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国家级助学贷款,贷款金额超出了学费怎么办啊 多贷款一千多,会不会白白浪费了
不会的,那个钱到学校的时候多的话可以申请出来的,其实还要扣住宿费的,一般情况下剩下的钱不多!我的就是这样! 求采纳!
❷ 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的限额不能超过学费和生活费之和吗
并没有具体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国家开发银行规定: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贷款额度可按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贷款利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2)助学贷款申请额度大于学费扩展阅读:
申请条件: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❸ 我申请了生源地助学贷款,但申请的金额大于我学费和住宿费的总和,就是有一部分的生活费,这部分生活费支
那个钱会全部打到学校,到时候毕业结余的好像
❹ 如果学生带助学贷款比学费高可以吗
不行的,助学贷款要和学费挂钩。一般是学生申请成功以后,交由学校统一办理。银行只面向学校办理助学贷款。办理业务的银行也是学校财务依托的银行。学校在办理的过程中会把相关的信息和银行方面沟通。换句话说,银行对于学费固定的学生,贷款金额就是固定的。有时候也会有贷款金额比学费高的情况,就是部分生活费用。大多数情况下,个人都不经手这笔学费的,都是银行和学校之间直接办理,如果有生活费用的部分才会打到个人账户中。至于有没有生活费部分的贷款各个学校各个银行不太一样。总的来说,对于一个在校生的助学贷款,金额是固定的,不能按着个人的意愿改变。
❺ 填代尝申请表的时候,我的助学贷款金额比学费高,为什么学校只让选学费代尝一项
助学金贷款,他是需要你填写申请表的而学费贷款,他是每个人都可以享受的助学金,需要提供资料去审批的。
❻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金额超过了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怎么办,能通过什么渠道取出来吗
助学贷款申请金额超过了学费和住宿费,用剩余部分的话应该打入你的银行卡里,然后你就可以直接提出来了。最好贷款的金额,和学费和住宿费相等,不要超出。
❼ 大学生助学贷款超过学费和住宿费怎么处理
放心吧,学校会把多出来的钱退还给你的,放心,退还的钱作为您的生活费,反正在校期间助学贷款也是财政全额贴息的!
❽ 助学贷款金额超过了学费住宿费太多银行会审批吗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确定。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
❾ 今年国开助学贷款不能申请比自己学费高的金额吗
关于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新贷和毕业生代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5 18:44:08
各年级本科生:
根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我院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新贷和毕业生代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2019学年老生贷款续放
1、各年级根据我中心提供的贷款续放名单组织贷款老生进行核对。
2、今年申请停止贷款续放的学生,需要填写书面《停贷申请》,各年级在2018年10月9日前统一收取。《停贷申请》的表格可在武汉大学学生资助管理网(http://zzgl.whu.e.cn/)下载。
二、2018-2019学年新贷申请
(一)贷款对象
1、全日制2018级新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老生;
3、申请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向学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二)申请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在校在籍全日制学生;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5、经办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三)申请贷款的学生必须真实、准确地提供以下材料(材料必须用钢笔或水性笔填写)
1、本人填写完整的《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原件一份;要求:学生签名按手印、学院负责老师在贷款介绍人处签名;
2、2018年《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一份,加盖当地政府部门或民政部门的公章:
3、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三个月内、正反面复印、身份证号必须清晰);
4、未满18岁的学生需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和父母同意贷款的同意书。 5、学生本人填写《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借据》原件若干套(按学制填写),要求:每套借据一式六联、每联上都要按手印;
6、学生本人填写《借款合同》原件两份(一份大合同一份小合同),要求:按借款合同样本填写,每份合同都要签名按手印;
7、在2018年10月9日前以年级为单位统一填写《2018年新发放本科生合格名册表》电子版,统一收集填写完整的《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借据》原件和借款合同原件两份(按照贷款合同号的从大到小的顺序排列、一份小合同及借据夹在大合同中)。
(四)贷款金额、期限、贴息、还款
1、贷款申请额度仅限于年度学费、住宿费。如果本科生年度学费和住宿费的总和未超过6000元的,本科生贷款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贷款申请总额最高不超过6000 元* 学制;如果本科生年度学费和住宿费的总和超过6000元的,本科生贷款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贷款申请总额最高不超过8000 元* 学制。如果研究生年度学费和住宿费的总和未超过8000元的,研究生贷款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贷款申请总额最高不超过8000 元* 学制;如果研究生年度学费和住宿费的总和超过8000元的,研究生贷款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贷款申请总额最高不超过12000 元* 学制;
2、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管理方式;
3、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为学制加上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
4、国家助学贷款的贴息实行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100%由国家财政补贴,贷款学生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贷款学生毕业后开始计付利息,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
5、贷款学生可在毕业3年后开始还本金、在贷款合同的截止时间内还清。
三、有关2018届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的工作
1、根据《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的文件精神,我校2018届应届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本科生和全日制非定向类研究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可以申请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资助。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2、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毕业生只能在毕业当年有2次机会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资格,即毕业当年的6月和12月提交申请,过期就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