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公司交住房公积金原因:
1、认识上出现偏差
很多单位、个人只看到了《劳动法》而没有去关注《条例》,再加之一些媒体上不准确的解释,(如:“五险”是法定的,“一金”不是法定的。这种解释是狭义地去理解了“法”的概念,会对人们起误导作用。
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的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令》虽然不是法律条令,但也是行政法规,同样具备法律效力,有它“强制性”的作用。)这就导致许多单位和职工都出现了认识上的偏差。
2、《条例》细则不健全,住房公积金在归集管理方面,缺乏约束机制,没有规定明确的强制措施,导致执法很难到位。
再加上不同类型的企业单位设立时,是去不同的部门登记。比如设立企业要到工商部门登记,事业单位到编制管理部门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要到民政部门登记。而目前各部门之间信息不共享,需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去不断地协调搜集,这也是公积金执法不易到位的一个原因。
3、《条例》毕竟是行政法规,没有被立法,其强制效力与执行力度上总是相对较弱。
因此,单位和职工就应该正确理解《条例》内容,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相互协调,加大管理、监督、执行的力度,才能更好地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㈡ 成都住房公积金能贷多少
根据11月最新的公积金政策,成都对于一个人或一套房子最高支持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为50万,比之前提高10万,50万要求你账户余额最低为2.5万。
㈢ 成都现在公积金最多能贷款多少呢
现在新政策是:如果你是成都交的住房公积金然后在成都买一个人可以贷40万,两口子可以贷70万;如果你在成都市以外的地区买,一般都是35万。
㈣ 成都公积金政策:调整二套房贷受理标准
“我办二手房贷款的时候,中介说要收3%的担保费,这是合理的吗?”“我上大学时,助学贷款有很多次逾期记录,现在买房子办公积金贷款有影响吗?”……近段时间,成都公积金中心接到不少这样的咨询。
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7月1日起,成都职工办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就已取消了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这一环节,职工不需要再向担保公司支付相关费用。
“按规定,审批职工的贷款申请会查看职工的征信记录。”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贷款申请人近两年有连续3次的逾期记录,或者累计6次的逾期记录,贷款申请将不予受理。此外,如果职工近两年出现的逾期记录累计超过3次但不到6次,或者两年前出现累计超过6次的逾期记录,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首套房首付成数将提高到5成,二套房首付将提高到6成。
近期北京、杭州等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都有相应调整,那么成都是否会有调整?相关负责人说,成都正在酝酿调整相关政策,包括将贷款额度与职工的缴存余额挂钩;调整二套房贷款受理标准等。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12-1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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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成都公积金买房贷款上限是多少的
根据11月最新的公积金政策,成都对于一个人或一套房子最高支持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为50万,比之前提高10万,50万要求账户余额最低为2.5万。
㈥ 成都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本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贷款额度计算公式、首付款比例、还贷能力系数、信用状况等规定,综合评估借款申请人实际情况后,取最低值确定:
(一)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职工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职工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二)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职工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缴存余额)×缴存时间系数×20倍;单职工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缴存余额×缴存时间系数×20倍。
注:
1、申请贷款时,根据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时间确定对应的缴存时间系数
2、符合条件的两人及以上借款申请人,可按连续正常缴存时间较长的一方确定缴存时间系数。
除了公积金贷款还可以使用商贷或者组合贷款,了解更多可以上成都购房通
㈦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条件和额度
1成都市常住人口,有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稳定职业和经济收入的工薪人群;
2.办理成都公积金贷款前,需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长于一年,且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3.无其他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㈧ 成都公积金最多可以贷多少
成都招商银行有开展一手房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
(一)个人住房纯公积金贷款额度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
2.最高贷款成数由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与开发商签订协议为准;
计算最高可贷款额度的公式是: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 ×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
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
3.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
4.贷款申请人的配偶作为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的,可以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符合上述条件的贷款申请,由成都公积金中心结合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最终贷款额度。
(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额度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不超过所购住房价值总额的70%;
2.房产支出与收入比不超过50%(含50%);
计算公式:(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月物业管理费)/月均收入
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不超过55%(含55%),
计算公式:(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月物业管理费+其他债务月均偿付额)/月均收入。
对具备以上条件的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由招行与公积金中心共同对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最终贷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