款期限,但出借人催告了(即要求借款人还钱),而借款人仍不偿还的。所以,出现这两种情形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自逾期之日起支付逾期利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07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按照上述规定,定期无息贷款逾期还款出借人没有主张利息,或不定期无息借贷虽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反之,则应支付逾期还款利息。
所以,欠款合同没写利息的,视为没约定利息,欠款人不应支付利息。但是如果欠款逾期还款的,需要支付逾期利息,参照银行同期利率。
Ⅵ 购房贷款合同中利率的约定
贷款合同都是银行的制式合同,上面有详细的约定。简单给你讲一下合同关于利率的约定是这样的:
1、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20%
2、遇利率调整,从次年的一月一日起调整利率,调整的是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上浮幅度不予调整
根据你的问题补充,我补充回答你一下:
1、上浮20%的幅度并不是很大,高利贷要更高的,国家控制家庭二套房的政策是1.1倍利率,这个1.1倍说的是最少1.1倍
2、上浮幅度是由银行自己来定的,这个没办法的
3、房贷现在属于银行不热心的房贷项目,能办下来已经不错了
4、你可以预期明年的上浮比例下调,这个预期现在有的地方比较明显了,那时因为房价调控因素形成的,房价趋于合理,利率趋于下降。
5、在银行与老百姓之间,话语权是不对等的,咱老百姓是弱者
Ⅶ 贷款的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有什么不同
合同利率一般是名义利率。
实际利率是从表面的利率减去通货膨胀率的数字,即公式为:名义利率 - 通胀率(可用CPI增长率来代替)。
一般银行存款及债券等固定收益产品的利率都是按名义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在通货膨胀环境下,储户或投资者收到的利息回报就会被通胀侵蚀。实际利率与名义利率存在着下述关系:
1、当计息周期为一年时,名义利率和实际利率相等,计息周期短于一年时,实际利率大于名义利率。
2、名义利率不能是完全反映资金时间价值,实际利率才真实地反映了资金的时间价值。
3、以i表示实际利率,r表示名义利率,p表示价格指数,那么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之间的关系为,当通货膨胀率较低时,可以简化为。
4、名义利率越大,周期越短,实际利率与名义利率的差值就越大。
例如,假设一年期存款的名义利率为3%,而CPI通胀率为2%,则储户实际拿到的利息回报率只有1%。由于中国经济处于高速增长阶段,很容易引发较高的通胀,而名义利率的提升在多数时间都慢于通胀率的增长,因此时常处于实际利率为负的状态。也就是说,如果考虑通胀因素,储户将钱存入银行最终得到的负回报-亏损,既负利率。负利率环境将诱使储蓄从银行体系流出,刺激投资和消费,很容易引起资产价格的泡沫并有可能进一步推升通胀,央行一般都会通过持续加息的方式来改变经济体的负利率运行状态,抑制通胀,资产市场的泡沫也会逐步消退。所以,股票投资者在实际利率为负的初期还可以继续加码,但如果负利率持续时间过长,有宏观调控引发的风险就会加大,需要随时考虑退场。
Ⅷ 首套房购房贷款利率是按贷款合同上的利率还是按现在的
昨晚新闻如果你看了的话,就应该明白这是新政策(新说法),不是你签不签或者合不合理的问题了,你想在银行贷款(所有银行)不管你贷时利率多少优惠多少,国家有调整时就要随之变动。要不要填写?还是不要自己随便填,到银行和工作人员一起算过填写比较好,那样你也会算了,下次再有涨幅自己心里就有数了。要求退房?你应该是交付了定金吧,贷款下不来是会给你退房的,但是明显的贷款已经下来了,你家是不会管你的。签了协议后月供是1,427.80元。以上个人观点,希望对你有帮助。祝你好运!
Ⅸ 房贷合同要改了!刚刚,央行宣布贷款利率大调整
举个例子可以看得更清晰:
目前,大多数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重定价周期为1年且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
以此为例,若某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合同期限20年,剩余期限为8年,原合同约定的利率为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现执行利率为4.9%×(1+10%)=5.39%。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
如果借贷双方确定在2020年3月30日转换定价基准,且重定价周期仍为1年,重定价日仍为每年1月1日,那么加点幅度应为0.59个百分点(5.39%-4.8%=0.59%)。
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4.8%+0.59%)。在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即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约定的重定价规则,执行的利率将调整为2020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后每年以此类推。
此次央行也对其他存量贷款定价基准的转换进行了明确。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其他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可由借贷双方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具体转换条款,包括参考LPR的期限品种、加点数值、重定价周期、重定价日等,或转为固定利率。
另外,如存量浮动利率贷款转换为固定利率,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换后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Ⅹ 我贷款合同上执行利率是6.2225%现在应该选那一种利率
选LPR吧!
要想准确地知道未来利率是向上还是向下,没有谁能猜到。但是电视上经常说的“引导利率下行”,应该是反映了今后一段时间利率的大致方向;何况一年来,利率确确实实在下行。
原来利率多少关系不大,每年对利率“重定价”一次,浮动的幅度每个人是相同的。如果向下,不会因为你利率高就让你多下浮一点,也不会因为利率低就让你少下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