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有关生源地助学贷款 再次申请的问题
1借款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 村委会(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县民政局审查,经办人签字盖章。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此表为首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必备附件。学生可到教育网、县资助中心领取。3学生证复印件一式二份原件备查4学生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式二份学生户口簿页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一张A4纸。(户口已迁出的到原乡镇派出所打户口注销证明)5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式二份共同借款人户口簿页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一张A4纸。6在校生贷款高校证明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高校学生需出具学生在校上一年学年的学习、操行的鉴定及未申请到助学贷款证明。
『贰』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再次申请不需要哪些材料
前提是你第一次申贷成功! 和第一次申贷还是有区别的:
其一,你不用再到村或民政上盖章了;
其二,不用再提交户口本信息了;
其三,若你以前开具的有身份证明之类的,今年可不必开具!
申请表原表2份;
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2份;
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学生证复印件2份;
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去年签的话,今年可以一人到场签合同);
学校在系统内反馈回执信息(开学报到后)。
『叁』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怎么办
申请条件: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注:2012年的高中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工作于今年5月底前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申请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和在省内高校就读的老生须已被列入认定名单,详细情况可咨询您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申报程序:
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展期。
『肆』 生源地贷款再次申请怎么办
再次续贷申请学生可直接登录在线服务系统进行贷款申请(http://www.csls.cdb.com.cn)通过以下方式登录:登录名:所在县资助中心代码(37092101)+身份证号 密码:学生身份证上的8位生日(如:19870101)携带:1、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本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两份,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1、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审查通过后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合同一式4份,学生、共同借款人、县资助中心和开发银行分行各持一份。2、县资助中心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盖章确认后交学生随同借款合同一并带到高校报到。)学生到高校报到提交受理证明给高校负责人,由高校在助学贷款系统中录入回执信息并下载打印盖章。学生将高校盖章的一式两份的回执寄回县资助中心。(在借款合同规定日期内(9月30日前)县资助中心未收到合同回执单,视同该学生撤销借款申请。)查询贷款受理情况(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在生成合同时,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帐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学生可在支付宝指定的银行开立结算帐户,与支付宝帐户绑定后剩余贷款资金可提现用于生活费。贷款成功后,学生可通过在线服务系统关注支付宝使用办法或通过登录支付宝网站了解想关操作。)
『伍』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填错了,还可以再改了填吗
可以修改,要联系所在资助中心,请老师帮忙尽快做好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 没有明确办理截止日期,但建议您在贴息截止日前办理。当年11月20号之前没有办理,需要自己支付当年利息。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报及程序:
1、贷款受理部门
2、准备材料
3、审核材料
4、签订合同
5、合同回执寄返
6、贷款发放与支付
7、偿还贷款
(5)租学贷款申请表重新申请扩展阅读: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开发银行——常见问题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申请指南
人民网——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
『陆』 再次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一些问题
以上的答案均不正确。申请表打印出来 按要求盖章 再将其他材料准备好后 ,直接去县资助中心签订合同。支付宝账号会在资助中心打印合同时系统中自动产生。
『柒』 生源地助学贷款已经导出申请表但想重新申请更多的金额怎么办
导出后是不可以更改的,如果一定要改的话,打电话给你们教育局,只有这个方法了,你们县生源地负责人电话。你登入国家开发银行官网里可以找到联系方式。望采纳,谢谢!
『捌』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申请表,谁有求帮忙
2016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可直接打印下载)
填表说明:
1、本表是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表。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如实填写表内所列示的各类信息。
2、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应为本县(市、区);借款人必须是已被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学校正式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借款学生家庭确实为经济困难家庭,借款学生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共同借款人主要是指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人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借款学生应根据录取院校、专业的学制选择申请贷款的期限。贷款期限上限为“在校年限+10年”,最长不超过14年,最短不低于6年。 5、申请贷款金额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且必须为整数。
5、资格审查单位包括:村委会(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就读中学,审查意见需加盖公章。
6、本表一式两份,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www.csls.cdb.com.cn)下载打印或在县(市、区)资助中心领取。 8、标有“*”项为必填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