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产证加妻子名是必须把贷款还清才能加吗在百度上搜索的全是好几年前的答案,现在是2016年,政策上
是的,办理房产证加名字需要贷款还清,才可以办理。
贷款没还清,产权抵押银行,暂时不属于你们,你们无权办理加名字。
办理夫妻住房加名字,只要200元左右手续费,无其他税费缴纳。
㈡ 丈夫在妻子不同意的情况下贷款,妻子需要偿还贷款吗
贷款120万必须有资产抵押,如果房子是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办理贷款手续的时候,按现在的规定,必须有你的签字。所以你的问题不成立,如果签字就是同意,没有什么好说的。
㈢ 丈夫个人信用贷款+,妻子要偿还吗
摘要 您好亲,丈夫个人网贷,但是借的钱是用于家庭的开支,这种情况下丈夫无力偿还,妻子是需要帮忙还的。而丈夫申请的网贷,主要都是用于个人消费,没有用于家庭开支,这时候妻子是不需要承担这笔费用的,这些欠款将全部由丈夫个人归还。
㈣ 如果夫妻双方贷款买房,主贷方不还款,妻子需要还款吗
请注意,如果您确定您这边是“夫妻双方贷款买房”的话,那么,作为主贷方的丈夫不还款的话,作为次贷方的妻子是有义务去还款的。如果夫妻双方均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话,那么,您将会受到下列情况:
1、若一次没有还款,银行将会经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并提醒你按时还款,同时会产生罚息;
2、若连续三次未还款,银行客户经理将进行催收,同样借款人会被罚息;
3、若逾期还款次数达到六次及以上,银行会经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这期间你的房产或被冻结;
4、若银行与借款人协商无果,那么银行将经过法律程序对抵押房产进行拍卖。shangeshgh
㈤ 买房子去银行办理按揭老婆的名字,我的信用卡需要还清信用卡吗
买房子去银行办理按揭,老婆的名字,你的信用卡需要还清信用卡,如果你们的钱可以把房贷全部按揭完,你的信用卡还有贷款,当然也可以一起还完,如果信用卡刷的太多钱,时间长了也会给很多利息的。
㈥ 老公欠的贷款老婆不知情,老婆需要承担还款义务吗
你好,需要看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只有夫妻共同债务才要共同承担。而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第一、给予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如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第二、夫妻双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第三、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且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即使你不知情,如果该笔债务用于家庭日常需要或者债权人有证据能够证明这笔债务是你们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相关法条】《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㈦ 妻子盗用丈夫身份证办理贷款 丈夫需要还款吗
需要啊,如果不还,那么银行起诉丈夫,丈夫起诉妻子
㈧ 丈夫借的信用贷款妻子没花需要偿还吗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形成的债务是否需要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关键不是看出借对象是谁,而是首先要看该笔债务是否真实,其次要看借款的性质和用途,再次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是否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明确约定,最后要看借款时出借人是否知道借款人夫妻的上述约定。只要借款真实,借款性质和用途合法,借款人夫妻没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或者虽然有此约定而出借人并不知悉,那么,不管出借人与借款人是什么关系,该笔借款都应该以借款人夫妻的共同财产来偿还
㈨ 丈夫在银行贷款妻子也签字了,现在丈夫去世妻子要还款吗
需要还款,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即便是丈夫去世了,共签的债务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