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应收账款的问题
1、防止应收账款长期挂账:
企业赊销商品而产生的应收账款,本应及时收回。但购货单位为了长期占用应付货款,销售企业经销人员和财会人员为了从购货单位谋取利益,而共谋长期拖欠货款及运杂费,造成企业应收销货款长期挂账。
例如,某企业销售人员得知某购货单位拟购买100万元的化肥,但由于资金一时无法筹措,需拖延付款时间。销售人员与财会人员共谋后,决定向购货单位索取5万元使用费而延长收款,遂造成应收账款长期挂账,而5万元落入私人腰包。
2、防止人为调整应收账款,控制企业利润:
在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的企业,坏账损失的计提应按年末应收账款余款乘以一定比例与坏账准备科目贷方余款作比较之后计算提取,有些企业在不改变应收账款余额的情况下,采取人为提高或压低提取坏账准备百分比的手法,多提或少提坏账准备,以调节当期利润。
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的企业,为了调节盈亏而虚增或虚减管理费用,除了采用提高或压低计提坏账准备金的比率外,还采取调增或调减应收账款数额的手法,多提或少提坏账准备金。
例如,某企业当年效益非常好,但企业领导为了给的任务打伏笔,便人为地虚增年未应收账款余额,多提取坏账准备金,多计管理费用;压低本年利润。相反,有些企业领导为了加官进爵,搞浮夸,虚减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少提取坏账准备金,少计管理费用,调高本年利润。
3、防止利用应收账款,私设小金库: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间可以互相拆借资金,但有些企业却利用应收账款放贷,将利息收入转入“小金库”,并称为企业间拆借资金。
如企业将收回的还款,直接转借给其他单位,并将取得的利息收入转入“小金库”。当企业收到外单位还欠款时,不汇银行日记账,同时签发相同金额的转账支票,有偿转借给另一个单位,对付出银行存款也不计银行日记账,将两笔业务合并记作:
借:应收账款--乙
贷:应收账款--甲
收取利息后不记收入,转入“小金库”。
4、防止虚列应收账款,虚增销售收入:
企业为了体现经营业绩,或为了完成承包任务,就会利用年底结账时,人为地虚列销售收入、挂往来账、虚增利润。待下一年初,再用红字将此笔虚列的往来账冲掉。如审计人员在审阅某企业商品销售利润明细表时,发现该企业12月份毛利率比其他月份高出几倍,通过详细审查,发现该企业的一笔销售收入未结转成本,且对应的应收账款账户名经函证查无此单位,经查问财务人员,才知是企业领导人为完成承包任务而在年底虚增的一笔收入。
5、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不实:
在存在现金折扣情况下,应收账款的入帐金额核算有总价法和净价法两种形式。根据我国会计制度的规定,只允许采用总价法核算。但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出现按净价法入账的情况,这样的结果就会使企业少记正常的收入、客观上造成应收账款入账金额不实的结果,为一些不法分子贪污制造机会。
例如某家具商场在销售上采取的信用政策为2/10、1/20、N/30,但其按净价法核算销售收入,这样就会少计收入,从而影响到利润的核算。
㈡ 应收账款和银行存款的对应关系
呵呵,这个问得很模糊。从银行汇过来的钱,是哪个客户的,从银行回单上就可以看出。应收账款的二级科目就是按照客户名称设置的。这样的对应关系,还会有疑问吗?
㈢ 请问单位的应收帐款快两年没收回来
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依据以上证明才能作资产损失处理。并与主管税务机关处理好相关事宜。
条件达成时可以做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收账款
㈣ 贷款和应收账款
合同利率10%,是指100元本金1年10元利息,自己计算吧。
㈤ 以银行存款偿还前欠货款资产总额要发生变化吗
以银行存款偿还前欠货款资产总额要发生变化。
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原理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会计恒等式。它既是一张平衡报表,反映资产总计(左方)与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右方)相等。
又是一张静态报表,反映企业在某一时点的财务状况,如月末或年末。通过在资产负债表上设立"年初数"和"期末数"栏,也能反映出企业财务状况的变动情况。
1、企业的资产负债表采用账户式结构
账户式资产负债表分左右两方,左方为资产项目,大体按资产的流动性大小排列,流动性大的资产如“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等排在前面,流动性小的资产如“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等排在后面。右方为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目。
一般按要求清偿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需要在一年以内或者长于一年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偿还的流动负债排在前面,“长期借款”等在一年以上才需偿还的非流动负债排在中间,在企业清算之前不需要偿还的所有者权益项目排在后面。
2、账户式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各项目的合计等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合计,即资产负债表左方和右方平衡
通过账户式资产负债表,可以反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之间的内在关系,即“资产=负债十所有者权益”。
(5)欠应收账款按同期存款利率还是贷款利率扩展阅读:
(一)根据总账科目余额填列。如“交易性金融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等项目,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各总账科目的余额直接填列。
有些项目则需根据几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如“货币资金”项目,需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三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二)根据明细账科目余额计算填列。如“应付账款”项目,需要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两个科目所属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计算填列,“应收账款”项目,需要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两个科目所属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计算填列。
(三)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账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如“长期借款”项目,需要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长期借款”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中将在一年内到期、且企业不能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的长期借款后的金额计算填列。
(四)根据有关科目余额减去其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如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等项目,应当根据“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
“在建工程”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等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固定资产”项目,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无形资产”项目。
应当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五)综合运用上述填列方法分析填列。如资产负债表中的“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发出商品”、“材料成本差异”等总账科目期末余额的分析汇总数。
㈥ 应收账款应计利息怎么算
应收账款应计利息=销售收入/360×平均收账期×变动成本率×资本成本。
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为了反映应收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应收账款科目,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的企业,预收的账款也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6)欠应收账款按同期存款利率还是贷款利率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防止应收账款长期挂账:企业赊销商品而产生的应收账款,本应及时收回。但购货单位为了长期占用应付货款,销售企业经销人员和财会人员为了从购货单位谋取利益,而共谋长期拖欠货款及运杂费,造成企业应收销货款长期挂账。
2、防止人为调整应收账款,控制企业利润:在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的企业,坏账损失的计提应按年末应收账款余款乘以一定比例与坏账准备科目贷方余款作比较之后计算提取,有些企业在不改变应收账款余额的情况下,采取人为提高或压低提取坏账准备百分比的手法,多提或少提坏账准备,以调节当期利润。
3、防止利用应收账款,私设小金库:如企业将收回的还款,直接转借给其他单位,并将取得的利息收入转入小金库。当企业收到外单位还欠款时,不汇银行日记账,同时签发相同金额的转账支票,有偿转借给另一个单位,对付出银行存款也不计银行日记账,将两笔业务合并记作。
㈦ 关于银行存款的核算问题
某事业单位发生如下银行存款收入业务:
(1)收到上级拨人事业经费20000元。
借:银行存款 20000
贷:财政补助收入 20000
(2)销售产品收到销货款2000元,增值税340元。
借:银行存款 2340
贷:经营收入 2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
(3)收回应收账款85000元,款项存人银行。
借:银行存款 85000
贷:应收账款 85000
㈧ 法院判决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究竟该怎么计算
法律文书中,经常会看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这句话。看似简单的一句话,会用到很多知识。
诸如:本金A元,根据“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计算其从2011.8.8到2013.1.31的利息。计算步骤如下:
1、登陆中国人民银行官网
点击“信息公开”一栏中的“货币政策”;进入“货币政策”页面以后,点击“货币政策工具”下“利率政策”,可以看到若干有关利率政策的规定;根据自己欲计算的期限查找相对应得利率;本例查到的
2011.8.8~2012.6.7年利率为6.56%;
2012.6.8~2012.7.5年利率为5.85%;
2012.7.6~2013.1.31年利率为6.00%。
2、查询到的利率为年利率,为求精准,需将其换算为日利率。
2011.8.8~2012.6.7日利率为6.56%365
2012.6.8~2012.7.5年利率为5.85%365;
2012.7.6~2013.1.31年利率为6.00365%。
3、再计算2011.8.8~2012.6.7以及2012.6.8~2013.1.31各有多少天即可得出欲求利息。普通的算法繁琐且容易出错,这里我们利用excel来求区间的总天数,具体做法如下:
(1)建立一个excel表格;
(2)然后在单元格中输入“="2012-6-7"-"2011-8-8"”,再按回车键,即可得出此区间段共有304天;
(3)如上,计算其他区间段的天数;
4、现在来计算欲求利息:
(1)2011.8.8~2012.6.7利息为:A*304*6.56%365
(2)如上,计算其他区间段的利息;
所以,2011.8.8到2013.1.31的利息为(1)+(2)。
(8)欠应收账款按同期存款利率还是贷款利率扩展阅读:
贷款利率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从借款人处收取的利率。大致为三类: 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 商业银行对客户的贷款利率; 同业拆借利率。银行贷款利息的确定因素有:
①银行成本。任何经济活动都要进行成本—收益比较。银行成本有两类: 借入成本—借入资金预付息; 追加成本—正常业务所耗费用。
②平均利润率。利息是利润的再分割,利息必须小于利润率,平均利润率是利息的最高界限。
③借贷货币资金供求状况。供大于求,贷款利率必然下降,反之亦然。另外,贷款利率还须考虑物价变动因素、有价证券收益因素、政治因素等。
不过,有的学者认为利息率的最高界限应是资金的边际收益率。将约束利息率的因素看成企业借入银行贷款后的利润增加额与借款量的比率同贷款利率间比较。只要前者不小于后者,企业就可能向银行贷款。
利息计算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逐笔计算利息,具体有三: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同时,银行可选择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
③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这三个计算公式实质相同,但由于利率换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实际按日利率计算时,一年将作365天计算,得出的结果会稍有偏差。具体采用那一个公式计算,央行赋予了金融机构自主选择的权利。因此,当事人和金融机构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约定。
(三)复利:复利即对利息按一定的利率加收利息。按照央行的规定,借款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偿还利息的,就要加收复利。
(四)罚息:贷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与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对失约人的处罚利息叫银行罚息。
(五)贷款逾期违约金:性质与罚息相同,对合同违约方的惩罚措施。
(六)计息方法的制定与备案
全国性商业银行法人制定的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区域性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法人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告知客户;
农村信用社县联社法人可根据所在县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制定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由农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户。
(七)参考依据:
1.《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银发【1999】77号。
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
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129号。
银行贷款利率是指借款期限内利息数额与本金额的比例。我国的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银行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基准利率,实际合同利率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
贷款利率是指借款期限内利息数额与本金额的比例。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的利率确定,当事人只能在中国银行规定的利率上下限的范围内进行协商。贷款利率高,则借款期限后借款方还款金额提高,反之,则降低。
贷款利率是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计算借款利息的主要依据,贷款利率条款是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的利率的确定,当事人只能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上下限范围内进行协商。
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贷款利率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利率的上限,则超出部分无效;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利率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下限,应当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最低利率为准。
此外,如果贷款人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在计收利息之外收取任何其他费用的,应当由中国人民银行进行处罚。
贷款利率,一般情况下比存款利率高,两者之差是银行利润的主要来源。
最新政策
银行贷款利率是根据贷款的信用情况等综合评价的,根据信用情况、抵押物、国家政策(是否首套房)等来确定贷款利率水平。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2年7月6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31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自同日起,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7倍。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不作调整,金融机构要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的各项住房信贷政策,继续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
管理政策
贷款利率政策是我国信贷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利率是国家调节经济活动的一个重要杠杆。
(1)法定贷款利率 法定贷款利率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和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各种贷款利率。法定贷款利率一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变动。法定贷款利率的公布、实施均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
(2)浮动利率浮动利率是指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总行规定的浮动幅度内,以法定贷款利率为基础自行确定的贷款利率。它高于或低于法定贷款利率。若高于法定贷款利率称为利率上浮,低于法定贷款利率称为利率下浮。利率上浮和下浮的幅度和范围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规定。
(3)优惠利率 优惠利率,是指发放贷款时所收取的比一般同类贷款利率较低的利率。
我国的优惠利率主要适用于按照国家经济政策需要特别扶持的贷款项目,以及对因客观条件较差,急需发展而收益较低的一些企业所给予的低息优惠照顾。优惠贷款利率比一般同档次普通利率要低于一到两个百分点。
(4)罚息政策及其规定比例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金融机构对客户的逾期贷款和挤占挪用贷款实行罚息,即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计息幅度、范围和条件,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确定。
㈨ 存单利息属于应收账款吗
存款利息单,不属于应收账款,因为收到存款利息单时,利息收入已经记入银行存款账户,无需向银行催要。
存款利息单,是利息计算清单,不是索要利息收入的合法有效凭据,不能以此记入应收账款。
㈩ 大哥大姐 应收账款存入银行措施有哪些 在线等 谢谢
应收账款的确认原则
为了真实反映应收账款在资产负债表上的真实价值,企业应以应收账款的现值而不是应收账款的总额反映,两者的差额即是资产负债坏账准备的余额。
在应收账款金额一定的前提下,影响应收账款现值的因素主要有:
(1)应收账款收回的可能性。应收账款收回的可能性直接影响公司当期坏账损失的金额,影响公司当期损益,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编制资产负债表之前财务部门联合公司销售等部门对公司主要债务人的信誉等级进行重新评价,以此确定应收账款收回的可能性,并以此确定应收账款的折现系数。折现系数能够反映应收账款流入企业的不确定性,应收账款收回的可能性越大,折现系数越大,应收账款的现值越大,应收账款对公司的价值越大,反之,就越小。
(2)应收账款的账龄。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财务部门询问主要债务人的计划还款期,并以此确定应收账款的账龄;很明显,应收账款的账龄越长,相同金额的应收账款的现值越小,对公司越不利;同时,应收账款的账龄越长,应收账款收回的可能性越小,公司会因此丧失更多的投资机会并因此承担逐年增加的机会损失。
(3)折现率的选择。在考虑应收账款折现时,应选择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这主要是基于以下因素:其一,一般说来,公司不愿意将自有大量资金投资于毫无收益乃至存在机会损失的应收账款上。其二,如果没有将闲置资金投资在应收账款上的话,公司会进行有效投资,而这种有效投资回报率至少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而不是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否则,公司的广大股东们完全可以将资金直接存入银行而不会额外负担一定的代理和监督成本。
这3个指标经公司财务部门确定后,应经过注册会计师的专业鉴定,使资产负债表上的应收账款更真实、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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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的问题要看公司财务报告中未分配利润的累计数,不一定是当年的未分配利润,如果公司的累计的未分配利润比较高,就表示公司分红的基础是有的,但要经过公司的股东会的批准.
2,公司的大额款项没回来,同时公司也没有将起结转收入,账面上反映没有利润,应该注意收款风险.但和公司的年终分红没有太多的联系.如果有人说把利润交回就算盈利,利润收回完全没有风险算做交回,即,收款风险没了,合同履行完毕,成本不会在增加了,这样说算盈利是没有问题的.如果只是销售工作完成了,合同落实了,但收款,以及成本支出,都存在较大的风险,是不能算做盈利的 你的问题提的不太明白。如果公司帐面实现销售有赢利,虽然有大款项未回,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应该算有赢利。当然如果帐面没有现金分那是另一个问题了。有钱的话分不分应该是股东讨论来决定了。 在会计核算上,没有收回的款项也是收入,你看这分录就知道了: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至于是否分红嘛,那得由股东开会通过。
所谓成本未回造成的利润,那估计是你们是房地产企业这一类的企业,你在核算的时候要注意按收入来结转成本,也就是配备原则,同时要注意收入的确认原则,不是收到钱就作为收入。
《企业会计制度》对收入确认有条件、金额确定以及折扣、折让、退回的处理等均作了明确的规定。其中第八十五条规定,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当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三)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四)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你问的问题好多搞财务的还有不搞财务的都提出过这样的问题:
"为什么会出现利润表中有赢利而企业无现金分配红利的问题哪?"
我想最主要的原因应该是:企业会计制度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来核算的.没有回收的部分,照样要算成企业的利润.而分红是按照利润表中的税后净利润然后按照法律规定经过法定程序来计算的.为了更好解决此问题,国家设计三个主要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分别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这三个会计报表是密切联系同时又是不可互相替代的.企业取得良好的经营成果,如果财务状况差或现金流量不足,企业应考虑减少分红或不分并积极采取措施,改善企业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希望能帮助到你,看完了给最佳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