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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申请生源地贷款在哪里

发布时间: 2021-11-23 10:52:58

Ⅰ 生源地助学贷款去哪里办

生源地助学信用贷款办理:在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

(1)禹州申请生源地贷款在哪里扩展阅读:

助学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Ⅱ 生源地贷款怎样在哪办

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操作的,帮助新考入高校的和在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或其合法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需要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2007年,国家在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5省市试点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目前,财政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订进一步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覆盖范围的办法。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主要规定如下:

1. 申请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 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①家庭经济困难;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⑥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2. 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3. 贷款金额

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

4. 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

5. 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给你个网址:http://www.xszz.cee.e.cn/show_news.jsp?id=1217

Ⅲ 助学贷款在哪里申请

Ⅳ 怎样申请助学贷款具体在什么地方办理

第一:助学贷款在大学里面可以申请,入学的时候就可以了,只要你的条件合适。这个具体要问问大学里面的学生工作处,新生入学问问辅导员也是可以的,但上学之前最好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带着一份去上学,用得着。去上学之前你最好写一个家庭情况说明,让居委会盖章表明情况属实,或者要你所在的居委会出具一个贫困证明,居委会盖章以后你自己带着,到时候用得着。

第二:很多地方也有生源地贷款,就是从你老家所在地的银行里面贷款,不知道你是哪里的,你们那里有没有,有的话就去问问镇上的教办,教办应该知道流程的.

我以前也是贷款的,不过是在大学里面带的款。加油,祝你成功!!

Ⅳ 2012年禹州可以办生源地贷款吗还有申请日期是多少

我认为我是07年开始办助学贷款的。第一次办理的时候会比较麻烦要到村部办理...具体你可以到村部书籍或当地教育局咨询下。 ...现在就可以办啊,你要去...

Ⅵ 生源地贷款在哪里办

生源地贷款在多数情况下可以直接找学校办理,因为学校本身有跟银行合作,同时也会推出助学贷款。

如果学校没有相关办理途径,学生可以直接到教育局申请生源地贷款,只需要走正常的申请流程就可以了。学生需要到自己的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办理相关贷款产品,贷款产品的用途只能用于学费和生活费,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一、生源地贷款可以直接到学校办理。

在学生还没有入学的时候,为了进一步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一般院校都会和银行开展合作,通过统一提交材料的方式来统一办理学生的生源地贷款。在通常情况下,我们所指的生源地贷款一般都是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可以申请到每年8000~12,000元的授信额度。

二、学生可以在学校批量办理生源地贷款。

当学生收到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之后,学生需要准备自己的基础资料,比如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自己身份的资料。与此同时,学生也需要提交能证明自己家庭收入水平的资料,通过以上资料来申请生源地贷款。生源地贷款的市场门槛一般非常低,因为生源地贷款的核心目的就是为了帮助学生们正常完成学业,所以不会对学生提出过于苛刻的要求。

三、学生也可以主动到教育局办理生源地贷款。

这种方式相对比较麻烦,我建议你优先考虑学校的办理渠道,如果学校没有开展相关业务,你可以尝试到教育局咨询生源地贷款的流程。个人办理生源地贷款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很多,教育局的资管中心也会审核学生的材料,在核实无误后正常放款。另外,学生一定不要到校外办理所谓的商业性质的生源地贷款,因为这一类贷款产品只是披着助学贷款外衣的民间贷款产品。

Ⅶ 生源地助学贷款在哪里办理

Ⅷ 生源地助学贷款到哪里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地点: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

申报材料:

一、贷款证明材料

①、2009年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②、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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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程序: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②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二、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三、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四、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五、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

Ⅸ 河南省禹州市学生资助中心 在校学生如果续贷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在学校开什么证明

陕教贷〔2012〕2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市(区)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我省自2007年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来,基本保证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对建设教育强省和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各地在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中,探索出许多好的经验与做法。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合理分配资助资源,促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健康开展,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关于陕西省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暂行办法》(陕教贷〔2007〕5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贷〔2010〕3号)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补充规定如下。 一、认定机构与原则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在坚持“应贷尽贷”的前提下,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分别在高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县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实行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步审核认定和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最终审核认定的原则。 二、认定条件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和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家庭居住地均在本县辖区内;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4.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上述高校新生或在校生。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及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城镇低保户或农村低保户家庭。享受城镇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家庭,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县区民政部门颁发并经当年审验过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城市、农村居民低保补助金领取存折的原件与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申请人,复印件作为贷款档案资料留存。 2.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孤儿、烈士家庭、优抚家庭等相关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申请人,复印件作为贷款档案资料留存。 3.部分残疾人家庭子女。即父母双方或一方属三级以上残疾级别,享受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的家庭。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申请人,复印件作为贷款档案资料留存。 4.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支付了大额医疗费用,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此类学生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结算单据的原件,方可申请贷款。 5.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导致经济困难的家庭。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方可申请贷款。 6.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学生家庭所在地区发生不可抗拒的突发性灾祸或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方可申请贷款。 7.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父母离异或一方去世,又无稳定经济收入,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详细资料,方可申请贷款。 8.其他经济困难的家庭。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核并经县(区)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方可申请贷款。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生不得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家庭拥有企业、汽车、豪华楼房的;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3.购买高档电器、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在校期间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5.平时消费水平高出周围平均生活水平的; 6.父母有一方是财政供养人员的。 三、认定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高校、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认真、负责的完成认定工作。认定程序如下: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必须提交书面申请书(规格A4纸、手写)。申请书必须对其所陈述的家庭经济情况、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符合申请条件的省内在校学生应如实填写《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1)、新生及外省就读学生填写《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就读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2)。 (二)提供材料。 申请人在提出申请的同时,新生及外省就读学生必须向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有关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如低保证和低保补助金领取存折、孤儿证(或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证明)、烈士家庭证(或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烈士家庭证明)、优抚家庭证(或当地民政部门出具优抚家庭证明)、残疾证和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证明、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家庭突发性变故导致经济困难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对于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也要提供所要求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能认定为贷款学生。省内在校学生应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上述有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 1.新生和外省就读学生贷款资格审查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省内在校学生贷款资格审查由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 2.审查内容。 (1)申请人所陈述的家庭经济状况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申请人日常生活消费的实际情况; (3)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3.审查方式。 (1)审阅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以个别谈话方式等了解申请人日常生活消费情况,并保留谈话记录作为贷款档案材料留存; (3)根据需要联系申请人家庭所在地的有关机构和单位,对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或对申请人进行家庭访问。 (四)组织评议。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分别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组织有关人员,采取多种方式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名单。 (五)开展公示。 对于高校或县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贷款学生名单,高校、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学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高校、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质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做出最终答复。 (六)资格复查。 省内在校学生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贷款时,须提供申请书、《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复查,如发现学生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全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经核实确认后,有权取消申请人的贷款资格并通报有关高校。 本《通知》有关内容与以前所发文件有相悖的,以本《通知》的规定为准。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附件1: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学生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照片录取学校 院系 专业 报到时间 年 月 学历 学制 年 政治面貌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称 谓 姓名 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地址 邮编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月均收入父 亲 元母 亲 元其他监护人 元学生困难程度 ◎特困 ◎一般困难 学生思想品德 ◎优秀 ◎良好 ◎一般 ◎差年学费 年住宿费 年最低生活费 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简要说明: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见证人 本人认为上述属实,自愿履行作证义务。见证人一(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见证人二(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意见 经核实学生及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实地走访调查,该生基本信息和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属实,拟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单位名称(盖章): 电话: 年 月 日学院(系部)意见 经资格初审,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单位名称(盖章): 电话: 年 月 日 学校资助中心意见 经资格初审,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人(签章): 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资助中心意见 经资格审查,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人(签章): 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说明:1.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完整,言简意赅; 2.见证人应全面了解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过程,并在必要时予以作证; 3.乡镇及街道民政部门依据户籍信息和低保证等核实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严禁出具假证明; 4.学校资助中心必须严格审核申请书的基本信息和申请资格,并对申请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学生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照片录取学校 院系 专业 报到时间 年 月 学历 学制 年 政治面貌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称 谓 姓名 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地址 邮编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月均收入父 亲 元母 亲 元其他监护人 元学生困难程度 ◎特困 ◎一般困难 学生思想品德 ◎优秀 ◎良好 ◎一般 ◎差年学费 年住宿费 年最低生活费 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简要说明: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见证人 本人认为上述属实,自愿履行作证义务。见证人一(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见证人二(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高中(新生)或村组、街道社区(外省在校生)意见 经核实学生及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实地走访调查,该生基本信息和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属实,拟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单位名称(盖章): 电话: 年 月 日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意见 经核实学生及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实地走访调查,该生基本信息和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属实,拟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单位名称(盖章): 电话: 年 月 日 县级资助中心意见 经资格审查,同意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人(签章): 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说明:1.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完整,言简意赅; 2.见证人应全面了解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过程,并在必要时予以作证; 3.乡镇及街道民政部门依据户籍信息和低保证等核实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严禁出具假证明; 4.县级资助中心必须严格审核申请书的基本信息和申请资格,并对申请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主题词:贷款 学生 资格 通知 抄送:省财政厅、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4月12日印发 打印人:高君萍 校对人:姬建鹏 共印1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