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利率额度 » 申请贷款见证人是谁
扩展阅读
贷款借10万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申请贷款见证人是谁

发布时间: 2021-11-25 16:07:28

⑴ 见证人承担借贷责任吗

见证人和中间人不承担偿还责任,但是,你需就你仅是见证人的身份举证,否则,在借据上就你的身份没有明确的界定,仅是你签了字你有可能被认定为保证人,那样你就要承担保证责任。注意,你在借据上签字时,是否对自己的身份予以了界定,比如:“见证人某某”字样。
见证人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就怕你不是以见证人身份签字的
见证人不承担责任,只是作为证人。
见证人不需要承担责任,保证人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如果你单单是见证人而不是保证人,对方起诉你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⑵ 什么是贷款证明人 贷款证明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证明人无需承担经济责任。证明不是担保。但是在今后打官司起诉的时候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先决条件是在借据上要清楚的写明证明人是谁,并有亲笔签字和手印。

(2)申请贷款见证人是谁扩展阅读
贷款担保人和证明人不同,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
一般做保证人,银行信贷会要求出示房产证、行车证、存款流水等资产证明,还包括所在公司人力部或财务部提供收入证明等材料并留复印件作为附件放进信贷档案送到主管信贷审批部门进行审批。

贷款担保需要签订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一般有两种:一种是专门格式的保证合同,一种是主合同中含有保证条款。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无论是哪种形式的保证,一旦被保证人债务人发生经济恐慌,保证人都要承担替被保证人偿还债务的风险。

另外,作为银行贷款担保人,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由于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承担单方性、无偿性的法律责任,故对保证人尽了义务而债权人怠于行使权利,应该免除保证人一定范围内的保证责任。
2、保证存续的基础是保证人对债务人的信任,因而一旦发生债务人变动时,保证人一般不再为该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贷款合同发生变更,又未获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时,保证人也不应为此承担责任。
3、在商业银行与借款人的贷款活动中,常常有协议以新贷还旧贷的情况发生。基于主合同主要内容变更,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的原理,以新贷偿还旧贷属于主合同变更,保证人除该变更协议知道并应当知道外,不承担民事责任,但如果旧贷的保证人又为新贷作保的话,那么保证人的责任不能免除。

⑶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里的见证人填写什么人

见证人由受助者所在学校(一般是学工委)指派本校教师担任。

⑷ 借款见证人是什么概念

见证人,只是在场的证人,与保证人不同。保证人在债务人不能承担偿还义务时,承担连带偿还义务。而见证人,指的却是在场看见并能证明事实的人,其地位相当于证人。

⑸ 银行贷款要个见证人,起什么作用,跟担保人意思一样了不

不一样的,
见证人一般只是对合同的真实性提供见证作用,一般无特殊约定,无其他责任吧。
担保人承担的是担保责任,比见证的人的风险大很多。
建议签订前明确见证的人责任,有无其它特殊约定。

⑹ 助学贷款里面的见证人填谁

亲戚朋友都成

⑺ 贷款见证人需要负什么责任

你不是贷款合同当事人,也不是贷款合同的保证人,无需承担贷款合同中的责任。

⑻ 我一个朋友要贷款,他让我做贷款证明人,不知道什么是贷款证明人,贷款证明人需要负怎样的法律责任

没听过贷款证明人这个词,专门去查了一下,网上的解释多数是这样的:一般是民间贷款中,亲戚之间、朋友之间借款,为了提高信任度,会邀请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第三方作为见证人,万一以后发现借贷纠纷,可以作为证明人上法庭,实际生活中会邀请邻居或者周围认识的人作为证明人。
按照这个说法,贷款证明人只是证明发生了借贷的事实,以及借贷双方是谁、借贷发生的日期、借款的金额、约定的利息和还款方式、还款时间。这跟担保人的概念是完全不同的,担保是当贷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贷款担保人需要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承担贷款偿还义务,也就是直接替借款人还款。
那么,我们就能理解了,证明人只是起到一个人证的作用,是为防止以后借贷双方中的乙方出现毁约等反悔行为的,就相当于打官司中的证人,不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⑼ 请问在贷款过程中做借贷方的见证人要负责任吗

1、在借贷合同中,权利义务人只是借款人与贷款人,见证人只是见证事实的经过,不承担赔偿义务责任的。2、如果要负责任,就应该是担保人,而不是见证人。担保人可以承担连带支付赔偿责任。

⑽ 上大学贷款有什么要求吗

产品名称国家助学贷款 产品说明国家助学贷款是指中国银行向客户发放的由中央财政或地方财政贴息,用于您本人或直系亲属、法定被监护人在国内高等学校就读全日制本、专科或研究生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助学贷款。一、相关人员介绍人指高等学校中负责助学贷款的部门;见证人指与受教育人关系密切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高等学校指中央财政贴息的中央部门(单位)所属普通高等学校和地方财政贴息的地方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二、贷款期限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六年。三、贷款限额国家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每个学生的具体贷款金额由学校按本校的总贷款额度,根据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标准以及学生的困难程度确定。四、贷款利率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息,如遇法定利率调整,合同利率不变;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利率一年一定,如遇法定利率调整,则在下一个利率确定日按人民银行调整后的利率执行;贷款展期后累计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的,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利率执行;贷款逾期又未批准展期的部分,按中国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收取利息。五、贷款申请借款客户应提供以下资料:1、个人有效居留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及复印件或学生证及复印件;3、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六、贷款发放中国银行将根据合同规定,按学年及时将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划入学校制定账户。七、贷款贴息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实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100%由财政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的贷款利息及罚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八、贷款偿还1、借款学生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取得毕业证书之日的下月1日;2、借款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具体还贷事宜,由借款学生在办理还款确认手续时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3、允许有条件的借款学生提前还贷。九、贷款展期对于毕业后当年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要在毕业前1个月向原所在学校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原贷款展期期间的贴息,按借款学生原所在学校的隶属关系,由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生实施贴息。适用对象借款人为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