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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后申请破产

发布时间: 2021-10-27 11:32:57

1. 请问个人申请破产有什么后果,我欠银行的钱还用还吗不还会有什么后果和对个人的以后有什么影响

个人申请破产后是否还承担责任,要看银行主张权利的方式和拍卖的依据,比如银行应该是到法院起诉后拍卖的,那起诉的被告是否包括个人,判决结果是什么,执行案件是否结案,这些要查清楚才能判断。

(一)对“个人破产”中“个人”的理解 “个人破产”中“个人”应如何理解,目前学术界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主张个人即自然人,个人破产也即是自然人破产;另一种则主张个人破产中的个人并非严格的法律术语,其范围不仅宽于公民,而且也大于《民法通则》第二章所规定的两户一伙,这一观点认为,个人破产就其本质是指所有法律上或实质承担无限责任的经济实体和自然人的破产,包括普通合伙破产、隐名合伙破产、自然人破产、个体工商户破产及遗产破产等类型。事实上,这种意义上个人破产也就是除法人破产之外的其他民事主体的破产。

(二)破产法仅适用于商事主体,凡商人遇有丧失支付能力、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又无计可施时,可以破产实现债权受偿的最大化及债务人受债务困绕的最小化:“一般破产主义”则承认一切民事主体均有破产能力,不论自然人或法人、商人或非商人,只要有破产条件存在,都可申请破产。 我国破产法与上述两者都不同,尽管新破产法扩大了破产法的适用范围,但目前新破产法并未规定个人破产,也就是说,目前中国自然人不能不破产。

2. 个人贷款太多,还不了了,可以申请破产吗破产后有什么害处

个人没有破产一说,银行就必须还,否则坐牢吧,小贷公司无所谓,出去躲躲吧

3. 个人宣布破产后有什么后果

(一)对“个人破产”中“个人”的理解 “个人破产”中“个人”应如何理解,目前学术界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主张个人即自然人,个人破产也即是自然人破产;另一种则主张个人破产中的个人并非严格的法律术语,其范围不仅宽于公民,而且也大于《民法通则》第二章所规定的两户一伙,这一观点认为,个人破产就其本质是指所有法律上或实质承担无限责任的经济实体和自然人的破产,包括普通合伙破产、隐名合伙破产、自然人破产、个体工商户破产及遗产破产等类型。事实上,这种意义上个人破产也就是除法人破产之外的其他民事主体的破产。但,本人认为,个人破产应包括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及同等主体,而不应包括商事合伙。 按照国内外学者对各国破产立法和判例依破产主体不同而进行的分类,我国破产法在破产主体适用上无疑是另类,即破产主体的范围既不是意大利式的“商人破产主义”,亦非英美的“一般破产主义”,而是有中国特色的“企业法人破产主义”。“企业法人破产主义”为何物?这必须借助其他两种主义来说明。“商人破产主义”认为,破产法仅适用于商事主体,凡商人遇有丧失支付能力、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又无计可施时,可以破产实现债权受偿的最大化及债务人受债务困绕的最小化:“一般破产主义”则承认一切民事主体均有破产能力,不论自然人或法人、商人或非商人,只要有破产条件存在,都可申请破产。 我国破产法与上述两者都不同,尽管新破产法扩大了破产法的适用范围,但目前新破产法并未规定个人破产,也就是说,目前中国自然人不能不破产。 美国的个人、已婚的家庭或个体营业户,依靠工资收入维持生活,欠债总数在25万美元以下,可以使用此种破产方法。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交还款计划,并向法院提交一定数额的钱款,由法院指定的管理人分期分批地归还其债务。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可以用较长的时间,来归还他们所欠的债务。这是一种在美国较产常见的破产方法。 在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有重要意义 首先,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飞速发展,政府有责任提醒公众注意个人破产的风险。 自1999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发出《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以来,我国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加速发展。据香港金融管理局2005年3月的报告(《亚洲区的个人信贷增长情况》),我国个人信贷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已经由1999年的1.7%,2000的4.8%,发展到2001的7.14%。截至2004年6月,个人信贷组成项目中,住房按揭贷款占83%,信用卡占6.4%,其他占10.6%。个人信贷总额占各类贷款总额的百分比由1999年的1.5%,发展到2000年的4.3%,2001年的6.2%,2002年的8%,2003年更达到10%。 个人信贷的强劲增长,虽然能促进消费,使金融机构增加盈利,但也蕴含着新的风险,有可能影响金融及宏观经济的稳定。香港的经验表明,当信用卡坏账率由1998年底的4.1%升至2002年9月的高位14.6%时,破产申请的数量也相应地由1998年的每季不足1000宗猛升至2002年的每季约7000宗。由此可见,过度信贷极有可能造成个人财务危机。 我国近几年一直鼓励借贷消费,住房、汽车、教育、个人消费贷款已成为各商业银行的主流业务。民间有舆论认为,如果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是政府把本应由自己承担的责任转嫁给了消费者。因为信贷消费的充分发展乃是政府出于拉动内需的需要,传媒在政府示意下“过度”宣扬超前消费、借贷消费,但是如果因过度借贷而出现恶果,却要由消费者来承担个人破产的风险,这实在是政府之过,而非老百姓之过。撇开正确与否不说,此言论的出现已经说明政府提醒公众注意个人破产风险应是当务之急。 其次,个人破产制度可以防止社会动荡、金融危机,尤其是提醒年轻一代理性消费。 美联储每年都很关注两个基本数据,收入的40%以上用于偿还债务的家庭数量,以及那些逾60天没有偿还债务的家庭数量。如果这两个数字过高,则往往预示着金融危机的出现。 过度负债消费,除了个人走向破产边缘,昔日优良的银行消费信贷资产也将演变成呆账、坏账,房地产、汽车等行业会因过度提前消费而出现衰退,进而可能引发金融危机和经济萧条,并不可避免地伴随着社会动荡。 现在,家庭、个人也是经济学意义上的经济主体,以个人名义理财变得相当普遍。在我国,一个劳动者有劳动能力的年限不过是三四十年,可是住房按揭贷款的最长年限是三十年,首付最少的只有两成。这三四十年中,子女出生、教育支出、疾病、意外伤害、父母不测都需要大笔开支,通货膨胀、利率上升及失业风险无处不在,可现在的年轻人,似乎很少考虑到这些。 新兴名词“城市负翁”、“负资产阶级”的出现,充分说明了超前消费可能带来的个人破产风险。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无疑将给热衷于狂热超前消费的年轻一代一个警告。 再次,个人破产法的缺位是“执行难”的主因之一,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可以使“私力救济”变成“公力救济” 尽管这些年来我国没有个人破产的概念,但是个人破产事实上大量存在,有些“执行难”的案件其实已经无法执行。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庭的消息称,我国法院一年审理民商事案件约有500万件,其中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案件大约有450万件。1993年,当事人自动履行的比例占了70%,需要法院强制执行的比例只有30%,但在十年之后的2003年,需要法院强制执行的比例上升到了52%,当事人自动履行的比例只占48%。如果按照这样的比例变化继续下去,再过十年,可能有70%的案件需要法院强制执行。 在我国,由于个人破产法的缺失,在债务人无力偿债的情形下,债务人本人不能申请破产,债权人也无法申请债务人的破产,实质上对二者的利益都造成损害。一方面助长了违法者的嚣张,另一方面也使得社会公众对司法权威越来越没有信心。债权人因为没有公力救济的途径,转而转向私力救济,如讨债、绑架、拘禁、殴打债务人等等。各国的个人破产法中普遍规定,一个债务人如已被批准破产,债权人就只能通过债权人联合会等方式来解决债权,法律禁止债权人单独发起讨债程序,从而限制了私力救济对债务人的伤害。 最后,个人破产法给破产者以重振旗鼓的机会,是人性化的设计,也有利于经济的发展。 破产法缺位有一个可怕后果,那就是已经破产的债务人很可能一辈子都没有翻身的机会。只要他创造出任何一点点财富,债权人都有权拿走,这个还款期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如果是巨额债务,债务人可能终身都要还债,永远无法获得新生。但是如果对于完全破产的债务人不能给予免除债务的期限,不能保留他的自由财产,或者用于企业发展的基本资源,将债务人永远钉在耻辱架上,对社会发展又有什么好处呢?没有谁愿意破产,做社会的失败者。既然已经失败,应当宽容地给他翻身的机会,当然前提是他必须承担一定的责任。 破产制度发展到现代,原来不利于债务人的三大制度:破产有罪主义、破产惩戒主义和破产不免责主义已经被破产无罪主义、破产不惩戒主义和破产免责主义所取代。自愿破产制度、自由破产制度和破产免责制度是个人破产制度中的核心。目前世界各国的个人破产法都给了债务人复苏经济的机会,破产免责主义使得债务人能够从负债累累中逃脱开来重振旗鼓,自由财产制度使得债务人可以保留生活的必需品,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债务人生活的保障,也是人性化的设计,是社会文明的体现。 更多破产法资源请登陆中国破产法网: http://www.chinainsol.org/ 博客地址: http://www.chinainsol.org/ 参考资料:中国破产法网: http://www.chinainsol.org

4. 注册公司向银行贷款然后宣布破产不还钱会怎么样

我给你解释:
第一:公司破产的前提,是必须经过破产清算才能宣告破产,不是你说破产就能破产的。
第二:公司在银行贷款,要提供抵质押,比如用公司的房产。银行办理抵质押登记之后,就有了优 先受偿权,你公司还不起钱,银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拍卖你公司的抵押物用于还款。
第三:公司宣告破产的原因是”资不抵债“,银行贷款所对应的公司抵质押物,在破产清算程序中,
除了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之外,优先于其他普通债权受偿。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采取抵质押办理的银行贷款,不会等你破产,银行就会保全债权的。

5. 有限公司成立后向银行贷款,之后公司因经营不善申请破产,银行贷款不还会有什么

贷款不可能不还的,要追究你公司股东的责任,除非你公司的有限责任价值很低,贷款最后超过你的注册的有限责任,明白?有用就采纳

6. 有贷款,后公司申请破产,是否违法

公司要是申请破产,一般情况下应该先还银行贷款,,之后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还要支付工人工资。
对于银行贷款,正常情况下都已由对公司的财产对其设置了抵押,银行对抵押财产具有优先受偿权,这些被抵押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法院拍卖抵押财产所得也优先支付给具有抵押权的银行,剩下的财产才属于破产财产,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分配。
当然,如果银行的贷款没有抵押的,则属于普通破产债权,要先付工人工资后才还银行贷款。

7. 个人无力偿还银行贷款,会有什么样的结果个人能不能宣布破产

不能,将会没收你的财物

8. 个人申请破产会对尚在按揭的房产产生影响吗

法院会拍卖你的房产,优先偿还完银行的贷款后剩余的钱继续偿还债务人的欠款,也就是说一旦破产,按揭的房子也跟你无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