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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信额度贷款用途监管

发布时间: 2021-12-07 10:51:53

『壹』 贷款不得用于哪些用途

借款人使用贷款,不得用于以下用途:①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或项目;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违反国家规定以贷款作为注册资本金、注册验资或增资扩股;③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股票、期货、金融衍生产品投资;④财政预算性收支;⑤国家明确规定的其他禁止用途。

『贰』 特别授信有贷款用途有监管限制吗

部分贷款是受监管的,只要你没有用作投资理财,一般都没有什么事

『叁』 银行怎么对消费贷款资金的用途进行监管

您好,一般在申请贷款审批的时候,会有风控进行审核。申请贷款的时候都有申请贷款资金用途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的,金额小的消费用途可能不需要,但是大额资金是一定需要提交资金用途的。

『肆』 消费贷款的资金用途有什么限制

个人消费贷款,是为满足除购房以外的合法消费用途,招行推出的个人消费贷款,可针对借款人用已有房产抵押或以信用方式办理;请点击:→[消费贷款介绍http://www.cmbchina.com/Personal/Credit/CreditInfo.aspx?guid=65a309fa-6b36-4cbb-8a64-196ba77e403a]查看详细介绍。

『伍』 重磅!三部门联合发文打击违规使用经营贷

3月26日晚,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从加强借款人资质核查、加强信贷需求审核、加强贷款期限管理、加强贷款抵押物管理、加强贷中贷后管理、加强银行内部管理等方面,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强化审慎合规经营,严防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同时要求进一步加强中介机构管理,建立违规行为“黑名单”,加大处罚问责力度并定期披露。
《通知》的发布和实施,是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重要举措。下一步,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人民银行将密切沟通协作,联合做好《通知》贯彻落实工作,坚决打击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全文如下:
各银保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
近年来,个人经营性贷款、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等经营用途贷款在满足企业临时性周转性资金需求、提升企业持续运行能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了有力支持。但近期一些企业和个人违规将经营用途贷款投向房地产领域问题突出,影响房地产调控政策效果,挤占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信贷资源。为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借款人资质核查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经营用途贷款“三查”,落实好各项授信审批要求,不得向无实际经营的空壳企业发放经营用途贷款。对企业成立时间或受让企业股权时间短于1年,以及持有被抵押房产时间低于1年的借款人,要进一步加强借款主体资质审核,对工商注册、企业经营、纳税情况等各类信息进行交叉验证,不得以企业证明材料代替实质性审核。
二、加强信贷需求审核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经营用途贷款需求进行穿透式、实质性审核,要根据借款人实际经营需求合理确定授信总额,与企业年度经营收入、资金流水等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密切关注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不得因抵押充足而放松对真实贷款需求的审查。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对贷款金额较大的,要通过多种形式全方面了解企业情况,进一步加强审核。对通过互联网渠道发放的经营用途贷款,应满足互联网贷款管理相关规定。不得向资金流水与经营情况明显不匹配的企业发放经营性贷款。
三、加强贷款期限管理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做好经营用途贷款期限管理,根据借款人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对期限超过3年的经营用途贷款,要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专门统计台账,逐笔登记并定期进行核查,确保贷款期限与借款人生产经营周期、资金收支规律相匹配,真正用于企业经营。
四、加强贷款抵押物管理
对使用房产抵押的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抵押物估值管理,合理把握贷款抵押成数。重点审查房产交易完成后短期内申请经营用途贷款的融资需求合理性,对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产时间低于1年的,审慎确定贷款抵押成数。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产时间低于3年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定期核查贷款使用情况并保存核查记录。
五、加强贷中贷后管理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严格贷中贷后管理,落实资金受托支付要求,防范企业通过关联方规避受托支付要求。加强贷后资金流向监测和预警,不得以已开展受托支付为由弱化贷后资金管控。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书面向借款人提示违规将信贷资金用于购房的法律风险和相关影响,在和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时应同时签订资金用途承诺函,明确一旦发现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将立刻收回贷款,压降授信额度,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通过网站公示、营业网点张贴公告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
六、加强银行内部管理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和审慎经营理念,认真梳理经营用途贷款业务操作流程,扎紧制度笼子,切实强化内部问责。要加强对分支机构经营用途贷款的监测分析。要加强员工异常行为监控,严防内外勾结,对相关违法违规人员依法严格问责。
七、加强中介机构管理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制定各类中介机构准入标准,建立合作机构“白名单”。对存在协助借款人套取经营用途贷款行为的中介机构,一律不得进行合作,并将相关机构名单报送地方有关管理部门,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要加强对合作类业务的监测统计,对与单家中介机构合作业务快速增长的情况要重点加强分析核查。
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为购房人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房抵经营贷等金融产品的咨询和服务,不得诱导购房人违规使用经营用途资金;在提供新房、二手房买卖经纪服务时,应要求购房人书面承诺,购房资金不存在挪用银行信贷资金等问题。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建立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人员违规行为“黑名单”,加大处罚问责力度并定期披露。
八、继续支持好实体经济发展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效能,持续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战略部署,保持小微企业信贷支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发挥经营用途贷款支持实体经济的积极作用。
九、强化协同监督检查
各银保监局、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加大对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畅通违规问题投诉举报方式,及时共享并联合排查违规线索;要将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等相关问题作为各类检查的重要内容,依法严格问责,加强联合惩戒,将企业和个人违规挪用经营用途贷款的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及时纳入征信系统。
各银保监局、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联合开展一次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专项排查,于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并加大对违规问题督促整改和处罚力度。

『陆』 贷款给别的公司之后怎么监管他的钱的用途

没办法监管、银行也没办法监管的,只是说走个形式而已(打账到第三方账户)

『柒』 招行消费贷款资金用途有什么规定

贷款资金用途规定:
1.个人消费贷款可用于购车、购车位、装修、教育学资、大宗消费购物、旅游等个人或家庭合法消费用途。
2.贷款用途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得用于赌博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非法用途及国家监管部门禁止进入的领域。
3.借款申请人向我行申请单笔贷款或进行授信额度项下提款时须提交书面贷款用途证明文件,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对于贷款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大额个人消费贷款,除贷前需客户提供用途证明资料,贷款发放后6个月内还必须收集交易真实完成的证明资料(例如:对于购车用途,必须提供所购车辆登记证明;对于装修用途,必须实地查验装修情况及相应装修款项支付凭据等)。对于客户无法提供或发现存在用途虚假的,必须按照合同约定采取提前收回贷款、停用授信功能等处理措施。
如您还有疑问,请打开招行主页www.cmbchina.com点击右上角“在线客服”进入咨询。

『捌』 监管部门对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的用途是怎么规定的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依法设立;
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四、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银行放贷主管部门应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形式,调查核实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借款人的组织架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团队的资信等情况;二、借款人的经营范围、核心主业、生产经营、贷款期内经营规划和重大投资计划等情况;三、借款人所在行业状况;
四、借款人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存货等真实财务状况;
五、借款人营运资金总需求和现有融资性负债情况;
六、借款人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等情况;
七、贷款具体用途及与贷款用途相关的交易对手资金占用等情况;
八、还款来源情况,包括生产经营产生的现金流、综合收益及其他合法收入等;
九、对有担保的流动资金贷款,还需调查抵(质)押物的权属、价值和变现难易程度,或保 证人的保证资格和能力等情况。

『玖』 银行对企业贷款的授信额度主要是根据什么来定的,有哪什么标准或规定吗

给企业授信多少,取决于三个因素:企业需要多少钱,企业能还多少钱,还不上能赔多少钱。

下面讲的是专项授信,也就是对项目进行授信,顺便夹杂着对企业授信。在当前严峻的房地产形势下,国内银行大都对房地产企业采取名单制、俱乐部制等形式设置准入门槛,房地产企业融资还要顶着房地产限额的形式前进,尤其是非核心城市、非核心区域的项目融资更是难上加难。以深圳本地的鹅湖集团为例。假设鹅湖集团拿了一块好地,面积50000平,开发时间五年,分三期开盘,拟在我行申请rmb25亿的开发贷。我行拟定价格年利率按7%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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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需要多少钱。经测算,鹅湖集团整个项目需要大概25亿资金,然后打算全部在我行申请授信,这种情况我们是不能允许的,房地产企业项目要求自有资金比例在30%以上,按照比例和项目地段,我行认为限额定在15亿比较合适。能不能突破呢,可以,那就不是我们放款了,要用表外资金。表内资金只能做到这种比例。在非专项授信时,就是针对企业的授信的话,在与跟我关系较好的客户沟通时,经常会冒出多多易善的说法。当然了,我们是不能这么惯着企业,你一年采购原材料加薪酬才五千万,净利润才几百万,你让我给你贷三千万,我不得掂量掂量,但是这个不是绝对的,能不能突破呢,能,看2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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