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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行2020年8月25日对贷款利率调整

发布时间: 2021-11-17 11:40:26

⑴ 2020贷款利率有调整么

2020贷款利率暂时没有调整,但有一些“转换”项目。

1、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度限内固定不变。问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

转换为LPR比固定利率划算,因为以后利率会答逐渐下行,央行副行长几天前在会上说了,要继续推进LPR改革,引导整体市场利率和贷款利率下行。

2、不会是强制。这种模式的转换虽然利率没有变化,但仍然要求银行同客户“进答行协商”。

3、3月1日起,房贷可以自主选择固定利率或者“LPR+加点”浮动利率,只能选择一次。

4、商业性质贷款必须确认还款方式。

虽然2020年银行利率目前为止没有调整,但笔者认为有很大的概率是会下调的,这种判断主要基于以下2点考虑。

第一、市场资金变得更加宽裕。

最近两年时间国际经济环境不太乐观,我国经济也面临下行的压力,所以从2019年开始,央行就通过多次降准的方式向市场释放了不少资金。

从2019年到现在央行已经连续开展了5次降准活动,其中2020年1月份已经降准了一次,而到了3月16日还会继续定向降准一次。

经过这几次降准之后,央行累计向市场释放的资金保守估计至少达到2万亿以上,这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银行资金紧张的局面。

银行贷款利率的高低,不管是存款利率还是贷款利率,跟银行的资金面有很大的关系,通常情况下银行资金变得宽裕了,那么对应的市场的利率也会跟着降低,所以预计2020年,整个银行贷款利率和存款利率都有可能不断下降。

第二、银行利率监管更严。

过去两年时间,我国存款利率不断上升,特别是随着一些民营银行参与到存款竞争当中之后,存款市场变得更加激烈,所以各大银行为了吸收到更多的存款都不断上调存款利率,比如以前三年期的存款利率一般都只有3.58%左右,但是最近两年时间,很多小银行三年期的存款利率都可以给到4%以上,5年期利率甚至可以给到5.45%以上,这个利率是非常高的。

但是很多小银行推出的一些创新性存款,在某种程度上打乱了银行正常的竞争秩序,所以央行看到这个问题之后,就推出下发了一些监管文件。

比如3月9日央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存款利率管理的通知》,这个《通知》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的内容:

一、要求银行整改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档计息等不规范存款产品,定期存款提前支取不能挂档计息,只能按活期利率计算。

二、将结构性存款保底收益纳入到利率自律管理范围。

三、将存款类金融机构对存款利率管理规定和自律要求的执行情况纳入宏观审慎评估(MPA)考核,同时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将上述情况纳入金融机构合格审慎评估。

在央行这个监管政策出来之后,预计很多小银行的智能存款都要停掉,而且这些小银行在存款定价方面也不能随便搞,必须严格按照银行业利率自律公约的相关规定来执行。

可以预见的是在央行这个监管政策正式落地之后,市场存款竞争会变得更加有序,对应的存款利率也会有所降低,所以未来不论是存款利率还是贷款利率,都有可能进一步下降。

一旦贷款利率下降之后,这就可以降低大家的借钱成本,不论是买房还是借钱做经营的利息都会减少,这对于促进肺炎疫情之后经济恢复发展是非常有帮助的。

⑵ 2020银行贷款利率有调整么

2020年银行贷款利率大概率是要下降的,从短期来看贷款利率的变化和两个因素相关,一个是货币的供应量,一个是基准利率的变化。

1、货币供应量对贷款利率的影响

贷款利率说到底就是资金的价格,任何商品的价格都和供需有关的,供不应求的时候价格自然是要高的,这个是很难通过管制去实现的,即便通过管制控制了价格,但是也只是表面上的价格,这个时候“黑市”就起来了,也就是各种渠道不明的供应就会出来,价格比明面上的要高,而且质量的风险还高。

对于资金的价格也是如此,最有说明意义的就是2013年的时候,当时发生了“钱荒”,央妈给钱给少了,导致市场上流动性不足,利率大幅上涨,支付宝的余额宝也就是在这个背景下推出的,一经推出就获得了市场的热烈欢迎,记得当时的收益率高达7%,这个收益率在目前来看是不可想象的,如此高的收益率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当时是“钱荒”,资金供不应求。

那么今年在疫情的压力下,经济压力是在加大的,在2月3日,央行就像市场投放了1.2万亿的流动性,此后又进行了多次的操作,这一系列的动作都是为了像市场提供合理充裕的流动性,降低资金的价格,降低社会融资成本。

2、基准利率下调引导市场利率下降

还有一个影响市场利率下降的原因就是基准利率的下降,我们知道一件商品的价格是由供需关系决定的,资金的价格也是如此,如果一件商品的原材料的价格降低了,那么最终的价格也是会降低的,资金的价格也是如此,而银行的资金的价格也是来自于储户和央行,因为这两个决定了银行资金的成本。

当前的MLF的利率是由央行决定的,MLF会影响到银行资金的成本,在月17日,央行下调MLF的中标利率0.1个百分点,此举就是为了引导市场利率的下调,果不其然,在2月20日,LPR的利率也相应的下调了,1年期的下调0.1个百分点至4.05%,5年期的下调0.05个百分点至4.75%。

LPR就是当前的贷款基准利率,而LPR的高低又和MFL正相关,所以这一些列的关系都决定了MLF的变化就会正向影响市场最终贷款利率的走向。

⑶ 2020年8月25日转LP,怎么银行房袋贷款还和以前一样

8月份的时候转让LPR,也就是浮动利率,现在银行的房贷贷款,和以前一样,是因为现在浮动利率,并没有大幅度调整,所以跟往常的利率一样。
浮动利率,固定利率。
根据此前的公告,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2020年3月1日至8月31日,借款人可与银行平等协商,并决定贷款利率“换锚”为LPR(浮动利率)还是转为固定利率。
一般来说,房贷借款人均会受到此次转换的影响,但有几种情况除外:一是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部分;二是固定利率贷款;三是2020年底前到期的个人住房贷款。如果符合这3种情况其中之一,就不受此次转换影响。

对于转换期间房贷利率水平,转换时点利率水平保持不变。也就是说,2020年全年个人房贷利率水平与以前一样,维持不变。而从2021年1月1日起,如果选择固定利率,剩余期限内,房贷利率与当前的利率水平保持一致,与LPR利率变化无关;如果选择浮动利率,今后的房贷利率会随着5年期LPR的变化而变化,LPR每月公布一次,或升或降或维持不变。
选择哪种方式更好?

业内人士表示,两种转换方式各有优势,具体如何选择主要取决于房贷借款人对未来市场利率走势的判断:

如果认为未来LPR会下降,那么转换为参考LPR定价会更好;

如果认为未来LPR可能上升,那么转换为固定利率就会有优势。

存量房贷借款人要根据自身情况,以及贷款价格、贷款期限、贷款余额等,综合选择适合自己的利率转换方式。如果此前的房贷利率价格折扣力度大,月供剩余时间比较长的话,可以选择固定利率,这不仅有助于锁定月供成本,还便于做好家庭的收支安排。如果月供剩余时间较短,贷款余额也不多,选择浮动利率可能更合适。

从中短期看,我国利率处于下行趋势。将存量浮动利率房贷转成以LPR作为定价基准,对借款人来说是有利的,有助于减轻借款人房贷支出。虽然长期利率走势难以判断,但中短期利率下行基本上是有共识的。此外,即便出现了与预期不一样的利率大幅上升走势,购房者还可通过提前还款方式来规避利率风险。

虽然此前多家银行发布公告称,8月25日起,对符合条件且尚未办理定价基准转换的个人住房贷款批量转换,统一调整为LPR定价。多家银行在公告中表示,此举是为简化客户操作,参照银行业普遍做法开展的。

不过,这也不代表消费者没有选择权。各银行均明确,批量转换完成后,若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转回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需要注意的是,已有银行明确,撤销操作仅能办理一次。

银行之所以采用批量转换,主要还是考虑房贷借款人大部分为个人,人数众多且分散,批量转换方式能够节约资源、提升办理效率。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对利率市场化、引导利率下行都有好处。央行近日发布的《2020年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指出,截至6月末,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进度已达55%。其中,存量企业贷款转换进度为76%。

统计显示,2019年8月改革以来,LPR报价水平逐步下行。今年8月份报出的1年期LPR和5年期以上LPR分别为3.85%和4.65%,改革以来累计下降0.4个和0.2个百分点。

⑷ 2020年8月25日后购房贷款还能选固定利率吗

不能。

五家国有大行昨天集体发布公告称,将统一调整为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方式。各银行公告均表示,将于2020年8月25日起,对符合转换条件但尚未办理转换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

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或已签订合同未发放,且截至2020年8月24日(含),尚未办理定价基准转换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含个人商用房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贴息贷款),五大行将统一自2020年8月25日起批量转换,用户无需自己进行任何操作。这意味着8月底房贷都要默认调整为LPR定价方式。

(4)五大行2020年8月25日对贷款利率调整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房贷族应根据自身情况,包括贷款价格、贷款期限、贷款余额等,综合选择更适合自己的利率转换方式。如果此前房贷利率价格折扣力度大,月供剩余时间比较长的话,可以选择固定利率,有助于锁定月供成本,也便于做好家庭的收支安排;

如果月供剩余时间较短,贷款余额也不大,LPR一旦反转,选择浮动利率的人可以通过提前还款方式来规避利率波动的风险。

⑸ 五大行自8月25日起将个人住房贷款调整为LPR

8月12日,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和邮储五家国有大行同时发布公告,将于8月25日起对批量转换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按照相关规则统一调整为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方式。公告同时明确,批量转换完成后,若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相关渠道自助转回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

7月20日,交行率先发布公告,于8月21日对尚未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或固定利率的存量浮动利率房贷,统一调整为LPR浮动利率加减点方式。对于已批量转换有异议的交行客户,也可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

批量转换后利率如何定?

根据央行去年年底发布的公告,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2020年3月1日起正式启动,原则上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央行对存量房贷客户给出了两个选择,一个是转为“LPR+加点”浮动利率,即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二是转换为固定利率。而且,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根据五大行12日的公告,此次批量转换,是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统一转换为LPR加点形成方式,加点值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加点值可为负值,且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利率调整日(重定价日),房贷利率保持不变。在每个利率调整日,贷款利率水平将取最近一次发布的相应期限LPR与加点数值之和重新计算确定。

哪些贷款不参与批量转换?

各家银行在公告中也明确了此次批量转换的范围。参与此次批量转换的是,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同时在批量转换日之前还没有进行主动转换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各银行也列出了不参与此次转换的贷款类型,主要是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贴息贷款。

其中,工行详细列出了六类不参与批量转换的贷款:(一)剩余贷款期限不足一个重定价周期的贷款,即原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日早于下一次重定价日期的贷款;(二)固定利率贷款;(三)公积金个人贷款;(四)经与公积金中心协商不转换的个人住房公转商贴息贷款;(五)已参考LPR定价的个人住房贷款;(六)当前逾期贷款。

中行的批量转换范围是:在2020年8月24日(含)前尚未办理完成定价基准转换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不包含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军人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贴息贷款)。

农行规定,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或已签订合同未发放,且截至2020年8月24日(含),尚未办理定价基准转换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含个人商用房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贴息贷款)。

交行的范围是,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且在8月21日前尚未转换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包括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贴息贷款)。

邮储银行规定的范围是:截至2020年8月25日(不含)尚未在该行办理定价基准转换的存量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含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对批量转换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现在离批量转换的统一日期还有一段时间,如果不想转为LPR加点定价方式的客户可以在批量转换前通过手机银行、智能柜员机、贷款经办行等渠道进行自主转换,选择固定利率方式。需要提醒的是,贷款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根据各家银行公告,如果客户参与的是批量转换,之后又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手机银行自助转回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

农行公告称,如客户希望撤销批量转换,保持原合同的定价方式,可通过相关渠道申请办理,但是撤销操作仅能办理一次。

根据六大行的公告,对批量转换有异议的客户应可以转为原来的定价方式,并不是必须选择固定利率。

此前有银行人士表示,对于未能在2020年8月31日前办理定价基准转换的,届时银行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要求执行。不过,对于既不同意转为LPR定价,也不选择固定利率的存量房贷,央行目前并没有相关细则出台。供图/视觉中国

提示

各大银行对利率调整日规定不一样

北京青年报记者仔细研读六大行的公告,发现他们对于利率调整日的规定并不完全一致。此前,我国大部分存量房贷的重定价周期都是一年,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或者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

根据六大行的公告,建行、交行和邮储都规定利率调整周期、利率调整日与原合同保持不变。中行的重定价周期统一转换为12个月,重定价日也与原合同保持不变。农行的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均保持原合同约定不变;对于重定价周期短于1年的贷款,重定价周期调整为1年。

只有工行的重定价日调整为贷款发放日对应日,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上述加点值重新计算确定。如定价基准转换日与调整后的重定价日相同,则转换日当天不进行重定价,贷款自下一个重定价日重定价。

对于重定价日是在今年9月批量转换完成之后的客户,今年之内就会执行最新的房贷利率;而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或是在此次集中调整之前的批量转换客户,将在明年规定时间进行调整。

举例来说,如果客户的贷款发放日是2010年10月9日,在今年8月26日参与了批量转换,重定价日确定为每年10月9日,则该客户今年10月9日就会变更定价基准,进行第一次重定价,要按照今年9月20日公布的LPR值计算贷款执行利率;如果客户的重定价日为每年6月10日,参与此次批量转化后不变,直到2021年6月10日才进行第一次重定价,到时将以2021年5月的LPR计算实际利率。

本组文/本报记者 程捷

⑹ 2020年贷款基准利率

2020贷款利率暂时没有调整,但有一些“转换”项目。

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度限内固定不变。问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

转换为LPR比固定利率划算,因为以后利率会答逐渐下行,央行副行长几天前在会上说了,要继续推进LPR改革,引导整体市场利率和贷款利率下行。

(6)五大行2020年8月25日对贷款利率调整扩展阅读:

过去两年,国际经济环境不太乐观,中国经济也面临下行压力。因此,自2019年以来,央行多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向市场投放了大量资金。

自2019年以来,央行已连续五次降准,分别于2020年1月和3月16日进行。

此次降准后,据保守估计,央行累计投放市场的资金至少在2万亿元以上,大大缓解了银行的资金紧张。

⑺ 是不是所有银行都在8月25日统一办理利率转换

经济日报记者获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8月12日发布关于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的公告。

公告显示,8月25日起,对批量转换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按照转换规则,统一调整为LPR定价方式。若客户不接受批量转换,可于一定日期前自主转换;批量转换完成后,如果客户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自助转回或协商处理。

也就是说,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或已签订合同未发放,且截至2020年8月24日(含),尚未办理定价基准转换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含个人商用房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贴息贷款),五大行将统一自2020年8月25日起批量转换,您无需自己进行任何操作了。

⑻ 2020年建行贷款利率调整选择那种最好

可以选择固定利率,也可以选择LPR,LPR会随着市场的利率波动而变化。按央行规定,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原则上要在8月31日之前完成利率定价方式转换,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

1、LPR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简称,是指金融机构对其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2019年8月,央行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新的LPR报价方式改为按照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加点形成;报价利率期限增加5年期以上;报价频率由原来的每日报价改为每月报价一次。

按规定,2020年1月1日前已经发放的,或者签了合同但还没有发放的贷款,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的贷款可以转换为锚定LPR。



2、固定利率与LPR二选一

在转换的时候,个人面临两个选择:第一个是,选择固定利率。房贷利率与你当前的利率水平保持不变,以后也不管LPR利率怎么变化,你的房贷利率都不变;第二个是,选择浮动利率(LPR)。房贷利率根据LPR的变动而变化。

无论是何种转换方式,转换后的房贷利率不得低于原有的利率水平,除非LPR下降。这主要是为了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在流动性合理充裕、市场利率有望下行的情况下,坚守“房住不炒”的定位,不向房地产市场发出错误信号,同时也有助于控制上升较快的居民部门杠杆率。

具体来说,业内专家均预计,未来一段时间LPR仍有一定的下行空间。借款人与银行平等协商,采用LPR作为定价基准(浮动利率)将可能是普遍的方式。

3、转成LPR

第一步:确定点差【点差=转换前的房贷利率-相应期限LPR】比如说,您房贷是上浮10%,按照现在执行的利率水平4.9%计算,您转换前的房贷利率就是5.39%。按照央行规定,在个人房贷转换期间均锚定2019年12月的LPR,该月5年期以上LPR为4.8%。

根据上述,您的点差=5.39%-4.8%=0.59%或59个基点。点差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第二步:确定房贷利率【转换后的房贷利率=重定价日的相应期限LPR+点差】转换为LPR时可以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也就是说一年内房贷利率不会发生变化。

据了解,多家银行可选择的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或按贷款放款日对应的日期。假如您的重定价日为1月1日,那么2020年由于锚定2019年12月LPR,您的房贷利率不会发生变化。而2021年转换后的房贷利率=2020年12月的LPR(假设为4.60%)+0.59%=5.19%。

较2020年将下降20个基点。也就是说,这次重定价日的LPR比上次变化了多少,您的房贷利率也就会调整多少。4.哪些人受影响?一般来说,只要有个人住房贷款的都受影响,但有几种情况除外:

1、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部分;

2、固定利率贷款;

3、2020年底前到期的个人住房贷款;也就是说,如果符合这三种情况之一,就不受转换的影响。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存量个人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至8月31日结束。

若未在此前转换,则银行会自动调整为LPR浮动利率或固定利率,具体是哪种各家银行标准不一。在8月31日之前,您可以选择通过电子银行或手机银行进行办理,这样您就不用去柜台,在电子银行上确定即可。或者您也可以选择挑个方便的时间到银行柜台办理相应业务。

⑼ 8月25日起 各大行将个人住房贷款调整为LPR

中国银行发文

中国建设行发文

中国农业银行发文

中国工商银行发文

中国邮政银行发文

01/公告内容

工行、农行、中行、建行、邮储银行等8月12日发布关于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的公告。
公告显示,于8月25日起对批量转换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按照转换规则,统一调整为LPR定价方式。若客户不接受批量转换,可于一定日期前自主转换;批量转换完成后,如果客户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自助转回或协商处理。

根据人民银行此前发布的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以工行发布的《关于中国工商银行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的公告》为例,工行明确的批量转换范围为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含个人商用房贷款),但以下贷款除外:剩余贷款期限不足一个重定价周期的贷款,即原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日早于下一次重定价日期的贷款;固定利率贷款;公积金个人贷款;经与公积金中心协商不转换的个人住房公转商贴息贷款;已参考LPR定价的个人住房贷款;当前逾期贷款。

关于批量转换规则,工行表示,为简化客户操作,将参照银行业普遍做法,于8月25日起对批量转换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按照以下规则统一调整为LPR定价方式。

一是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相应期限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值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加点值可为负值且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执行的利率水平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二是重定价日调整为贷款发放日对应日,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上述加点值重新计算确定。如定价基准转换日与调整后的重定价日相同,则转换日当天不进行重定价,贷款自下一个重定价日重定价。

工行称,若客户不接受上述批量转换规则,可于2020年8月24日(含)前通过手机银行、智能柜员机、贷款经办行等渠道进行自主转换。批量转换完成后,如果客户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手机银行自助转回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

记者注意到,同为国有大行的交行的批量转换工作开始得更早一些。此前的7月20日,交行发布《交通银行关于浮动利率房贷定价基准批量转换的公告》称,为简化客户操作流程,将参考银行业普遍做法,于2020年8月21日对尚未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或固定利率的存量浮动利率房贷。


02/相关内容

LPR是什么?

LPR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oanPrimeRate),反映的是商业银行对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公布的基础性的贷款参考利率,各金融机构应主要参考LPR进行贷款定价。目前,LPR包括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品种。LPR市场化程度较高,能够充分反映信贷市场资金供求情况,使用LPR进行贷款定价可以促进形成市场化的贷款利率,提高市场利率向信贷利率的传导效率。
LPR由18家银行各自报价,然后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再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出一个加权平均值,向0.05%的整数倍就近取整数计算得到最终LPR,于每月20日(节假日顺延)9:30公布。


LPR定价示例:

假设借款人甲某买房时享受了贷款基准利率打九折(下浮10%)的优惠,贷款日2015年8月1日,期限是20年。转换前实际执行利率是4.9×(1-10%)=4.41%,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根据转换时点利率保持不变原则,这笔房贷的加减点数为4.41%-4.8%=-0.39%,即减39个基点。
此后直至这笔房贷偿还完毕为止,这个加减点数都保持不变,房贷利率将随着5年期以上LPR的变动而变化。
今年LPR曾在2月、4月两度“降息”,其中5年期以上LPR累计下行15个基点,至目前(7月20日)最新一次报价为4.65%。
假设甲某贷款重定价日在明年1月1日,若到今年12月,LPR报价仍延续现有利率,则明年他可享受的贷款利率为4.65%-0.39%=4.26%,维持一年。
以100万贷款本金、30年等额本息的按揭贷款计算,月供可省约90元,全年节省1080元。


信息来源:中国证券报

⑽ 2020房贷利率调整是强制的吗

如果房贷没有主动转换为LPR,银行是会强制将房贷利率转换成LPR的。

2020年8月12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邮政银行五家国有大行均发布公告称,将于8月25日起,对符合转换条件但尚未办理转换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

很多人可能觉得现在房贷利率已经很低了,后续上涨的可能性较大,而且银行都推荐选择LPR,让人觉得银行无利不起早,所以认为选择固定利率更好。其实现在很多发达国家的贷款利率都是低于我国贷款利率水平的,部分国家还出现了负利率,从长远来看,贷款利率仍有下降的空间。就算贷款利率后续出现较大幅度的下调,银行也完全可以选择加更多基点的方式来调整房贷利率,银行是不会亏本的。所以这样看来选择LPR也是可行的。至于到底要如何选择,就看贷款人自己的想法了,认为未来LPR会呈上涨趋势,就选固定利率,认为未来LPR会呈下降趋势,就选LP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