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如何计算的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35%*12个月*贷款年限,月汇缴额是单位和个人缴存公积金的金额,缴存比例是8%-12%。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借款人缴存时间系数。例如小明的账户有2万元,交公积金不到两年,那么根据这个公式,小明的贷款额度=20000*20*0.8=320000元。
(1)夫妻买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公积金可以支取,可以用于买房贷款,也可以作为物品保证申请信用贷款。
2、用公积金申请贷款时之前和之中,都不可支取,否则会影响银行的风险评估。
3、用公积金申请房屋贷款后,如果出租需告知承租人或出租合同中列出。
4、贷款结清后,买房贷款需要撤销抵押登记,其他贷款需要申请所有权。
5、提前还款,需要按合同约定执行,还款违约金需要在合同列出比例及详细说明。
6、如果还款出现困难,需提前告知银行,申请延期、展期、再分期等。
2. 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您好,根据广州公积金中心的规定,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3. 住房公积金可贷款金额怎么算
可贷金额=(月缴额/(个人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0.4*12*贷款年限
月缴额、个人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在去银行打印的公积金查询单上,贷款年限自行确定
4. 怎么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另外,需注意的是,购买各类型房屋贷款额度不得超过相应的比例,各比例如下:
商品房:房款总额的80%;
现住房:房款总额的70%;
二手房及抵押购房:交易价和评估价较低额的60%;
5. 夫妻两个人都有公积金,怎么算贷款额度
计算方法如下:
按还贷能力计算公式,{(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房屋价格计算公式,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按账户余额,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按最高限额,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6. 公积金住房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如下:
1、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2、按使用配偶额度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3、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4、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6)夫妻买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扩展阅读
贷款优势
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仅广泛应用于新房的购买,在二手房购买方面的使用也十分普遍。由于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仅为3.25%[2],比现行的商贷利率4.9%低了1.65个百分点,因此在大多数购房者脑海里已经形成普遍的概念:使用公积金贷款比使用商业贷款省钱。公积金贷款的优势不仅仅只限于其利率优惠,还有贷款额度高、年限长、还款灵活方便等多种优势。
贷款上限
继北京市管公积金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后,国管公积金中心也于昨日公布,从1月1日起,购买政策房或套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上调至120万元。
与市管住房公积金不同,国管公积金中心管理的是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和在京中央企业的住房公积金。中央国家机关和央企职工的公积金,无论是缴存、提取还是贷款,走的都是国管公积金。
国管公积金中心在通知中指出,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20万元,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仍为80万元。国管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今后也不再依据个人信用等级上浮。
另外,取消由开发商或售房单位提供的阶段性保证担保和房产抵押担保方式1.5‰的担保服务费。
7. 买房子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需看当地公积金中心的规定,部分城市的招行有开展公积金贷款,请您在8:30-18:00致电95555选择3个人客户服务-3-3-8进入人工服务提供贷款城市及用途尝试了解。
8.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额度应该怎样计算
住房公积金贷款相信大家对此都十分了解,但是对于贷款额度的计算,大家一定不太清楚。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帮助大家更加全面的了解公积金贷款的相关知识。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70%。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式: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
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
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计算方法如下:
1.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2.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a.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
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8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7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5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和评估价格不一致时,取二者低值核定额度。
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b.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建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
3.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4.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申请贷款时职工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按月住房补贴的,参照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执行。
计算出的贷款额度数值保留到千位,千位以下不为零的千位加一。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1-0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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