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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购房怎么提取公积金贷款额度

发布时间: 2021-10-31 18:44:17

Ⅰ 南京公积金如何作为首付,提取额度是多少

公积金是不能作为首付的,只能在付完首付房款后,拿购房合同和发票、缴税单据(买房的税费),再带上住房公积金本和身份证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不需要等拿到产权证再去领取公积金。

Ⅱ 南京公积金怎么提取费用多少

你好,南京公积金新规:
一是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
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无需单位开具申请单,这样可以有效规避因劳资纠纷、单位经办人失联等影响开具的情形。

二是开展购房提取网上业务。

职工及其配偶在南京市主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在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共享房产交易、婚姻登记等信息,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让“信息多跑路、职工少跑腿”,帮助职工实现了“足不出户、轻松取钱”。

Ⅲ 南京提取公积金贷款

可以提取啊,最高提取额度为公积金账户余额减去13个月公积金!如,账户里现有余额为5万,每月缴存公积金1千,13个月公积金为1.3万,可提取额度为5万减去1.3万,即可提取额度为3.7万
(一) 购房支取公积金
1.支取条件:
a)购房,自签订购房合同起,一年之内可以提取公积金一次(现金);
b)超过一年,只能办理还贷支取,不能提现,只能转帐至还贷账户。
2.支取公积金需要准备的材料:
a)期房
I.购房合同正本原件(黄色封面)
II.本人身份证原件;
III.预付款或者首付款发票原件;
IV.结婚证(非本人购房时需提供)。
b)二手房和存量房
I.房产证原件;
II.契税发票原件;
III.本人身份证原件;
IV.与原房主签订的购房合同(存量房为购房合同原件、蓝色封面);
V.结婚证(本人为非产权人或者共有产权人需提供)。
备注:购买商业用途的房子,不可以支取公积金。
(二)商业贷款支取公积金
1.支取条件——有房贷、且为商业贷款;
2.办理时间:每年上半年的上半月(1月至6月的1号至15号);
3.支取公积金需要准备的材料:
I.贷款合同原件
II.银行开具的贷款证明(由你贷款的银行提供,说明用于提取公积金)贷款证明当月开当月有效,逾期作废。
III.身份证原件
IV.结婚证(主贷人非本人需要提供)
说明:公积金还商贷,不能提取现金,只能转账到还贷帐户;

Ⅳ 南京的住房公积金应该怎么才可以提取啊

在南京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提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八)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七)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4)南京购房怎么提取公积金贷款额度扩展阅读: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向管理中心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一)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三)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四十五周岁、女职工年满四十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四)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Ⅳ 南京商业贷款买房 怎么提取公积金还房贷

关于买房提取公积金的材料、流程什么的,上期内容也已经跟大家说了很多了,所以这期不作重点,今天重点跟大家说说商业贷款买房要怎么提取公积金还房贷。因为公积金还可以提取余额,相当于填补了买房时首付款的支出,但今天这个也不是重点,今天的重点是提取公积金还商业贷款的月供应该怎么办理。
具体而言,在南京,你的公积金可以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也可以通过柜面提取来还月供。
第一种办法: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
适用情况:本市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办理办法:首先每个账户留存余额须不小于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时平时账户月缴存额的12倍。
具体办理程序要求申请人到贷款银行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登记并打印贷款证明,然后携带有关材料前往本人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网点申请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
目前支持办理的银行包括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江苏银行、广发银行、江苏紫金农商银行、邮储银行、北京银行、杭州银行等。
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贷款还款账户凭证(即还款存折或还款卡);
3.贷款银行出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登记证明(贷款证明);
4.人民银行出具的能反映具体贷款信息的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
5.商业贷款合同原件;
6.管理中心需要查验的其他材料。
办理时间:申请委托逐月提取公积金还商贷的职工应当在贷款银行登记贷款信息(贷款证明)后一个月内,到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服务网点(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银行网点)申请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
第二种办法:柜面逐年提取还贷
适用情况:未承办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本地、异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省公积金,铁路、省监狱、华东石油局等)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办法:备齐材料到单位缴住房公积金银行网点办理,具体网点位置大家可以咨询各自单位人力资源的相关负责人。比如单位在建设银行大行宫网点缴存公积金就只能去此网点办理。
所需材料:
1.贷款合同;
2.贷款证明(贷款银行开具);
3.身份证;
4.主贷人不是本人的,还要提供结婚证;
5.单位财务部门开具提取申请单(支票);
6.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
不能办理公积金逐月还商贷的情况
当然,也并不是说所有的家庭都可以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的月供,有这样几种情况,是不能办理逐月还商贷的:
情况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比如你的房子本身就是商贷买的二套房,第一套房用公积金贷款,但是还没有还清;
情况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已全部结清的。既然已经结清贷款,你再拿还房贷的理由去提取公积金,似乎有点不对;
情况三:相关文件规定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的情况。

Ⅵ 南京买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哪些情况不能提取

备案的合同发票,直接去取,只要没有违规作假,合同发票手续齐全没什么不能取的,如果是贷款买房的话貌似第三套房不能贷款,你是取自己账户里的钱就没问题了。

Ⅶ 南京买房子用商贷如何提取公积金还款可以逐月还吗

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进行放贷还款,可以逐月还款。

申办公积金余额提取流程

1、由单位财务或劳资开出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提取配偶的公积金需同时提供结婚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借款合同,到贷款银行的贷款部门打印上一年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对账单(提取之月到上年度本月)并请银行盖章

4、若用存折还贷款,须提供还款存折及存折复印件一份;若用银行卡还贷款,须提供由银行柜台打出的最近一年的银行卡明细一份

5、到贷款银行的贷款部门签《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书》

(若夫妻双方都提取,夫妻双方签字摁手印,并在开户银行账户上填写完整,直接打到个人账户里)

(7)南京购房怎么提取公积金贷款额度扩展阅读:

一、公积金提取材料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二、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Ⅷ 南京首次公积金贷款买新房能否提取公积金余额

可以的,提取的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死亡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或户口为外地,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回外地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结清贷款的一次性提取

提取的时间:
购房提取需在产证办出后方可申请提取,同时职工自产证发证之日起有六个月的办理期限,超过六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提前一次性结清贷款的提取,必须自结清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超过三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提取的手续:
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市公积金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办或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然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审核通过后银行会将款项划转入您名下的建行活期储蓄存折。

提取的材料:
1、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3、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Ⅸ 南京异地购房怎么提取公积金

不用提取可以异地公积金贷款的,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5.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 商品房买卖合同;

  2.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3. 工作证明及银行流水;

  4. 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 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6. 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7. 买卖双方签定的《购房合同》;

  8. 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