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国家开发银行近几年的利率水平
近几年利率水平保持稳定,略高于国有四大行,低于城商和农商行,保持了中等利率水平。
Ⅱ 国家开发银行的助学贷款利息有多大
有这么高啊,我们以前合同是5.8,现在毕业了是7.05,要看你每年还换的本金是多少了,利息就是你的总贷款减去你还的本金乘以利率,你的第一年利息是783,以后扣除相应的本金乘以利率就可以了,毕业开始就自己付利息。没有毕业两年的说法
Ⅲ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利率是多少一年
生源地贷款利息是以实际天数按年计收年息,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是按基准利率计算,利率不上浮。
以现行基准利率5.15%计算,一年的利息=借款金额*5.15%
1、在毕业之前,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是由政府补贴的,借款学生不需要支付利息;
2、毕业后学生开始每年偿还贷款。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以后的贷款利息由借款 人承担,政府不再补贴利息。同一般的中长期贷款每月还款不同,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一年还款一次,每年还款时间是12月20日之前,到期最后一年结息日是9月 20日。
注意:逾期不还不仅会产生不良信用,还会产生罚息。生源地助学贷款罚息为基准利率的130%,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算罚息。不过,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不会产生复利,只按贷款金额计算利息。
Ⅳ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利息以及偿还方法
一、提前还款
(一)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时间:每年1月至7月的10日前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如当月10日之后(除7月)申请将视作申请下月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下月20日。
(二)存入提前还款资金时间:
1、如果是农行卡还款且是上月10日后当月10日前提交的提前还款申请(还款账号是农行卡或是支付宝学生可进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则应于当月15日前存入指定的农行卡。如果你是农行卡还款且是当月10日后至下月10日前提交的提前还款申请,则应于下月15日前存入指定的农行卡。
2、如果是支付宝还款且是上月10日后当月10日前提交的提前还款申请(还款账号是农行卡或是支付宝学生可进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则应于当月20日前存入指定的支付宝账号。如果是支付宝还款且是当月10日后至下月10日前提交的提前还款申请,则应于下月20日前存入指定的支付宝账户。
二、分期还款
请自毕业当年起每年12月15日前(最后一年8月15日前或9月15日前,具体可进学生在线系统查询还款计划)将应还本息(毕业当年起前两年只还利息)足额存入指定的农行卡或支付宝账户中(还款账号是农行卡或是支付宝学生可进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分期还款为按年计收,每年11月20日后学生可进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当年应还本息。
Ⅳ 国家开发银行的助学贷款利息怎么算
一、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利息分下列两种情况:
1、在校期间无息国家开发银行的助学贷款利息在学生就读期间由国家承担,即在校期间不需要承担利息
2、离校后收息毕业后一次性还款免息,分期还款需还息。生源地贷款最长还款年限比国家助学贷款更长一些,说白了就是本息总额是生源地贷款更大,平时还款压力是国家助学贷款较重。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国家开发银行的助学贷款利息计算方法:
六个月以内(含6个月)贷款 ,年利率(%) 5.10
六个月至一年(含1年)贷款,年利率(%) 5.10
一至三年(含3年)贷款,年利率(%) 年利率(%) 5.50
三至五年(含5年)贷款,年利率(%)年利率(%) 5.50
五年以上贷款,年利率(%)年利率(%)5.65
(5)棚改项目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利率扩展阅读:
还款方式:
⑴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⑵学生毕业后,观看其可活动资金来还贷款;
⑶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⑷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⑸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Ⅵ 国家开发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企业用)是多少,急求!!!!!
是的,基本利率 上浮10%。但是,还是贷款下来的时候银行定的为准!
Ⅶ 国家开发银行今年的贷款利率
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7.05%
Ⅷ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利息是怎样算的,我贷款18000,8年内还清,谁帮算下到还清为止要多少利息
如果你申请的是国家助学贷款,那么是在国家基准利率6.55%的基础上再减50%。
如果你申请的是普通商业助学贷款,那么利率是国家基准利率6.55%。
利息=当年利率*贷款金额(满一年)
利息=当年利率/360天*(上一年的12月21日至还款当天的天数)*贷款本金(不满一年)
还款规则---利息偿还:
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由自己负担利息。自毕业当年起,每年的12月20为正常还息日。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至毕业后第二年的8月31日为两年宽限期,宽限期的每年12月20日只需自负利息不需偿还本金。
注意:借款学生如发生专升本、考研等需要延长贴息终止日期及延后宽限期的,应在取得录取通知书后立即与县资助中心联系,进行就学信息变更还款计划变更。如未及时进行变更的,产生的利息由学生本人承担。
另附: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及自治区助学贷款联系人通讯录
1 、 广西分行客户三处 张军 07718018103 / 覃思园 07718018176
2 、 广西自治区资助管理办公室 全斌 07715815158 /吴大平 07715815298
如果还不是很清楚可以打电话咨询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