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由于不同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因素与计算公式存在差导,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将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
根据还贷能力计算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贷款额度=[(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根据使用配偶额度计算
【计算公式】:贷款额度=[(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 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根据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根据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贷款额度=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要求
1、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
2、不高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3、不高于参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确定的贷款额度
对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最低首付款比例为 3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无贷款记录或者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 1.1 倍
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 7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 1.1 倍
4、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5、公积金贷款额度受到账户余额影响,余额越高贷款额度越高
温馨提示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
只有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 6 个月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
目前我国并未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进行全国统一规定,由各省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根据具体实施、购买房屋套数、有无补充住房公积金等进行调整
以上资料来源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Ⅱ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应该怎么算
高限额如何计算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高限额应该视各地公积金规定而定;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各地公积金也会对贷款高限额做出约束。
申请贷款时职工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按月住房补贴,参照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规定执行。
计算出贷款额度数值保留到千位,千位以下不为零千位加一。
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贷款额度
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下同)15倍或者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按2万元计算。
这里需要说明是,因为各地公积金管理规定不一样,在按照账户余额计算时候,有地区会按照账户余额15倍计算,有则会按照20倍计算。
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倍或者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按2万元计算。
以下情况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按2万计算: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购买公有现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按照房屋价格计算贷款额度
简单来说,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但具体情况所应用标准也不一样。
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80%。其中私产住房房屋价格为购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评估价格较低值。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及其他符合购房条件再次购买自有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70%。
需要提醒是,在房价之后,很多城市重启了楼市限贷政策,“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80%”及“二套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70%”规定在诸如北京、上海、重庆等城市已不适用,所以在计算额度前视情况重新计算额度。
当然,还需注意情况有,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差价。
购买公有现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70%;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70%。
按借款人还贷能力来计算
贷款申请人本人贷款
具体计算公式: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40%-借款人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夫妻双方共同贷款
计算公式:(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40%-夫妻双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低一般规定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