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掉期交易的简史
1981年,IBM公司和世界银行进行了一笔瑞士法郎和德国马克与美元之间的货币掉期交易。当时,世界银行在欧洲美元市场上能够以较为有利的条件筹集到美元资金,但是实际需要的却是瑞士法郎和德国马克。此时持有瑞 士法郎和德国马克资金的IBM公司,正好希望将这两种货币形式的资金换成美元资金,以回避利率风险。在所罗门兄弟公司的中介下,世界银行将以低息筹集到的美元资金提供给IBM公司,IBM公司将自己持有的瑞士法郎和德国马克资金提供给世界银行。通过这种掉期交易,世界银行以比自己筹集资金更为有利的条件筹集到了所需的瑞士法郎和德国马克资金,IBM公司则回避了汇率风险,低成本筹集到美元资金。这是迄今为止正式公布的世界上第一笔货币掉期交易。通过这项掉期交易,世界银行和IBM公司在没有改变与原来的债权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情况下,以低成本筹集到了自身所需的资金。
1982年德意志银行进行了一项利率掉期交易。德意志银行对某企业提供了一项长期浮动利率的贷款。当时.德意志银行为了进行长期贷款需要筹集长期资金,同时判断利率将会上升,以固定利率的形式筹集长期资金可能更为有利。德意志银行用发行长期固定利率债券的方式筹集到了长期资金,通过进行利率掉期交易把固定利率变换成了浮动利率,再支付企业长期浮动利率贷款。这笔交易被认为是第一笔正式的利率掉期交易。
在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潮流的背景下,掉期交易作为一种灵活、有效的避险和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的衍生工具,越来越受到国际金融界的重视,用途日益广泛,交易量急速增加。近来。这种交易形式己逐步扩展到商品、股票、期货及汇率、利率以外的领域。由于掉期合约内容复杂,多采取由交易双方一对一进行直接交易的形式,缺少活跃的二级市场和交易的公开性,具有较大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因此,从事掉期交易者多为实力雄厚、风险控制能力强的国际性金融机构,掉期交易市场基本上是银行同业市场。国际清算银行(BIS)和掉期交易商的国际性自律组织国际掉期交易商协会(ISDA),近年来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指引和准则来规范掉期交易,其风险管理越来越受到交易者和监管者的重视。
② 马克的退出钉住汇率制度
上世纪80年代中期,芬兰在钉住汇率制度下,全面开放了国内资本市场,外资的过度流入造成商业银行信用膨胀,最后酿成银行危机。银行危机造成了芬兰马克的贬值压力,为了保持汇率稳定,芬兰中央银行通过提高利率等方式进行市场干预。1992年9月,在外汇储备耗费殆尽的情况下,被迫宣布退出钉住汇率制度。
典型的欧洲国家,非欧的退出方式。
芬兰是典型的北欧国家,其政治、经济制度都带有浓重的北欧色彩:世界上最典型的高收入、高税收和高福利国家,政府为国民提供了从摇篮到坟墓的全部社会保障,包括免费教育,高额医疗补贴和完善的就业保障体系等。同时,芬兰却作为北欧国家的代表在世界竞争力排名中笑傲群雄,2004年10月,芬兰再次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评选为国际最有竞争力的经济体,不仅高于第二名的美国,更远远高于第9位的日本和第11位的英国,第13位的德国。然而,与几乎所有的欧洲国家不同,芬兰是绝无仅有的在金融危机中被迫退出钉住汇率制度的北欧国家。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后,芬兰既没有像西德、英国那样选择浮动汇率制度;也没有像波兰和捷克那样主动采取一些过渡性的制度安排,逐渐退出钉住汇率制度。并且,芬兰退出钉住制度的方式也与欧洲国家大相径庭,而与拉美国家(比如,巴西和墨西哥)和东南亚地区(比如,泰国)几乎如出一辙,它们都经历了以下过程:钉住制度→本币高估→出口下降→经济项目赤字→货币贬值压力→政府干预失败→发生金融危机→被迫退出。只是这一危机是从资本的过度流入开始的,确切地说,是从在钉住制度下全面开放资本项目开始的,并以银行危机的形式首先表现出来。
在钉住制度下全面开放资本项目,会引起外资过度流入。
芬兰的市场经济发展较晚。直到20世纪20年代末期,芬兰才成为后起的市场经济国家。
二次大战以后,芬兰政府制定了优先发展冶金和机械工业,以及出口导向的经济发展战略。为了保证该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芬兰政府实行了严格的外汇管理制度和钉住汇率制度。
具体讲,20世纪7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后,芬兰选择了钉住一篮子货币的汇率制度,即芬兰中央银行根据芬兰的贸易加权货币指数确定芬兰马克的汇价。1991年,芬兰马克与欧洲货币单位埃居(ECU)挂钩,由于西德是芬兰最大的贸易伙伴国,所以,芬兰马克实际上钉住德国马克。与此同时,芬兰中央银行通过利率管制、汇率管制、贷款规模管制和外汇管理等措施,严格管制国内金融市场。
③ 掉期的发展历程
1981年,IBM公司和世界银行进行了一笔瑞士法郎和德国马克与美元之间的货币掉期交易。当时,世界银行在欧洲美元市场上能够以较为有利的条件筹集到美元资金,但是实际需要的却是瑞士法郎和德国马克。此时持有瑞士法郎和德国马克资金的IBM公司,正好希望将这两种货币形式的资金换成美元资金,以回避利率风险。在所罗门兄弟公司的中介下,世界银行将以低息筹集到的美元资金提供给IBM公司,IBM公司将自己持有的瑞士法郎和德国马克资金提供给世界银行。通过这种掉期交易,世界银行以比自己筹集资金更为有利的条件筹集到了所需的瑞士法郎和德国马克资金,IBM公司则回避了汇率风险,低成本筹集到美元资金。这是迄今为止正式公布的世界上第一笔货币掉期交易。通过这项掉期交易,世界银行和IBM公司在没有改变与原来的债权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情况下,以低成本筹集到了自身所需的资金。
1982年德意志银行进行了一项利率掉期交易。德意志银行对某企业提供了一项长期浮动利率的贷款。当时.德意志银行为了进行长期贷款需要筹集长期资金,同时判断利率将会上升,以固定利率的形式筹集长期资金可能更为有利。德意志银行用发行长期固定利率债券的方式筹集到了长期资金,通过进行利率掉期交易把固定利率变换成了浮动利率,再支付企业长期浮动利率贷款。这笔交易被认为是第一笔正式的利率掉期交易。
在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潮流的背景下,掉期交易作为一种灵活、有效的避险和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的衍生工具,越来越受到国际金融界的重视,用途日益广泛,交易量急速增加。这种交易形式己逐步扩展到商品、股票等汇率、利率以外的领域。由于掉期合约内容复杂,多采取由交易双方一对一进行直接交易的形式,缺少活跃的二级市场和交易的公开性,具有较大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因此,从事掉期交易者多为实力雄厚、风险控制能力强的国际性金融机构,掉期交易市场基本上是银行同业市场。国际清算银行(BIS)和掉期交易商的同际性自律组织国际掉期交易商协会(ISDA),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指引和准则来规范掉期交易,其风险管理越来越受到交易者和监管者的重视。
④ 说几个著名对冲基金的金融案例
著名的对冲基金
对冲基金中最著名的莫过于乔治·索罗斯的量子基金及朱里安·罗伯逊的老虎基金,它们都曾创造过高达40%至50%的复合年度收益率。采取高风险的投资,为对冲基金可能带来高收益的同时也为对冲基金带来不可预估的损失。最大规模的对冲基金都不可能在变幻莫测的金融市场中永远处于不败之地。
量子基金
乔治·索罗斯1969年量子基金的前身双鹰基金由乔治·索罗斯创立,注册资本为400万美元。1973年该基金改名为索罗斯基金,资本额跃升到1200万美元。索罗斯基金旗下有五个风格各异的对冲基金,而量子基金是最大的一个,也是全球最大的规模对冲基金之一。1979年 索罗斯再次把旗下的公司改名,正式命名为量子公司。之所谓取量子这个词语是源于海森堡的量子力学测不准原理,此定律与索罗斯的金融市场观相吻合。测不准定律认为:在量子力学中,要准确描述原子粒子的运动是不可能的。而索罗斯认为:市场总是处在不确定和不停的波动状态,但通过明显的贴现,与不可预料因素下赌,赚钱是可能的。公司顺利的运转,得到超票面价格,是以股票的供给和要求为基础的。
量子基金的总部设立在纽约,但其出资人皆为非美国国籍的境外投资者,其目的是为了避开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监管。量子基金投资于商品、外汇、股票和债券,并大量运用金融衍生产品和杠杆融资,从事全方位的国际性金融操作。凭借索罗斯出色的分析能力和胆识,量子基金在世界金融市场中逐渐成长壮大。由于索罗斯多次准确地预见到某个行业和公司的非同寻常的成长潜力,从而在这些股票的上升过程中获得超额收益。即使是在市场下滑的熊市中,索罗斯也以其精湛的卖空技巧而大赚其钱。至1997年末,量子基金已增值为资产总值近60亿美元。在1969年注入量子基金的1美元在1996年底已增值至3万美元,即增长了3万倍。
老虎基金
1980年著名经纪人朱利安·罗伯逊集资800万美元创立了自己的公司——老虎基金管理公司。1993年,老虎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的对冲基金——老虎基金攻击英镑、里拉成功,并在此次行动中获得巨大的收益,老虎基金从此名声鹊起,被众多投资者所追捧,老虎基金的资本此后迅速膨胀,最终成为美国最为显赫的对冲基金。
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老虎基金管理公司的业绩节节攀升,在股、汇市投资中同时取得不菲的业绩,公司的最高赢利(扣除管理费)达到32%,在1998年的夏天,其总资产达到230亿美元的高峰,一度成为美国最大的对冲基金。
1998年的下半年,老虎基金在一系列的投资中失误,从此走下坡路。1998年期间,俄罗斯金融危机后,日元对美元的汇价一度跌至147:1,出于预期该比价将跌至150日元以下,朱利安�6�1罗伯逊命令旗下的老虎基金、美洲豹基金大量卖空日元,但日元却在日本经济没有任何好转的情况下,在两个月内急升到115日元,罗伯逊损失惨重。在有统计的单日(1998年10月7日)最大损失中,老虎基金便亏损了20亿美元,1998年的9月份及10月份,老虎基金在日元的投机上累计亏损近50亿美元。
1999年,罗伯逊重仓美国航空集团和废料管理公司的股票,可是两个商业巨头的股价却持续下跌,因此老虎基金再次被重创。
从1998年12月开始,近20亿美元的短期资金从美洲豹基金撤出,到1999年10月,总共有50亿美元的资金从老虎基金管理公司撤走, 投资者的撤资使基金经理无法专注于长期投资,从而影响长期投资者的信心。因此,1999年10月6日,罗伯逊要求从2000年3月31日开始,旗下的"老虎"、"美洲狮"、"美洲豹"三只基金的赎回期改为半年一次,但到2000年3月31 日,罗伯逊在老虎基金从230亿美元的巅峰跌落到65亿美元的不得已的情况宣布将结束旗下六只对冲基金的全部业务。老虎基金倒闭后对65亿美元的资产进行清盘,其中80%归还投资者,朱利安�6�1罗伯逊个人留下15亿美元继续投资。
对冲基金投资案例
已经被人们了解的众多对冲基金投资案例中,对冲基金对金融市场价格的扰动引起对实质经济和货币体系的破坏时,这些价格才会向对冲基金期望的方向持续地跌落。同时,被攻击的国家被破坏得越严重,对实施攻击的对冲基金越有利。其结果,是对冲基金与民族国家之间的一次财富再分配。从分配的公正性角度看,对冲基金的这种行为被认为接近于垄断,那么它所获得的收入则近乎垄断利润。经济学界所公认,市场作为一个配置资源的机制是有效的,但是,一旦有对冲基金操纵价格,不仅输赢的机会不均等,而且会导致对包括货币体系在内的市场本身的破坏,更谈不上提高市场的效率了。从经济学的价值观来看,既然没有效率,也就缺乏道德基础。因为这种行为导致的财富再分配,赢者的收入不仅以输者同等的损失,而且以输者更大的损失,以至其货币体系及经济机制的崩溃和失效为代价;从全球角度看,都是一种净的福利损失。
1、1992年狙击英镑:
1979年始,还没有统一货币的欧洲经济共同体统一了各国的货币兑换率,组成欧洲货币汇率连保体系。该体系规定各国货币在不偏离欧共体“中央汇率”的25%范围内允许上下浮动,如果某一成员国货币汇率超出此范围,其他各国中央银行将采取行动出面干预。然而,欧共体成员国的经济发展不平衡,财政政策根本无法统一,各国货币受到本国利率和通货膨胀率的影响各不相同,因此某些时候,连保体系强迫各国中央银行做出违背他们意愿的行动,如在外汇交易强烈波动时,那些中央银行不得不买进疲软的货币,卖出坚挺的货币,以保持外汇市场稳定。
1989年,东西德统一后,德国经济强劲增长,德国马克坚挺,而1992年的英国处于经济不景气时期,英镑相对疲软。为了支持英镑,英国银行利率持续高企,但这样必然伤害了英国的利益,于是英国希望德国降低马克的利率以缓解英镑的压力,可是由于德国经济过热,德国希望以高利率政策来为经济降温。由于德国拒绝配合,英国在货币市场中持续下挫,尽管英、德两国联手抛售马克购进英镑,但仍无济于事。1992年9月,德国中央银行行长在《华尔街日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文章中提到,欧洲货币体制的不稳定只有通过货币贬值才能解决。索罗斯预感到,德国人准备撤退了,马克不再支持英镑,于是他旗下的量子基金以5%的保证金方式大笔借贷英镑,购买马克。他的策略是:当英镑汇率未跌之前用英镑买马克,当英镑汇率暴跌后卖出一部分马克即可还掉当初借贷的英镑,剩下的就是净赚。在此次行动中,索罗斯的量子基金卖空了相当于70亿美元的英镑,买进了相当于60亿美元的马克,在一个多月时间内净赚15亿美元,而欧洲各国中央银行共计损伤了60亿美元,事件以英镑在1个月内汇率下挫20%而告终。
2、亚洲金融风暴
1997年7月,量子基金大量卖空泰铢,迫使泰国放弃维持已久的与美元挂钩的固定汇率而实行自由浮动,从而引发了一场泰国金融市场前所未有的危机。之后危机很快波及到所有东南亚实行货币自由兑换的国家和地区,港元便成为亚洲最贵的货币。其后量子基金和老虎基金试图狙击港元,但香港金融管理局拥有大量外汇储备,加上当局大幅调高息率,使对冲基金的计划没有成功,但高息却使香港恒生指数急跌四成,他们意识到同时卖空港元和港股期货,前者使息率急升,拖跨港股,就“必定”可以获利。然而,香港政府却在1998年8月入市干预,令对冲基金同时在外汇市场和港股期货市场损手。
⑤ 德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中央银行和政府的关系是各国宏观经济管理中不可忽视,也无法回避的问题。一个经济的发展情况及潜力如何,首先取决于宏观经济机制是否健全,运作是否有效。只有具有充分独立性的中央银行,才能带来稳定一贯而又机动灵活的货币政策,这正是健全的宏观体制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一个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中央银行,是确保货币政策法律机制健康运作的首要条件。而就独立性而言,德国的中央银行最具代表,其现已成为独立体制的代名词,成为当今众多经济学家和金融组织所有、推荐的模式,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亦不例外。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指法律赋予中央银行在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体系中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自主权,以及为确保自主权的有效行使而采取的相关法律措施。其内容有两个部分,一是中央银行自主权的立法界定;二是中央银行在行使自主权时受制于其他法律主体的程度,亦即要处理中央银行和其他法律主体(尤其是政府)之间的关系。从一定意义上讲,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问题就是中央银行法律地位的确定问题。世界各国中,德国拥有独立性最强的中央银行,即德意志联邦银行。德意志联邦银行的独立性特色在《联邦银行法》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该法的核心即在于为德国央行的独立性地位提供了合法的制度保障。 德意志联邦银行组织独立性方面的考察
《联邦银行法》第3条明确规定:德意志联邦银行是公法意义上的联邦直接法人。虽然该条接着规定了联邦银行的设立资本2.9亿德国马克归联邦政府所有,但是,法律赋予联邦银行完全的自主权,其组织上不受总理的领导,不受政府的监督,也不受银行监督局的检查。政府作为最大的股东对央行的业务不得进行干涉。该法第12条规定:在行使本法授予的权力与职权时,联邦银行不受联邦政府指令的干涉。在管理组织机构上,联邦银行由中央银行理事会、执行理事会和州中央银行执行理事会共同完成,但最高管理机构是中央银行理事会,它也是独立于政府单独行使最高管理权的。另外,德国中央银行的人事任免制度亦保证了其组织上的独立性。德意志联邦银行具有最高国家行政级别,直接向议会负责,其行长由总统任命,任期8年。这就使得联邦银行行长不受总统和政府更迭的影响,从人事组织上保证了联邦银行各项经济政策的独立性和延续性。
联邦银行与政府关系的角度考察
《联邦银行法》对上述两者关系问题非常重视,并设专章(第3章)对此予以专门规定。联邦银行与政府的关系,充分体现着联邦银行的最大特点,亦即,中央银行对政府和议会的适当程度相当独立性,从而保证央行能够有效的完成法律所规定的包括稳定货币在内的一切任务。一方面,《联邦银行法》明确规定,联邦银行在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和活动时不受政府的干预,虽然联邦政府的代表有权出席联邦银行董事会,有权向其提出建议,但无最后之表决权,只能提出异议,可要求董事会推迟表决,但最多只有两周。另一方面,该法也规定联邦银行在保卫本身任务的前提下,有责任支持政府的一般经济政策,并与之合作,就具有重大货币政策意义的事项向政府提供咨询,并应政府的要求回答问题和提供情报。应当特别指出的是,法律规定的联邦银行必须与政府合作紧密合作的义务与其独立行使货币政策的原则是不矛盾的。因为两者的根本目的是一致的。根据“经济稳定增长法”,联邦政府的一切经济政策措施都必须在自由市场经济的框架内,同时有利于达到物价稳定、高度就业、外汇平衡和稳健而适度的经济增长。上述目的亦为联邦银行的根本目标之所在。但是,如若政府的政策偏离了上述方向,联邦银行可以不支持其政策而独立依法行使货币政策权,因为对其而言,保卫货币是其一贯的、不可抗拒的唯一目的。一言以蔽之,德国联邦银行与联邦政府的关系是在独立基础上的紧密合作关系。
职能方面考察亦十分明显
从职能方面考察,联邦银行的独立性亦十分明显。《联邦银行法》第3条规定:德意志联邦银行利用本法赋予的货币政策权限,调节货币流通和经济的资金融通,以达到保卫货币的目的,并从事国内外支付事务的银行清算。并且,联邦银行在行使上述职权时不受政府指令的干涉。具体的说,德意志联邦银行的职能包括以下几点,但应当指出的是,联邦政府每项职权的行使,法律都赋予其排他性的专属职权。首先,发挥中央银行货币发行银行的职能。按照《联邦银行法》,联邦银行有垄断发行货币的权力,并且应当确保有效控制货币流通量,维持货币稳定。其次,实施“银行的银行”职能,即发挥最后贷款人的作用。联邦银行通过法律规定实施对银行信贷的控制,其手段有最低准备金政策、贴现、信贷和公开市场政策、存款政策。再次,实施“国家的银行”的职能。《联邦银行法》规定:联邦银行可以对联邦政府、州政府、联邦铁路和邮政等公共部门以及某些特色机构,按照市场利率发放贷款。在该职能实施时,央行独立性的缺失是最容易导致灾难性的通货膨胀。因为,一旦央行丧失独立性沦为政府筹款的工具而任意扩张政府信用,极有可能导致政府向银行无限透支和任意扩大货币发行,从而引发通货膨胀。因此,德国法律第20条规定了联邦银行向政府公共部门贷款的最高限额,这亦是为保证央行独立性的一项措施。最后,货币储备管理者的职能,亦即联邦银行作为德国官方货币储备的唯一机构,有责任保证国家国际现金支付的能力,这也是联邦银行独立行使职权的职能。
⑥ 假设:某日纽约市场上1 英镑=1.6520/40 美元;伦敦市场上1 英镑=227.80/90
分太少了,100分我回答。很复杂地
⑦ 金融问题
1。英镑疲软,英国为了支持英镑,即其目的是为了使英镑的汇率稳定,不至于大幅度的贬值,因此根据材料给我们的信息是,英国所处的环境是,首先,英国经济处于充分就业水平以下,国内生产总值低于潜在国内生产总值。另一方面,在国际货币市场上,英镑有贬值的压力。因此英国为了使英镑不贬值,只有提高利率,使国外资金内流,国外资金之所以会内流是因为利率高能够带来更多的收益,这是纯粹的货币政策。但是英国国内是没有能力消化这些内流资金的,因为经济不景气,利率高国内投资会弱,由于政策性的利率提高而非市场性的,因此这有点想给人送钱。那么提高利率为什么会是有贬值压力的英镑维持汇率稳定呢。这就要从外汇供求上来看了,英镑疲软,即国际货币市场上,英镑供过于求,利率提高使资金内流要、外币就要换成英镑,从而增加英镑的需求,是市场供求平衡,汇率稳定。
2.现在解决第二个问题。。而材料里提到的是德国马克,因此看来主要是英镑对马克贬值.刚才我们从材料里分析了英国的宏观经济状况,下面我们再从材料里把德国的经济状况抓出来,德国经济过热,因此,过热的经济,市场会推动利率上升,另外过热的经济,即已经达到了充分就业水平时的产出水平,因此这个时候,产出增加已经困难了,而物价上升是明显的,即会发生通货膨胀。因此德国为了抑制国内经济过热,通过提高利率可以抑制国内的投资,从而为经济降温。这就是为什么德国想提高利率。但是利率的提高,又会推动英国资金向德国流入,这样人们就会抛出英镑买入马克,就会是英镑供过于求,对马克有贬值压力。因此如果德国提高利率,英国为了维持汇率就要再提高利率,以保证利率高于德国,因此英国希望德国能降低利率,这样德国利率低,人们就不会买马克抛英镑了,英镑就没有贬值压力了。这样第二个问题我想你应该明白了。
3.英镑有贬值压力,英镑供过于求,如果英过动用外汇储备抛马克,德国扩大英镑的外汇储备,自然会增加对英镑的需求,就会是英镑免于贬值,但是至于英镑坚挺,这要来源于市场,而不是政府动用外汇储备和扩大外汇储备来维持,这不可能长久的,对于短期性的可以,因此这样动用储备的和扩大储备的行为只能起缓解作用,并不能使英镑坚挺,必须通过市场调整。
我想我答的已经很详细了
你补充的问题,第一个好像没什么意义,利率高证券价格低,至于要不要放银行这个,只有英国能回答 。
第二个,英国政府希望德国降低利率是为了解决汇率问题,德国降低利率不能刺激英国经济。刚才我们分析了,两者利率因为汇率问题有连动关系,只有德国利率降低下来,英国利率才能在保持汇率的稳定条件下才能降低利率来刺激国内投资,刺激经济。
第三个,资金是什么意思,这个比较难说了,可以分析一下,我们来看,在市场条件下,英镑有贬值压力,至于这个贬值压力来源于经常账户还是资本账户材料没有给。可是调整利率主要是调节的资本账户上的资金流动,因此这里的资金我认为主要是投资资金,另外很大一部分很可能是投机资金,因为英国经济不景气吗,从投资角度看不值得,因此很可能是投机性的。至于你问资金是什么意思,凭我的水平我有点木然,只能回答到这里。
那么再刚才的分析中我们曾两次谈到投资,一个是当英国利率提高,国外会往英国投资,这里的投资显然不是经济学里投资,仅仅是趋利资金流动,而英国希望德国降低利率以便自己降低利率来刺激投资以刺激经济,这里的投资才是真正的投资,是经济学意义上的投资。
我想我答的已经是非常细了,如果你不懂,那么你再去看看国际金融学吧,另外这里面,还涉及微观金融的两国利率汇率关系,远期利率远期汇率关系,这只是联想到得,但是这里仅仅是没有必要考虑。
⑧ 德国的货币单位是什么
欧元。
欧元(Euro)是欧盟中19个国家的货币。欧元的19会员国是德国、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爱尔兰、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芬兰、立陶宛、拉脱维亚、爱沙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希腊、马耳他、塞浦路斯。
1999年1月1日在实行欧元的欧盟国家中实行统一货币政策(Single Monetary Act),2002年7月欧元成为欧元区唯一合法货币。
欧元由欧洲中央银行(European Central Bank,ECB)和各欧元区国家的中央银行组成的欧洲中央银行系统(European System of Central Banks,ESCB)负责管理。
另外欧元也是非欧盟中6个国家(地区)的货币,他们分别是:摩纳哥、圣马力诺、梵蒂冈、安道尔、黑山和科索沃地区。其中,前4个袖珍国根据与欧盟的协议使用欧元,而后两个国家(地区)则是单方面使用欧元。
(8)德国马克历史贷款利率扩展阅读:
历史渊源:
欧元是自罗马帝国以来欧洲货币改革最为重大的结果。欧元不仅仅使欧洲单一市场得以完善,欧元区国家间自由贸易更加方便,而且更是欧盟一体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尽管摩纳哥、圣马力诺和梵蒂冈并不是欧盟国家,但是由于他们以前使用法国法郎或者意大利里拉作为货币,也使用欧元并授权铸造少量的他们自己的欧元硬币。一些非欧盟国家和地区,比如黑山、科索沃和安道尔,也使用欧元作为支付工具。
欧元由欧洲中央银行和各欧元区国家的中央银行组成的欧洲中央银行系统负责管理。总部坐落于德国法兰克福的欧洲中央银行有独立制定货币政策的权力,欧元区国家的中央银行参与欧元纸币和欧元硬币的印刷、铸造与发行,并负责欧元区支付系统的运作。
⑨ 二战时期德国的经济到底如何
一、德国为了摆脱危机,不得不加强国家干预经济,通过公共工程消灭失业,加强工业的国有化,同时也保证私有化为经济带来活力。
由政府举债,兴建公共工程。
大力扩军。
配给制。
多管齐下,就这样创造了纳粹德国的“经济奇迹”,失业近乎绝迹,经济增速超过20%,各种百废俱兴。
二、这种饮鸩止渴的刺激经济,带来了几个大问题。
如果军队不再需要产品,经济该何去何从?这就成为了二战爆发的重要的经济因素,如果纳粹德国不发动战争,在未来经济就会因为大量的债务和赤字崩溃。事实上,1936-38年,德国的平均工资水平下降了25%。所以,不断发动对外战争,创造军需订单,就成为了维持经济的必须手段。
在1936年左右,世界市场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而工业成品(德国出口的主要产品)的价格在下跌,德国政府越来越难以维持收支平衡,1933-36年,德国的出口下降了9%,进口同比上涨9%,带来了严重的贸易逆差。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只能通过强行控制个人市场投资的方式来刮地皮。1934-38年,德国的非上市流通证券所占的市场份额从超过一半下降到大约10%左右。
即使在战争爆发,西欧都被纳粹占领的情况下,德国无法将工业产品往已经工业化的西欧倾销,资本流动无法构成循环,德国只能陷入资本的自我循环状态。
所以可以知道,德国的扩张必然是“全球性”的,不以元首意志而转移的,所谓“换取德意志民族更大的生存空间”,倒不如说是向东打开市场。但由于希特勒政权各方面的原因,德国没能灭亡苏联,从而加速了其败亡。
三、在战争爆发后,德国维持经济和资源收入主要来源于以下几点:
在占领国的掠夺式经济政策。在德国政府的“新领土”,德国买家以强制的极低价格购买当地原材料。所谓的“生存空间”理论又使德国强行掠夺占领国资源,法国的全国近半的车皮被用来输送货物给德国;1940年,挪威丧失了自身经济收入的20%,1943年时达到了夸张的40%。
在占领国强制征发廉价劳动力。当然,对于抵抗激烈的波兰人和犹太人,则送进集中营强制劳动。对于其他国家,主要是以廉价雇佣劳动力为主。直到1944年,强制占领国劳工已经占到德国全体劳动力的1/4,这个数字是极为惊人的。
与同盟、占领地区傀儡国的贸易。由于英国封锁,德国基本隔绝于世界市场,无法从美洲亚洲获得战争资源,于是纳粹只能在欧洲范围内寻求贸易伙伴,比如说瑞典的铁、罗马尼亚的石油、西班牙的钨。甚至在苏德交战之前,德国与苏联的贸易也非常繁荣,苏联利用原材料、粮食和石油从德国换取了大量的工业产品。
⑩ 海外金融业发达地区,如:欧美、日韩、新马泰、港澳台等地,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是否由当地央行统一规定
海外金融业发达地区已经完成了利率市场化,也就是说利率的数量结构、期限结构和风险结构由交易主体自主决定,中央银行调控基准利率来间接影响市场利率从而实现货币政策目标。
西方发达国家利率市场化首先是从英国、德国、法国等欧洲国家开始的,它们在20世纪70年代就已完成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继而美国自1980年开始,分阶段地取消对存款利率上限的限制,以1986年1月取消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上限为标志,美国实现了完全的利率市场化。随后加拿大等国也先后取消了对利率的各种限制。日本自1984年以来,已逐步放宽了利率限制。目前,日本中央银行对贷款、大额存款的利率限制已经基本不存在,对小额存款的利率限制也将在最近两年内取消。
1.美国的利率市场化
美国的利率管制是从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危机开始的,并且是以法律条款的形式出现的。1933年5月,美国国会通过了《1933年银行法》。该银行法的第Q项条款(俗称Q条款)规定:禁止会员银行对活期存款支付利息,限制定期存款及储蓄存款的利率上限。1935年存款利率限制法对Q条款进行了修订,使其存款利率最高限不仅适用于联邦会员银行,而且还适用于非会员银行的商业银行;1966年其适用范围又扩大到非银行金融机构(虽然其存款利率上限高出商业银行0.25%)。规定存款利率上限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各金融机构为争夺存款,竞相提高利率而导致吸收存款成本过高,使银行贷款利率相应提高而影响经济的发展,危及银行的安全。这种管制利率的体制一直到60年代中期基本上没有重大变化。从60年代后期开始,由于持续的通货膨胀,使得金融市场利率不断向上攀升,如60年代中期,国库券的利率一直低于5%,而到1973-1974年达到7%,此后有一个时期甚至高达16%。市场利率的上升拉大了它和银行存款利率的差距,而由于Q条款的存在,存款金融机构不能通过改变利率而增加吸收存款,终致“脱媒”现象的出现(美国在1966年、1969年、1973-1974年、1978-1979年曾多次发生大规模的“脱媒”危机),引发货币信用危机。为求生存与发展,在存款金融机构之间展开了激烈的竞争,出现了绕过金融管制的金融创新,如大额可转让存款单、回购协议等金融工具。新的金融工具往往具有利率高、流动性强等特点,使得商业银行和非银行存款金融机构从货币市场上吸引了大量资金。70年代,银行和非银行存款金融机构普遍使投资多样化,努力适应市场利率不断上升的压力。这一切都给美国的利率管制带来新的问题,要求放松利率管制的暗流已在涌动。
为应付这种变化,1970年6月,美国总统尼克松批准成立了“关于金融机构和金融管制总统委员会”(President's Commission On Financial Structure and Regulation),任命亨特(Read O.Hunt)任该委员会主席。该委员会于1971年12月,提出了著名的“亨特委员会报告”,其核心是强调金融机构的自由竞争能带来资金最大效益的分配,主张放松管制,鼓励金融业自由化。在利率市场化方面,该委员会提出,废止对10万美元以上的定期存款、CD等的利率上限,对于未满10万美元的上述存款由联邦储备委员会视经济、金融状况而决定是否规定利率上限,但在10年后也要废止。1973年8月美国总统在提交给国会的《关于金融制度改革的咨文》中指出,存款利率上限的规定明显有害于存款人和存款机构。由于存款利率上限大大低于市场利率,因而使那些依赖于存款金融机构的小储户享受不到市场高利率的好处,反过来却要蒙受高通货膨胀的损失;对于存款金融机构来说,由于存款来源减少,对中小企业可提供的资金也就急剧下降。另一方面,存款金融机构为争取储户而不得不利用一些手段来弥补利率上限带来的劣势,如提供免费服务和赠送礼品等,这样势必提高了存款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在此后的们973年金融机构法》中又提出:在5年半的时期内分阶段废除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的利率上限。在1976年2月,美国众议院草拟的《1976年金融改革法案》中又重申了这一政策主张:在5年期限内,分阶段废除Q条款。
80年代,们980年银行法》获得通过。它被认为是美国半个世纪以来最主要的银行立法。该法规定,自 1980年3月31日 起,分 6年逐步取消对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利率的最高限(即取消Q条款)。为此专门成立一个存款机构放松管制委员会,负责制定存款利率的最高限,使其逐步放松直至最后取消。1982年,存款机构放松管制委员会做出两项重大决定:①自 1982年2月14日 起,准许存款机构提供一种既无利率上限,又允许存户每月签发 3张支票和进行3次自动转账的货币市场账户。②允许存款机构自 1983年1月15日 起,对个人开立一种可无限制签发支票的超级可转让支付命令。这种账户像可转让支付命令一样,可当作交易媒介,但没有利率最高限。
取消利率限制也带来了一些副作用。在美国取消利率限制是加速商业银行倒闭的催化剂。自70年代末联邦政府取消利率限制以来,商业银行自由竞争,长期以来利率居高不下。在高利率的吸引下,许多本来并无信贷业务的保险公司、证券经纪公司等金融机构纷纷向有关企业提供贷款,不仅使原来在政府保护下的小金融机构越来越受到来自大金融机构的威胁,而且大的金融机构也受到了来自非金融机构的威胁。另外,一些商业银行深深卷入了盛行于美国的兼并风潮。许多公司为兼并其他公司不惜大举借债,一旦被兼并的行业出现经济衰退,这些债台高筑的公司也把发放贷款的银行一同拖垮。
2.英国的利率市场化
在凯恩斯的故乡——英国,利率的政策性作用受到重视。英国在政策取向上选择了低利率水平,以减轻国债付息的负担。在利率的管理上,英国没有具体条款管制利率,各清算银行实行卡特尔制度——协定利率制,即根据英格兰银行的利率来确定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这事实上是用中央银行的利率限制商业银行的利率水平,是一种间接的利率管制。英国的利率管理可以称之为“基准利率指导制”,其主要工具是再贴现率,再贴现率对商业银行的利率具有极强的约束力。
由于英国采取低利率政策,也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存款逃离清算银行、存款量不断下降、中央银行调控能力减弱的问题。为转变这种情况,英国金融当局不得不连续提高再贴现率。1971年英格兰银行公布了《竞争和信贷控制法案》,全面取消了清算银行的卡特尔制度,商业银行利率不再与英格兰银行贴现率相联系,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变动利率;允许清算银行直接参加银行间存贷市场,使银行之间可以进行短期资金融通;允许清算银行进入CD市场等。由此迈开了金融自由化和利率市场化的步伐。1972年10月,英格兰银行取消贴现率,改为“最低贷款利率”,即英格兰银行在货币市场上作为“最后贷款人”所用的利率。最低贷款利率,每月公布一次,但不作为其他利率变动的依据,然而它对短期利率会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并与国库券每周投标所形成的平均利率相联系。银行间协定利率取消后,清算银行又推出基础贷款利率作为共同标准,并与英格兰银行的最低贷款利率挂钩。1981年8月,英国又宣布取消公布最低贷款利率的作法。这样,英国的商业银行不再根据官方最低利率来调整存贷利率,而主要依据市场资金供求关系进行自由调整,基础贷款利率开始与市场利率相联系,平均每月变动一次。但英格兰银行保留必要时干预的权力,即对利率提出建议并规定银行利率,仍控制着市场利率变动。英国的利率市场化后,金融业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一是金融工具增多,如推出了可转让存款单等。二是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增强,加强了利率的竞争。三是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加强。高利率,加上世界经济的不景气,如石油冲击等,这一切使得许多中小金融机构经营危机不断发生。
3.德国的利率市场化
德国的利率管制始于1932年,由这一年开始,德意志帝国银行规定存贷款利率的上限。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情况开始变化。1953年联邦政府颁布《资本交易法》,取消了债券市场的利率限制,从而开始冲击银行存贷款利率的限制;进入60年代后,一方面,由于西方各工业国先后取消了外汇管制,国际资本流动日益频繁,德国资金为寻求高利率而转向欧洲货币市场;另一方面,由于债券市场无利率限制而高于银行利率,也使银行存款流向债券市场。于是,各银行为防止存款外流,竞相设法绕开利率管制,以提供优惠条件来争取存款,从而形成了事实上的高利率。在这样的金融环境下,要求取消利率管制、实行利率市场化的呼声日渐强烈。终于在1962年2月,联邦政府根据新产生的《信用制度法》调整了利率限制对象,迈出了利率市场化的第一步。1966年7月,对超过100万马克、期限在3个半月以上的大宗存款取消利率限制。1976年2月,联邦政府提出废除利率限制的议案,经联邦银行同意,于同年4月,全面放松利率管制,至此结束了利率管制的年代。德国利率市场化后,定期贷款利率与市场利率相联系,变动比较频繁,基本反映了市场利率的变化,储蓄存款利率相对比较稳定。
4.法国的利率市场化
法国的利率管制始于1941年纳粹占领时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为恢复国家经济,法国采取了信贷管制政策,其中,由国家信贷委员会规定银行贷款的最低限和存款的最高限。60年代后期,法国开始了以利率市场化为主要特征的金融改革,逐步放开存款利率,以增强银行吸收资金的能力。1965年4月,取消6年以上的定期存款利率的上限;1967年7月,取消25万法郎以上或者超过2年的存款利率限制;1969年、1976年和1979年又三次对存款利率的限制作了修改。到70年代末,只对6个月以内,或1年以内、50万法郎以下的定期存款利率规定上限。1984年12月开始,允许银行发行自由利率的大额存款单(CD),进一步推动了利率的市场化。
5.日本的利率市场化
日本对利率的管制始于1947年。是年日本制定了《临时利率调整法》,该法案规定政府有权决定全国银行的存贷款利率最高限,由日本银行制定,大藏省负责公布。制定该法案的目的是为了对付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初期的经济恐慌,防止利率飞涨。此后,为了支持经济发展,日本政府一直采取人为的低利率政策,利率管制也是为了保证低利率政策的实行。
根据《临时利率调整法》,日本银行按照需要,调整存款利率的最高限,各金融机构必须遵守,不得违背。同时,还对不同存款方式实行分档次的指导利率。对短期贷款利率也规定最高限度,金融债券的利率由发行债券的银行自定,但必须上报大藏省和日本银行同意后方可执行。国债利率由大藏省决定,公司债券利率向国债利率看齐。除证券二级市场的利率外,其余的利率都是被限制的。
70年代后期,日本开始了利率市场化的改革,突破口是证券利率的市场化。在利率管制时期,证券二级市场的利率也是自由定价的。这就造成证券利率高于银行存款利率,资金流向证券市场,使银行的资金来源减少,同时企业对银行贷款的需求减少。这两方面的作用,使得银行不得不降低贷款利率,致使存贷款利差不断缩小,致使银行收益下降,经营困难。于是,1977年日本政府允许国债上市流通,并于第二年采用招标发行国债的方式,推行中长期利率市场化。1978年6月以后,日本银行逐步取消了对银行间的资金市场(包括短期拆借市场、票据市场、外汇市场)的利率控制,使银行之间的资金往来不再受利率上限的制约。1979年日本开放了银行大额可转让存单(CD)市场利率,开始了短期利率市场化。此后,日本利率的变化更加频繁了。1984年5月,日本政府发表了《金融市场化和日元国际化的现状及展望》,其中对利率市场化做出了安排,计划到1987年最终取消对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超大额定期存单和浮动利率存款的利率限制,完全实现市场化;在此之后再逐步取消小额存款的利率限制。这标志着日本的存贷款利率也开始向市场化发展。但是“这个过程并不是完全自由化——它仅仅表示略微有些弹性”。1991年定期存款利率市场化基本完成,1994年10月,日本完全实现利率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