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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借10万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沈阳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多少

发布时间: 2021-12-20 10:52:23

㈠ 沈阳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沈阳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60万。

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30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50万元;家庭成员三人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为60万元;郊县贷款最高限额按规定执行。

二、贷款额度及年限确定原则:

具体额度计算公式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月缴公积金的工资基数×还贷系数×12个月×贷款年限。

贷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商品房成交价的70%(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商品房成交价的80%)。贷款的最低期限为1年,最高期限为30年且男性、女性均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针对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职工男性可放宽到65周岁,女性可放宽到60周岁。(1)男方年满50周岁,女方年满45周岁;(2)连续缴存公积金3年(含3年)以上;(3)缴存公积金以来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并随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而调整。

自己根据上面的情况估算一下吧,最终能带多少钱还是跟你的个人信用度有关,最终还是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人说了算的!

㈡ 指南:沈阳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一般贷款额度为余额的40倍,要考虑的因素就是你的月缴额度,记得之前我有个客户是月缴500多,连续交了半年多,就贷款贷满了30万,你最好是打电话去公积金中心问下,可以让他们帮你算算你的公积金账户能贷款多少钱

㈢ 沈阳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是多少呢,要买房结婚,先

大修住房自筹资金证明;
5,结婚证或其他证明夫妻关系的证明,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
4. 购买住房首期付款证明或者建造、翻建,不过最好是一年;
2. 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及借款人名章;
3、身份证及复印件. 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 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3. 使用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需有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信用良好,如果要办理公积金贷款,至少要交满6个月以上. 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翻建或大修自有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其相关资料,一般贷款的额度是你当时公积金里面余额的10倍。
一、贷款基本条件
1、须提供的资料
1. 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一般的话

㈣ 现在沈阳市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贷多少只算公积金。

七倍,不过现在贷不了

㈤ 沈阳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我个人公积金能带多少钱

根据沈阳公积金现行政策,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40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60万;家庭成员三人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为80万元。
2015年7月20日,沈阳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还贷系数由之前的0.4调整为0.35。工作人员介绍,市民公积金贷款额度公式为: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月缴存公积金的工资基数×还贷系数×12个月×贷款年限。
其中,工资基数因个人和单位有很大差异,职工可以到单位公积金负责人处查询。一般是个人月缴金额/个人月缴比例。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系数调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可贷款总额可能会降低。
以沈阳市民孙女士为例,她所在单位公积金个人和单位分别缴存240元,缴存基数为12%,按照新的公积金计算公式,按贷款年限30年计算,调整前的可贷款总额为240/0.12×0.4×12×30=288000元,调整后为240/0.12×0.35×12×30=252000元,比原来少贷了3.6万元。

㈥ 沈阳市住房公积金最多可贷款多少

根据《沈阳住房公积金商品房贷款政策指南》第四条规定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40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60万元,家庭成员三人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为80万元。

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或提取公积金后又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

3、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不含商住两用房)并具备有关手续、文件和已交付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4、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同意按照本办法及《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的相关规定,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6)沈阳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多少扩展阅读:

申办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领取并如实填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同时附有关材料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查

2、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通过对借款人购房真实性及还款能力的审查,提出贷款额度和期限的建议,初审合格并经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市公积金中心审批

3、市公积金中心审查后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将贷款材料转回各分支机构

4、准予贷款的,由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将贷款材料转受托银行,由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及抵押担保当事人,并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各分支机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5、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