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网上申请贷款,显示申请成功后突然显示银行卡错误,这样的贷款合同是无效的吗,是不是也不用还款的
1、应该是碰到骗子网贷了。银行卡是自己绑定的,卡号错怎么可能绑定成功。
2、直接注销账号,或是卸载网贷APP
Ⅱ 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导致与银行的贷款合同无效
情况一:主合同失效
按照《担保法》的相关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也就是说,如果主合同债权因主合同无效而不存在了,那么担保合同也就失去了担保的对象,担保合同将随主合同无效而失效。但是如果明确约定主合同效力不影响担保合同效力的,在主合同无效时,担保人应按照有效担保合同约定的条款承担担保责任。
情况二:担保合同本身无效
如果借款人与担保人恶意串通,骗取反担保人提供反担保,或者担保人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反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提供反担保,反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合同将视为无效。
另外,如果借款人、担保人与反担保人恶意传统,促使借贷双方签订主合同,反担保人、担保人、借款人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之前签订的主合同也将视为无效。
情况三:担保主体不符合规定
按照相关规定,学校、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因为这些部门和机构从事的是社会教育和福利工作,其财产为国家所有,而且这些机构的工作又具有不可中断性,也就是说,不能因为进行担保造成学校停学、医院听诊。
Ⅲ 这个贷款合同是否属于无效合同,可以推翻吗
先撇开你与你朋友的纠纷,这份贷款合同是你签的,你与银行是双方当事人,所以不管你是否有隐情,只要这份合同程序内容是合法的,那么这份贷款合同就是有效的!至于你是被你朋友胁迫的情况不能作为该合同无效的理由,而是成立另一种民事法律关系,也就是说你和你朋友的问题再另行解决。你也提到了,你朋友最后做出了承诺会还清全部贷款,那么你最好保留这个证据,以后要是发生纠纷会对你有利。
Ⅳ 银行签定的贷款合同无效 怎么办
签定的合同是否有效?只要法院依法撤消后才能确定,否则不能说合同无效,只能说效力待定.无何法院确定合同无效了,那么借贷双方根据各自的错误大小承担责任,一般双方需要返还财产.既需要退回本金,损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Ⅳ 如何认定借款合同的效力,哪些借款合同无效
一、如何认定借款合同的效力《经济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三)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最高院作出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货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借贷意见》第11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比如有的企业见炒股或者买卖烟草赚钱,便买通金融机构某些承办人编造假的贷款理由如扩大再生产、购买原材料等签订借款合同贷出款项,这种违反政策和法律的借款合同无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一)规定“一方以欺许、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借贷意见》第10条规定“一方以欺许、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因为此意见是在1991年作出的,与当时的《经济合同法》的规定是一致的。但是,由于《合同法》限制了无效合同的范围。仅规定了欺诈、胁迫形成的合同当其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认定为无效合同。而对此种情况规定了当事人有权申请撤销和变更。所以在掌握是否无效时应该与原来的认定有区别。不能把可以撤销和变更的合同当无效认定,否则会在适用法律上出现错误。二、哪些借款合同无效1、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无效。《合同法》之所以在规定两大类借款合同纠纷中没有将企业间的借贷纳入,其主要原因是该种借货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不是我国法律所认可的合法合同。因为任何国家都有自己特有的经济秩序和金融秩序。只有金融机构有权经营借贷业务,如果任何企业都可以经营金融业务从事借贷我国的金融秩序就乱了,那就不需要金融机构的存在了。借款人未按判决确定的期限归还本金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2、不具备借贷主体资格的金融机构从事借贷业务的借款合同无效。在金融机构内部也有明确的分工,可以从事借贷业务的是其中的一部分机构。其他内设机构和下属部门只有一些行政事务或吸收存款的业务,绝对没有对外进行借贷的业务。这些部门如果因为手中掌握一些资金,为了得到利息,而进行借贷,其签订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Ⅵ 已签定的银行贷款合同被告无效 怎么办
不存在银行违约,因为银行制式合同是银行提供的,所有业务信息皆由其一方确定,如您不接受可以不做抵押,但是银行改合同并不违法,如您还要贷款则必须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