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在国企的财务工作,现在有个问题急需各位给解决: 我下属子公司向母公司申请了一笔借款,金额、利率、期
母公司借给子公司款,
借:其他应收款--子公司
贷:银行存款
收到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要交纳营业税。
B. 总部给子公司信用担保,占用总部信贷信贷资金额度吗
请警惕网络上发布的各种虚假贷款和办理大额信用卡信息的骗局!网上各种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类公司发布的所有只凭身份证就可以贷款或者办理信 用卡的信息基本假冒贷款公司的骗子。无论能否查到公司注册备案
C. 集团母公司可不可以贷款给子公司
可以
集团公司可以贷款给出子公司,但所借款超过集团公司实收资本50%以上金额产生的财务费用不的在税前扣除
我国《公司法》对于母、子公司没有作出明确界定,对其相互之间的特殊法律关系也没有作出特别管制。仅仅一个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几十字的条文,过于笼统、不利于操作及保护外部债权人和子公司少数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随着我国加入WTO,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子公司的行为也日益频繁,仅仅凭现行的公司立法已经无法解决类似于上述所提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案等关于母子公司间责任关系的纠纷。因此,笔者主张应立即对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细化。
D. 项目贷款是否可以由两个借款主体共同使用
为保证两个实际用款主体均涉及到这个债务当中,建议采取共同借款人的形式签订借款合同,保证债务共同承担,
E. 子公司如何向母公司借款
(1)这里包含两个借贷关系:一个是母公司向银行借款,另一个是子公司向母公司借款。
(2)子公司与母公司是关联方关系,根据国税发[2000]84号文件规定,对纳税人从关联方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但母公司如有足够的证明有关资金确定是从金融机构取得,这种借贷关系可不作为关联方关系对待,而作为正常企业间借贷关系对待。
(3)子公司实际支付利息时,应视同先向母公司支付利息,再由母公司向银行支付利息。母公司收到子公司上交的利息时应作收入,应向子公司开具收到利息的税前扣除的合法凭证。子公司税前可扣除的支付给母公司的利息按不高于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水平计算的利息计算。
F. 集团授信是否可对母公司借款
你的问题是从银行取得的集团授信融资,是否可以借给集团母公司使用?
这个问题各个银行规定都不同,针对具体的客户也不同,属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情况。一般来说,银行要求专款专用,但实际运行中往往做不到。有很多大型集团都实行资金集中管理,银行也阻止不了,所以一般就在集团整体授信额度上予以考虑控制。
G. 子公司和母公司之间借款和货款可以冲抵嘛
在做合并报表时,子公司和母公司之间借款和贷款(或者是欠的货款)可以按照规定冲抵。
实际结算时,需要有真实资金进行结算,才可以抵账。
子公司与母公司都是独立法人单位,各自承担自己的义务,行使自己的权利,不能随意抹杀债权债务关系
H. 请问组合贷款的贷款额度怎么计算的呢
住房公积金方面,具体的贷款额度根据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所购房款的一定比例、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最高贷款额度四个方面计算,最小值为借款人贷款额度。商业贷款方面,银行会根据借款人的征信情况和还款能力选择批贷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