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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首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提供

发布时间: 2021-11-26 01:14:32

A.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都要哪些手续

生源地助学贷款,又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名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目前只有几个地区开放。并且贷款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 。

准备齐全这些手续和材料以后就可以在户口所在地的教育局或者资助中心提交申请合同,第一次办理时要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同时到场审核并办理,办理成功以后,会提供一个回执编号给你。这就证明办理成功,只需要等待审核和资金下发了。

B.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需要什么材料

贷款证明材料:

1、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2、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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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源地贷款的注意事项:

1、贷款合同签订频度:为了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

2、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权委托书》即可办理。

3、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

4、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 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 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5、生源地助学贷款初次申请所需材料:盖章的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参考资料:网络:生源地助学贷款)

C. 1、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详细

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 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 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①家庭经济困难;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 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⑥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 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 资格审查。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 元。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 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 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 年。 学制超过4 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 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D. 大三学生第一次办理生源地贷款怎么弄啊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

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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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生源地贷款申请流程

一、申请条件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通州区、已被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正式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1、贷款额度生源地贷款每生每年最高标准大专6000元,本科8000,研究生12000。

2、贷款期限生源地贷款的期限,按贷款时至毕业的年限加10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4年。大学新生可向所在中学提出申请,老生们向所在高校提出贷款申请。

3、贴息政策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支付,毕业以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利息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基准利率。

E. 第一次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您好!第一次申请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流程如下:
1、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2、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3、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4、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

拓展资料
一、生源地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流程: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2、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3、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4、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F. 初次申请助学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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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第二条助学贷款可采取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和担保助学贷款方式

第三条贷款人对高等学校的在读学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对其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和担保助学贷款。

第四条高等学校的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同时要有同班同学或老师共两名对其身份提供证明。

第五条高等学校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要按规定填写借款合同,承诺离开学校后向贷款人提供工作单位和通讯方式,承诺贷款逾期一年不还,又未提出展期,可由贷款人在就学的高等学校或相关媒体上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码,予以查询。

第六条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学生在读期间所在学校的学费与生活费。

第七条助学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八年,是否展期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商定。

第八条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

第九条助学贷款采取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可提前还贷,或利随本清,或分次偿还(按年、按季或按月),具体方式由贷款人和借款人商定并载入合同。贷款本息提前归还的,提前归还的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时间计收利息;贷款本息不能按期归还的,贷款人按规定计收罚息。

第十条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或利息补贴的,其贴息比例、贴息时间由贷款人或借款人所在学校与贴息提供者共同商定。

第十一条借款人要恪守信用,如因各种原因离开学校后,应主动告知贷款人其最新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二条高等学校应对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和贷款人发放、收回助学贷款的管理工作予以协助。如借款人在校期间发生转学、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伤亡等情况,借款人所在学校有义务及时通知贷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