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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借10万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首次贷款申请表下载

发布时间: 2022-01-03 07:11:37

『壹』 首次生源地贷款申请表是要先打印好再填好还是把需要填的,填好在打印出来

先填好再打印出来吧,这样看起来正规一些。

『贰』 助学贷款申请表去哪里打印

到国家开发银行网站打印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享受财政风险补偿金和贴息政策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可以申请贷款的条件:

1、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每年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2、不得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情况:就读于预科班的学生,参加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的学生,进修类的学生以及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2)首次贷款申请表下载扩展阅读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材料

⒈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⒉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⒊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⒋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叁』 大学生首次贷款的申请表在那里可以弄到,教育局么

看你是在哪来贷款
一般生源地贷款网上都有申请表
但是需要到教育局盖章

『肆』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申请表,谁有求帮忙

2016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可直接打印下载)

填表说明:

1、本表是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表。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如实填写表内所列示的各类信息。

2、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应为本县(市、区);借款人必须是已被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学校正式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借款学生家庭确实为经济困难家庭,借款学生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共同借款人主要是指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人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借款学生应根据录取院校、专业的学制选择申请贷款的期限。贷款期限上限为“在校年限+10年”,最长不超过14年,最短不低于6年。 5、申请贷款金额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且必须为整数。

5、资格审查单位包括:村委会(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就读中学,审查意见需加盖公章。

6、本表一式两份,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www.csls.cdb.com.cn)下载打印或在县(市、区)资助中心领取。 8、标有“*”项为必填项。

『伍』 重庆贷款卡申请书在哪里下载

好像没有电子版的,建议你到所在区县的中国人民银行支行领取。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实施贷款卡发放核准行政许可行为,加强贷款卡使用管理,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贷款卡是中国人民银行发给借款人凭以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信贷业务的资格证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为贷款卡编码,贷款卡编码唯一。 贷款卡由借款人持有,有效期1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用。 第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实施贷款卡发放核准行政许可,并对贷款卡的持有、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实施贷款卡发放核准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借款人提供便利服务。 第二章 贷款卡的申请与核准 第五条 借款人在首次办理信贷业务前,应当向其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贷款卡。 第六条 申请人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制作的贷款卡申请书格式文本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三)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主要投资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六)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 (一)企业法人章程; (二)注册资本来源的证明材料; (三)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企业法人申请贷款卡时的上年度及上季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 申请人为事业单位法人的,除本条第一款所列材料外,还应提供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财务收支报表。 第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应将有关贷款卡发放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的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和申请书格式文本电子模版等在办公场所及公共网络予以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可以在公共网络上下载并填写申请书电子模版,在提交书面申请资料的同时提交申请书电子模版。 第九条 申请人应当准确填写、如实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 申请材料齐全、形式符合本办法要求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当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核。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形式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第十一条 经审核,对符合本办法规定且申请人提交申请书电子模版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当当场发放贷款卡;对符合本办法规定但申请人未提交申请书电子模版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卡。 第十二条 对不予发放贷款卡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三章 贷款卡的管理与使用 第十三条 借款人领取贷款卡时可以设定贷款卡安全认证标识。 借款人变更贷款卡安全认证标识时,应当凭单位证明和经办人身份证件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办理。 第十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将借款人申请贷款卡所产生的信息及其更新信息及时、完整地提供给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第十五条 除借款人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或其他的财务收支报表之外,其他申请材料发生变更的,自变更之日起,借款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变更相关信息。 持有贷款卡的借款人可以按季度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交季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保证金融机构及时、准确、完整地了解其相关情况。 第十六条 借款人需要延续贷款卡有效期的,应当在贷款卡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发放贷款卡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出申请。 借款人办理延续手续的,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当年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事业单位和其他借款人的有效登记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二)经当年年审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三)其他申请贷款卡时所提交的材料。 第十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应将申请延续贷款卡有效期的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格式文本电子模版等在办公场所及公共网络予以公布。 申请人可以在公共网络上下载并准确填写申请书电子模版,在提交申请资料的同时提交申请书电子模版。 第十八条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及申请书电子模版经审验无误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当当场完成贷款卡有效期延续手续;申请材料经审验无误,但申请人未提交申请书电子模版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贷款卡有效期延续手续。 第十九条 贷款卡遗失、损坏的,借款人可凭单位证明和经办人身份证件向发放贷款卡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换发,换发的贷款卡编码不变。 第二十条 借款人不得出租、出借贷款卡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贷款卡。 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将其所持贷款卡注销: (一)借款人营业执照依法被吊销; (二)借款人依法宣告破产; (三)借款人解散; (四)借款人依法被撤销; (五)借款人存在依法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金融机构在办理信贷业务时,应当查验借款人的贷款卡。 金融机构不得为没有贷款卡、贷款卡有效期满未延续或被注销的借款人办理信贷业务。 第二十三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发现违反本办法取得、使用贷款卡的,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举报,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当及时查处。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四条 金融机构为无贷款卡、贷款卡有效期满未延续或被注销的借款人办理信贷业务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办理贷款卡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不予受理或者拒绝发放贷款卡,并给予警告。 第二十六条借款人采取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贷款卡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有权撤销贷款卡行政许可决定,并给予警告。 第二十七条 借款人以出租、出借等形式非法转让贷款卡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责令其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罚款。 第二十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对借款人发放贷款卡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信贷业务,是指反映借款人使用授信情况的贷款、担保、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 本办法所称借款人,是指向经营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办理信贷业务的法人、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含外资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机构。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完)

『陆』 河北省助学贷款申请表怎么下载

河北首次推行网上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9年07月23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石家庄7月22日专电(记者朱峰)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日前已经开通,凡准备申请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和今年度被录取的高校新生,均可上网登录填写申请表。这是河北省首次推行网上申请此种贷款业务。 记者从河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凡准备申请的学生现在均可以从互联网登陆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初次登记必须使用真实身份证号进行系统注册,注册成功后,即可按所给初始密码及真实身份证号进入系统,并按照申办要求填写贷款申请表。需要提醒的是,在所填写的各项信息提交前可以进行修改或保存,但确认提交后所有信息不能再行修改信息。 提交申请后的学生可打印贷款申请基本情况表。到生源地民政部门加盖印章,并持相关证件(在校生凭身份证、学生证、新生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共同借款人证件)到当地信用社(县信用社或县所属联网信用社)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事宜。经县联社审核批准贷款后即可签定贷款协议。本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将截止到10月30日。 贷款学生和信用社联社签定贷款协议后,如是河北省外高校的学生,由县联社打印高校回执表,学生到高校报到后交学校确认盖章,由学生将确认后的回执表寄回本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再将回执信息输入到该生在校状况表中,返给县联社。河北省高校贷款学生和信用社签定贷款协议后,高校回执自动转到高校端口,高校在网上审核该学生的高校回执,审核完成后在系统中返回县信用社。 信用社在网上收到高校确认回执后,将贷款金额打到贷款学生所在高校的指定账号。并填写贷款日期、还款日期、贷款利率等合同相关信息,合同确认生效。如贷款学生因某种原因不在高校学习,贷款合同将不能生效。 按相关规定,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采用信用贷款方式。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在就读期间由财政继续贴息。除非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展期。

『柒』 大二学生首次贷款的申请表去哪弄

小小借条:你好,小小借条专为县在校大学生提供资金服务