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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公积金如何一次提取公积金贷款额度

发布时间: 2021-11-15 08:11:42

1. 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额度是多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佛山的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可以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租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请关注第三点)、《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房屋租赁合同;

(3)房租发票或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

(4)承租人配偶提取的,另外提供结婚证。

2、租赁普通住宅提取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请关注第三点)、《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3)房租发票;

(4)承租人配偶提取的,另外提供结婚证。

3、无房提取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请关注第三点)、《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佛山市辖区内的无房产证明。

注:无房提取公积金可以不用到业务窗口排长队,直接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申请(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fsgjj.gov.cn)进行申报!

(2)佛山公积金如何一次提取公积金贷款额度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网络—住房公积金

3. 佛山公积金如何提取

一、佛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一)在佛山范围租用住房居住的(非居住用房和市外住房,暂不在允许支取之列)
(三)申请使用提取对象为承租人(夫妻)
(四)申请提取的额度,按上述第(二)条规定的面积和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凭据确定的租金标准的50%,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后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不得少于500元。
(六)租房租金使用提取,每半年申报一次。
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
提取方式有三种,官网提取、APP提取以及现场提取,详细的流程如下:
官网提取
1.申请
登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fsgjj.gov.cn/jzcms/index.do、登陆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选择“提取划账续期”进行申报
2.受理
通过数据查验,符合条件的予以申报
3.审批
部门受理后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予以通过的,审批办结
4.领取结果
审批通过后,可在网上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APP提取
⒈下载
下载“佛山市住房公积金”APP,点击“用户中心”登录
⒉申请
点击“业务申报”选择“提取划账续期”按系统提示进行申报
⒊受理
通过数据查验,符合条件的予以申报
⒋审批
部门受理后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予以通过的,审批办结;
现场提取
1.申请
申请人带齐材料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区任一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办理审批
3.审查
窗口工作人员当场进行审批,出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4.领取结果
窗口办结,申请人当场领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⒌领取结果。审批通过后,可在网上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4. 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一次取款额度多少

(招商银行)公积金提取次数及提取比例问题取决于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可以直接联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若是深圳市,需看要做哪种提取,以下几种常见类型,可本人持卡及身份证至银行公积金专柜办理: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2.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3.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4.其他提取类型请登录公积金网站(www.szzfgjj.com)或联系12329进一步了解。温馨提示:提取前,需先在深圳公积金网站预约。

5. 贷款买房后,能否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帐户金额

1、关于第一个问题。

对于你已还清贷款的这套房,如果你从买房后至今未提取过公积金,你可以申请提取一次公积金(没有时间限制),提取的金额是到你领取该套房屋的产权证当日你个人公积金账户的资金余额。也就是说,你领该套房产权证以后存入的公积金,只能在你下次买房、或等你退休后才能领取。

对于你已还清贷款的这套房,如果你已经提取过公积金,那就不能再提了。

2、关于第二个问题。

对于你买的二套房,你可以在付清首付并签订购房合同后,一次性提取你公积金账户上至你签订合同当日的账面余额,可提取现金。

在你还贷期间,你可以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每年4月份或10月份,可任选一次),但不能提取现金,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在你提出申请后,把你账户中的公积金直接划入你的贷款账户,直接用于归还你的银行贷款本金。(你只需带好你的银行贷款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即可)

值得注意的是:公积金还贷不是每月归还的,是每年还一次,每次提前归还你剩余贷款的本金。因此,每月的还款资金还需要你自己拿钱出来还,只是在公积金提前还了剩余的部分贷款本金后,银行会重新计算你今后每月的还贷额,因为本金减少了,所以你今后每月的还款额会减少,但你还是需要每月自己拿钱出来还贷款,公积金只是帮你提前还贷而已。

6.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余额吗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余额。
只要公积金账户中有余额,且需购买商业住房时,就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而且,现如今手续已经简化,一般只需个人身份证、购房合同、及产权证明即可。
但时间期限有所要求,通常需在产权证发放之日起一年内提取,逾期不予办理的,且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总房款。采用公积金贷款的,只要凭借个人身份证件,就可以提取公积金。
每年限取一次,每次金额不得超过年度还款金额(含本息),也就是每月还款金额×12个月。如果是商业贷款(含组合贷款),且提取金额超过公积金年度还款额的,那么就需要提供购房合同、抵押贷款合同(商业)、产权证、以及上一年度的银行还贷流水(银行签电子章),在贷款行网点信贷中心即可出具。

7. 已经办理公积金贷款后还能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缴存的余额不

符合提取条件就可以提取。
1.如果购房者购房时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也没有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办理提取购房时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
2.如果购房者购房时没有提取公积金而且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以在1年后办理购房提取,凭借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或收据等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月供(1年所还的月供,不能超过公积金余额)。
3.如果购房者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后再次购买房子,可以按照购房提取的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额度为扣除用于计算贷款额度后的账户余额。
4.如果购房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没有办理还贷提取的,可以提取以前年度可按还贷提取而未提取的额度。提取材料按还贷提取材料准备即可。
5.购买新建住房的购房者,可在首付付完后,凭借购房合同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即可提取;购买二手房的购房者可在首付过后,凭《存量房买卖契约》(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和《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交易资金为房屋成交价格的30%或以上)即可提取。

8. 刚办下来公积金贷款,如何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还款,

可以,

详细原因:

  1. 借款人到单位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介绍本人情况、领取材料;

  2. 准备齐全的文字材料,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包括核验借款申请表、购房行为是否合法、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担保方式等。需要评估的贷款,由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 初审合格,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具调查通知单,由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并指导借款人填写有关贷款合同。调查内容包括:核实收入情况有保证的人,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等;

  4. 经受银行调查合格,受托行出具调查意见递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批;

  5. 审批通过,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放贷手续;

  6. 借款合同生效,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再由受托行将资金划入开发商账户;

  7. 借款人按照规定的方式按时归还借款。

总结: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借款合同和有关担保解除,有关凭证返还借款人详细情况。

9. 公积金如何提取,贷款后能取多少

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